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
“我听说了,那林无命昨晚带人去武馆收账时被吓昏了。”
“真的吗?”
“他那种帮派份子也会被吓昏?”
“嘘,小声些,看到他手里那剑没有,我听说他可是曾用那剑砍断了别人的手,还在别人的脖子上开了个洞。”
这裏是青桐乡的平民区,住的都是处于生活底层的人,以王和周姓为主,每日都在为生计奔波,没什么勾心斗角,也不会逞凶斗狠,住在这样的地方,唯一好的应该是比较平静。
平民区没什么油水,来这裏闹事,没什么收获还不说,反而丢了名声。
真正混帮派的人基本都看重面子,丢了面子,那是会被道上的人嘲笑,甚至会被帮规惩处。
林霄和周正住在这平民区内,一则因为房子是养父母留下的,两间房和一间小厨房以及一间茅厕和一个不小的院子,林霄还在院子一角建了一个简单的浴室。
二则也是因为平民区内有一间学堂,周正上学离得比较近。
三则是因为钱不够,如果钱足够多的话,林霄倒是想搬到富人区去,居住环境更好、学堂的环境也更好,再更有钱的话,那就是将周正送到县城书院,将来考取功名的机会更大一些。
在这个世界,当官是一条很好的出路,绝大多数人都不敢冒犯,就算是帮派人员也不敢招惹官员,那就是和王朝为敌。
帮派再厉害,能比得过一个国家?
其次,则是教书先生,懂知识明礼仪,教书育人,哪怕是帮派人员对教书先生也相当的尊敬。
这,就是为何林霄会要求周正上学堂好好学习的原因。
混帮派?
如果不是形势所迫,林霄也不会走上这一条路。
十八年前过来时,正好是一个被周正父母收养的婴儿,那时候还没有周正,养父母待林霄如己出,至于为何会取名林霄,只因为婴儿的身上有一块铁牌,养父母不识字,带去学堂找先生看,正是林霄二字。
林霄十五岁时,周正十岁,那一年,养父母积劳病逝,林霄接过重担,将周正带大,并且要让周正能出人头地光宗耀祖。
带大、培养周正,那都需要钱,养父母积劳成疾,看病就将家底掏空,林霄只能另谋出路赚快钱。
机缘巧合之下,混入了白云帮成为一名普通帮众,凭着敢拼敢打知进退以及带头大哥的赏识,短时间内得到一笔钱,从此越混越深,几个月前在帮战中表现出众,战后被提升为精英帮众,也成为一名带头大哥,带领三个普通帮众。
白云帮总部位于县城,青桐乡是分帮,职位最高的就是分帮主,其下就是大头目、小头目、精英帮众、普通帮众。
一个小头目下基本会有三五个精英帮众,而一个精英帮众下也会有三五个普通帮众。
昨晚,林霄带着三个手下去一家新开的武馆收例钱,正对峙着,林霄忽然昏迷。
估计,例钱没有收到,需再去一趟。
“霄哥,你没事吧。”
“霄……霄哥……”
“霄哥,我们正要去找你。”
迎面走来三个提着钉头棍的年轻人,一个瘦得像竹竿,一个矮壮矮壮,一个身形普通但一张脸很成熟好像快三十岁,其实他只有十九岁。
瘦竹竿叫王大牛,矮壮叫王小虎,成熟脸叫周大柱。
都是很接地气的名字,很有平民特色,一看就知道是家中长辈给取的,至于周正,那名字是林霄取的,要不然养父母当时给取的名字叫周二蛋。
每当说起,周正都十分感激林霄,万幸万幸。
要不然以后成了教书先生,别人怎么称呼。
二蛋先生?
每次想到这个,林霄就想笑。
“青虎武馆的例钱交了没有?”林霄不徐不疾开口。
“没,他们不交。”王大牛连忙回答。
“霄哥,昨晚你昏迷后,我们就急忙将你带走。”周大柱曼斯条理的解释。
“对……对……没……没……错。”王小虎用力点头结结巴巴说道。
“走。”林霄一步当先。
“去……去……哪?”王小虎一怔。
“笨蛋,当然是去青虎武馆。”王大牛一边说着一边迅速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