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章 神武国之行!(1 / 2)

金刚不坏大寨主 徍男 1514 字 1个月前

一个人身上的担子多了,自然很难再坐下来好好的歇歇了。

因为一旦坐下来,身上那么多的担子,总得要放下来一些,而无论放下哪个担子,都必然要舍弃一些东西。

可一个人既然选择揽下了那么多的担子,又岂会轻易放下,轻易舍弃?

无论是江大力还是雄霸,身上的担子都已经比普通人多了太多,想要再如曾经没有担子时那般洒脱,已经很难。

与东方不败等人辞别后,江大力便骑乘火凤披星戴月往南方神武国的方位飞去,直奔神武国霍家庄,去寻找步惊云。

自平生傲气那里得到雄霸派烈焰双怪灭了霍家庄的消息后,他虽然始终泰然自若,心裏却知情况已超出了意料之外。

甚至若前世世家提供的古籍讯息没有错的话,那么这次霍家庄灭庄惨案,也已发生得比古籍记载中的时间早了足足三年。

这一年步惊云不过七岁,随其母刚刚来到霍家庄没多久。

当初他派遣山寨内的玩家去神武国霍家庄寻找步惊云时,步惊云在霍家庄也不过才待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考虑到步惊云本身性格不易接近的特殊,江大力并未直接用强令山寨玩家们将步惊云带回宋国带上山寨。

如今想来,当初就该直接带走步惊云。

若是步惊云反对,便使一些手段令霍步天放弃迎娶步惊云的娘玉浓的想法,再通过带走其母亲玉浓,间接带走步惊云,也便没有了如今的风险隐患。

“之前对于步惊云的重视还是不够多,好歹也是命格可用来对付雄霸的古籍主角,我之前怎么想的,居然不知道亲自去将他掳上山?

虽然我不可能效仿霍步天给他母亲什么名分,但认他做一个义子也是没问题的,何至于像现在这般被动。”

夜里四周热风滚滚,江大力宛如一尊金甲战神般块垒层层坐在火凤背上感慨想着。

在古籍记载中,步惊云非但武学资质极强,连神话无名都为之惊艳,便是统帅征战的能力也非常强大,年仅13岁时便助雄霸的天下会打赢了9场胜仗,被江湖誉为“不哭死神”,江湖人都将之视作雄霸的左膀右臂。

这样一个厉害角色,若是掌控在手,对于山寨日后争霸天下的发展,的确是会有好处的。

他作为一个势力大佬,思想觉悟还是低了一些,很多时候做事俱是由着性子,易燃易爆炸,洒脱是洒脱了,却还未将重生后先知先觉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例如风云等拥有特殊命格的古籍主角,便是雄霸知道都会求贤若渴的招揽,他却表现得很淡定,并没有急着招揽到麾下,这其实已不太符合身为一个势力大佬的素质。

不过此时内心虽是在反省,江大力对于自己这些老臭毛病早已是知道并且习惯,他也不打算更正。

此时去寻步惊云,可以说能寻到是好,寻不到或是对方已被雄霸带去了天下会,他也不会将之视作完全的底牌。

雄霸号称天命,非风云不能杀,那也只是泥菩萨的批语。

至今他江大力连命格是什么都没弄清楚,心裏多少还是有些不信邪的。

此时他浑身衣物皆无,仅余一个烧得赤红的金丝短裤坐在火凤背上,缓缓运转金刚真气始终保持在金钟不坏身的状态下,手捏九字真言手印中的内狮子印,时刻快速恢复真气,迅速赶路。

这短裤乃是出自山寨内天下第一裁缝的手笔,金丝乃是精金拉成,糅合了一些凌云窟内的火玉岩,内里配以冰蚕丝打底,难以被火凤身上的火焰烧成灰烬,对于暴力拉扯也有极强的抵抗性,眼下已成为他骑乘火凤的配套好装备。

如今魔鹰、神鸾各有所用,神鸾载着萧峰和陆小凤去寻找惊雁宫,魔鹰则载着东方不败等人带着凌云窟的收获去往铸剑城,火凤这个烫屁股的坐骑无人能骑,也唯有他这个皮糙肉厚不怕烫的骑着赶路了。

自乐山附近前往神武国并不算远,以火凤日行三千里的速度,次日正午时分应当即可抵达神武国霍家庄。

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便到达霍家庄,这也是江大力执意立即启程的原因。

毕竟迄今为止,无论是在江湖论坛上,还是此时处于霍家庄附近的山寨玩家口中,又或者此时还蛰伏在天下会内的花开见红的口中,他都还没有得到雄霸抓获了步惊云的消息,只知道雄霸擒拿了步惊云的母亲玉浓。

只是擒拿了步惊云的母亲玉浓,这于他而言,也就是好消息,是机会。

为此,他已着人联系了云家以及李家这两大世家的高层,调动这两大世家在神武国经营的力量与人脉,帮忙搜集更多有关霍家庄附近以及雄霸的行踪情报,密切关注步惊云的线索。

这两大世家如今与他合作得关系还不错,并且也都将从他这裏得到两颗血菩提。

看在宝物的面子上,两大世家都会为他这个盟友提供许多情报助力,故此江大力去了神武国,也并非是势单力孤。

事实上,在江大力如今看来,这一世的世家显然在前期经过了他的连番毒打后,似乎已经变得聪明了许多,至少再没有那么急着于黑风寨以及天下会之间下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