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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秒之后又复捧起东瀛狗自己做的高瓷茶杯,轻轻放在弗里曼的一边,轻声开口说出第一句话来:“这茶不错。”
弗里曼晰白的脸上现出一幕铁青,眼泛红的眼睛直直逼视金锋,却在几秒后探手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嘶声叫道:“说正事!”
对于恨铁不成钢的的弗里曼来说,他的正事无非就是想要告诉金锋,本次大会一些内部事宜。
这些内部事宜,都是弗里曼一个人在操作,当然,他也负责沟通和协调。
毕竟他是老大。
沟通和协调和是任何重大会议前所必须首要搞定的东西。这会避免在正式大会上出现某些始料未及的差池,让整个世遗大会为之蒙羞。
从这一点上来看,弗里曼的为人处世就比他的前任巴巴腾老货要严谨得多得多。
前年西湖世遗大会,巴巴腾那二逼老货就只给了金锋一叠资料,完了什么都没交代一句,就让金锋坐了整整一天。举了一天的手,完了说了不到十句话。
到现在回想起来,金锋都恨得牙痒痒。
幸好那一次在自己的祖国,自己随波逐流,没闹出什么笑话。
“等下!”
就在弗里曼的话都冒到嘴边的时候,金锋又复打断了他憋得很急的话语。
就在弗里曼满是不高兴的当口,金锋右手一提大包横在膝盖上。
包包一开,金锋摸出一块形状特别奇特的狗头金放在桌上:“钢菓金捡的。送给你。”
这块狗头金的样子有些特别,像极了一座山。山的多处都是最天然的金块,层次分明闪闪烁烁,尤为好看。
金子弗里曼肯定不稀罕,上次金锋送他救世主他也是看了几眼而已。
不过这块天然金山却叫弗里曼足足欣赏了十几秒。
“还可以。说正事。”
淡淡的一句话出来,弗里曼的凌厉语锋也随之降低了三阶。
“别急还有呢。”
说着,金锋将一个爱马仕的皮箱拉过来送到弗里曼的跟前。
“这是什么?”
“一个人的时候看。”
“到底是什么?”
“你真的要马上知道?”
弗里曼瞥着金锋,又看了看皮箱,沉吟两秒毫无犹豫就将皮箱打开。
里面的人骨头映入弗里曼眼瞳的瞬间,弗里曼当即作色,言语凄厉的怒斥金锋:“这是什么东西?”
金锋脸上露出一抹轻淡从容的笑,抬手从人骨头下面拎出一根项链。
刹那间弗里曼张大了嘴,整个人呆滞着,傻傻愣愣的盯着那根项链,健硕的身子骨不住的抖动。
伴着弗里曼都抖动的还有那仿古的交椅,好像地面发生了七级地震一般,弗里曼一把老骨头哆嗦颤抖个不停慢慢滑落在厚实的手工羊毛地毯上。
双手探在皮箱里,想去抚摸那骸骨却又胆怯的定在半空,泪水滴落下来,飞快的被羊毛地毯吸收干净。
“你的妻子,我给她带回来了。”
这话出来,打着摆子的弗里曼已是泣不成声。
弗里曼的妻子正是自由石匠的一员,她是诺曼老妈的私人秘书兼生活管家。
失事的飞机上,她就坐在诺曼老妈的后排。
那项链正是弗里曼当年送给她的礼物,下面还挂着两个人的结婚戒指。
自打飞机失事后的余生岁月,弗里曼孑然一身二十多年,没有子嗣没有朋友,一心一意专研自己的专业,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忘却自己的痛。
从那一年起,弗里曼每一年都会借考古的名义在去撒哈拉大沙漠待上一个月,为了就是寻找自己爱妻的遗骸。
二十多年来弗里曼几乎走遍了撒哈拉的每一个可疑的地方,却是没有半点发现。
当自己最深爱妻子的遗骸从天而降的时刻,弗里曼这个已经六十多岁的老头紧紧抱着箱子,生怕自己的爱妻再从自己的身边溜走。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