开明十二世,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前往岷山修养的朱恒忽然“病故”,消息一传来,王城缟素。
朱恒之所以得百姓爱戴,是因为他平时除了负责伺候蜀王之外,最主要的工作便是安排耕种事宜。丞相说朱恒事必躬亲,也不是没有出处,他每至耕收时节必会亲自到田间巡视,体察民情,且不论政绩如何,至少他为官十几年尽心尽力。
在葭萌关附近的宋初一得到消息,愣了片刻。按照她的估计,蜀王至少会思虑三五个月,却也没有想到他会下手如此之快!就在方才,她还在想该用什么法子再激蜀王的杀心,诱使他一个月内下手。
朱恒是蜀王亲兄弟,蜀国上下除了太子之外,王族之中就属他声望最高。蜀国不灭还看不出他的作用来,倘若蜀国一倒,朱恒这种人便会成为秦国统治蜀国的最大障碍,所以他早晚都要死。早早由蜀王下手,正可以进一步离间蜀国君臣关系,尤其是蜀王和众位执政大臣。朱恒怎么死的,无知百姓或许能够全部被蒙在鼓里,但怎么瞒得过那些人精?蜀王连亲兄弟都下手,满朝怎能不人人自危?
君臣二心,破蜀指日可待。
如此正合宋初一的心意,可是她心中并无丝毫成功的喜悦。
宋初一站在山丘上望着延绵无尽的杜鹃花,忽然道,“涣,拿酒来。”
季涣解下酒囊,递给她。
宋初一拔开酒囊塞子,转向岷山方向,将酒浇在面前,“恒大人,宋怀瑾敬你。”
谋国必谋人命。两国相对,彼国忠臣便是我之死敌,世事如此,宋初一心裏谈不上内疚,她这一壶酒仅仅是敬朱恒为人忠良。而非惺惺作态。
“蜀国君主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越发的没有胸襟气度,更没脑子!”季涣叹道。
宋初一将酒囊递给他。抄手看着如霞绚烂的杜鹃花,淡淡道,“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蠢虫。”
“先生这话忒狠。”季涣咂嘴道。
蜀王也不是笨。关键是他的精明没用对地方,没用对地方也就算了,偏还有一颗狠心。
这是蜀国的灾难,却是秦国的幸事。
“礼物入蜀国了?”宋初一轻声问道。
“尚未。不过得到消息,东西已经到了蜀国人手里。估计再隔三五天便能到霞萌关。”籍羽答道。
“嗯,通知司马将军准备伏击吧。”宋初一道。
“嗨。”籍羽领命去与司马错会和。
“可惜我这体型太显眼了,否则真想打一仗!”季涣热血沸腾,他已经很久没有打仗了。
通常绝大部分人都怕死,每每提到打仗只觉得胆颤,可是鲜血与厮杀也同样能激起一些人骨血里潜藏的野性,并且一旦被激起,战场厮杀便会成为一种瘾,这种人注定是马革裹尸的战将。而季涣无疑是其中之一。
“列国伐交频频,最不缺仗打。”宋初一道。
这一次,他们要冒充苴国人去劫秦国那批礼物,所以全部都挑选身高不高的兵卒。这批人分为三拨,一为先锋袭击蜀军将起逼入峡谷;第二队人马埋伏在峡谷附近,进行伏击;第三拨人专程善后,将尸体处理干净。
蜀国山多,不便像在平原地区那样进行大规模的截杀,但是因地势埋伏却是极佳。
经过数月部署,关键,在此一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