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应该是麻里部的草场。”说到麻里部,不颜昔班有些咬牙齿切,鞑靼五姓全部参加了那场叛乱,但其中,尤其让人痛恨的就是麻里部,他们作为达剌儿汗最信任的人,汪古部的兄弟,却勾结卡勒部的那些鬣狗,杀死了达剌儿汗,并覆灭了汪古部。
对于鞑靼人的纷争,木华黎不想理会,也不愿多问什么,草原上部族之间的战争,没有什么公义可言,弯刀和弓箭才代表一切。
当一个人被传诵为英雄的时候,并不是说他有多么慷慨,多么的勇猛,更多的是形容他所率领的部落是多么的强大,和汉人口中的英雄有很大的区别。
鞑靼人在草原上并不算强大,名声也并不是很好,因为他们从来都被当做是金国的走狗而存在的,而当他们杀死了自己的汗王,四分五裂之后,可想而知,他们的名声只会更坏,下场也一定不会太好。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蒙古部族中,将没有多少人愿意收留这些杀死自己汗王的部落的,他们的腿脚,活该被荆棘刺穿,他们的身躯,活该躺在草原上,任由天上的秃鹫啄食,他们的头,活该摞在一起,成为长生天降下怒火的见证。
“走吧,我的兄弟,追上去杀死那些沾了血的敌人。”木华黎如是道。
一万骑军在军官的呼喝声中,开始转向,他们放缓了马速,并不着急的前去查看明白,为即将到来的战斗蓄养着气力。
大军的斥候们则疯狂的催动战马,向烟柱升起的地方疾驰而去。
“我们需要一些鞑靼部族的战士跟我们回去。”也许是对木华黎要求大军放慢速度有些不满,不颜昔班一边催动着战马,一边大声道。
木华黎如鹰隼般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前方,头也不回的答道:“大帅说了,来到这里,该先到哪里,做些什么,我听你的,但怎么打仗,你却要听我的。”
不颜昔班抿着嘴唇不说话了,别看木华黎只比他年长了几岁,但人家跟在姑父身边,已经征战有些年头了,是姑父最信任的部将之一,回想到在国武监学到的那些东西,他终于按捺住的急切的心情。
因为汉人的书里说的很明白,即便是权势者的亲戚,也要对那些跟随权势者多年的心腹们保持一定的敬意,不然的话,会为自己增添很多的烦恼。
汉人的道理很多,也很有道理,这些年不颜昔班有很多的收获,只可惜的是,这几年应该多呆在姑父身边的,不然的话,不会对这些姑父身边的人如此的陌生和格格不入,而姑父派来的这个木华黎,应该是可以依靠的,甚至可以作为自己兄弟的人。
不颜昔班瞄了瞄木华黎挺直的身形,有些羡慕,心中却暗暗的这么想着,作为鞑靼人将来的汗王,一定要有广阔如同天空的胸襟,对于可以信任的人,要表示出足够的耐心和宽容,对于敌人,则要狠下心肠,让自己的怒火,尽情的燃烧。
距离确实很远,一万骑军来到这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昏黑了下来,草原的夜晚寒冷而又凄凉,无边的黑暗很快就会占据一切,在这样的黑夜里,初来草原的汉人,总会感到孤寂和悚然,连座下的战马都会不安的嘶鸣。
这是一个中型的部落,大概有几百人,帐篷已经烧的差不多了,战斗的痕迹到处都是,到处都是鲜血和尸骸,男人们显然做出了激烈的抵抗,但身上那些伤痕显示出,他们的抵抗并未起到什么作用。
敌人很多,而且整个包围了这里,显然,他们不想要什么俘虏,所以到处都插着箭矢,应该有许多被敌人收了回去,但还是留下了许多,尤其是插在人身体上的,根本没怎么动,也许是那些敌人觉得沾了鲜血的东西不吉利吧。
男人都死了,女人有很多都光着身子,显然遭到了侮辱,但最终,那些敌人也没容她们活下来,而是一个个抹了她们的脖子,孩子也都死了,这是一场赤裸裸的屠杀,就像是互有血仇的部落间做的那样,很彻底,没留下任何的余地。
牛羊马匹都被抢走了,什么都没剩下,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凄惨的景象并未让秦军士卒有什么动容,他们在木华黎率领之下,已经是一支冷酷而又可怕的队伍,只有那些新补充进来的家伙们,才会拧着眉头,表达出自己的愤怒和不齿。
“我们在这里休整一晚,好好睡一觉,明天咱们追上去,杀死他们。”木华黎大声吩咐着。
斥候们散了开来,如果说在草原上会遇到突袭,那么肯定就是在晚上了,这也是斥候们最紧张的时刻。
不过木华黎并不担心什么,他所率领的是秦军中最精锐的那一部分,在草原上,尤其是鞑靼人的草原上,除非是十倍的敌人,不然的话,是围不住这些精锐的战士的,他很自信自己的判断。
篝火升了起来,简单的立下营盘,木华黎默默与不颜昔班坐在了一起,大口嚼着干硬的干粮,还有十几天,再弄不到吃的,大家伙儿非得饿肚子,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战马没有吃的喝的,这里是战马的天堂。
天空中盘旋着秃鹫,这让木华黎有些厌烦,因为秃鹫不落下来,也就说这里来了人,不知道那些敌人会不会发现这个,不过能找到这些部落,他们队伍里肯定有向导,应该是不难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