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回家(1 / 2)

浸血的子弹 晖狼 2166 字 1个月前

几天后,我终于如愿以偿的牵着苏艺儿的手。登上了飞往大陆的飞机。

头等舱里,苏艺儿仍然是带着大大的墨镜和鸭舌帽,身上穿着时尚不失青春靓丽,戴着一些精致的饰品,却并不张扬。

在她随身携带的行李包中,放着给我爸妈买来的礼物。

为了选这些东西,我陪着苏艺儿几乎是逛断了双腿,在一次次的催促中,才买下的。

我的意思是随便买两件东西,东西并不重要,主要看的还是礼品中带着的情谊。苏艺儿却不依,有些小紧张的说第一次见面,无论如何都要挑选到满意的东西才行。这可是给未来的公婆,最爱的男人的父母亲的礼物!

说到这裏,苏艺儿的脸蛋涨红了脸,我心裏也暗暗感动和开心。女朋友对自己的父母能够这么上心,我想是所有的男人都希望看到,并且最容易受到感动的。

给老妈买来的,是一对晶莹碧透的玉镯,虽然我对这些东西没有什么研究,可是拿在手里感觉到上面传来的温热感觉。和在灯光下没有一丝的杂质的玉体,轻而易举的能够知道它的价值。

这个东西是直接从商店的保险箱里拿来的,苏艺儿也没问价格,只是说自己出门急,拿的银行卡里没有那么多的钱,也忘记了带支票本,让他直接把账单送到苏启申的公司去。

令我没想到的是,老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然后让人包装好交给我们身后的保镖,点头哈腰的将我送了出来。

我再一次领略到苏启申的影响力,奶奶的!这么贵重的东西都能赊账打白条啊!

在我震惊的还没缓过神来,苏艺儿带着我东跑西跑分别在两家专卖店里,挑选了另外两件东西。一件是一个百达翡丽最新款的手表,看起来优雅、时尚、高贵,而且价格不菲。一个是镶金镶钻的派克钢笔,价格同样不菲,哪个送给老爸比较合适。还在一旁埋怨时间太短,不能直接从总部购买限量版的。

我看了看两件东西的价格,两件东西都是需要美金结算,钢笔一万多美金,手表二十多万。其他的标签上,还有比这些更贵的……

我咽咽吐沫,心裏暗道太败家了!

我银行卡里八九个零,也没敢给自己买这么贵重的奢侈品啊!骨子里觉得买这些东西就是装逼,就是败家玩意!花个千把美元戴着有面子就行了呗!这要是真想孝顺,干脆就把银行卡上交,自己留的足够花。没有再去要再去挣,二老愿意买啥就买啥,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比这个强!

暗暗叹口气。

“不用吧!”我挠挠脑袋:“这玩意太贵了,没有必要。干脆那两镯子,一个给我爸一个给我妈算了。”

“那不行!”苏艺儿脑袋摇的像个拨浪鼓:“我看的不是价格,我看的是东西。再说了,给伯父伯母,能买便宜的吗?”

我看旁边毕恭毕敬的服务员,眼中似乎闪烁着我是小白脸的光芒。

“买笔好了。”我指了指:“那手表戴着太张扬,不适合我爸,再说了,我爸写一手好字,还经常签名写文件啥的,送个笔正好。”

“那会不会显得太便宜?”

我瞪着眼叫道:“怎么会!你这一支笔挡我爸好几年的工资了!我爸拿到手里舍不舍的使还不知道呢!”

“那、那就去买钢笔吧。”

我点点头掏出银行卡:“我来付账吧,花那么多钱,你爸再认为我是小白脸就麻烦了!”

这两个几十万的东西,现在就放在随身携带行李箱里,我也不是什么没见过世面的人,好歹那么多个零撑着腰,很快就淡忘了。牵着苏艺儿的手假寐,想象着回到家里的情景!

万分激动的走下飞机,已经是下午……多锺。

此地距离我家还有三四个小时的车程。我自然不会再拉着苏艺儿坐公交车,她愿意体验生活我还不愿意让她受罪呢。更何况她那张脸的魅力如此之大,万一被人发现了,我就别想安安稳稳的回到家里过年了。闻讯而来的粉丝加上记者等等其他人,就够我们喝上一壶的。

不,是好几壶!

下了飞机后,我们直接打车来到一家奥迪的专卖店。

虽然我比较喜欢宝马,觉得特上档次特有面子,但是在我家那个小县城里,未免显得有些太张扬,奥迪还是在一般人接受范围内的。

选中一辆奥迪Q7,店里有现货,直接刷卡后挂上临时车牌,半个小时不到,我就将车开到附近的加油站,加满油开始向家的方向驶去。

苏艺儿坐在副驾驶室上,拿着自己的MP4听歌,脸上有些小小的紧张。

我拍拍她的手:“丑媳妇要见公婆了,再丑也总的有这么一次嘛,别紧张,我会给你说好话的。”

“你才丑呢!不但丑你还臭,你是世界上最丑最臭的男生!”苏艺儿扁着嘴反驳道,哼了一声不满的在我的胳膊上打了一拳。

我哈哈笑着,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家里的电话。

三个小时后,车子驶进现县城的境内。

“快到啦!”

我满脸兴奋的叫道,贪婪地看着车窗外的景色。不禁又点了点脚下的油门。

苏艺儿的脸色比刚才更加紧张,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化妆盒打开,开始往脸上补妆。

我暗暗直乐,这虽然艺儿经历过大大小小的不少场合,到底还是小女生啊。第一次见那朋友的父母,和其他人一样都紧张!

随着越来越驶进县城的主线,路上的人们也越来越多,我也适当放慢脚下的速度。距离过年还有大半个月的时间,街上只有少许买卖年货的小摊,还不到每年最热闹的时候。

苏艺儿虽然来过很多次大陆,但或许从来没有来过这种最普通的小地方。虽然脸上还挂着紧张之色,但是眼睛已经被装外的景色吸引过去了。窗外并没有什么引人入胜沁人心扉的美景,最最真实的生活景象,也是能够吸引得住包括她这种台湾大小姐和国外游客的眼神的。

拐了几个弯,车子很快就到了小区的那条路上。

我摘下墨镜,点开车窗将速度放到最慢,开始留意身边不时经过的人们。

小城市的地方,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房子里的人们总是会有一部分聚集在门口。要么就是带着孩子出来玩,大人们顺便聊聊天,要么就是有什么事情出来办事,或者出来买一些生活用品。最大的特点就是,这些居住在一起的人们。大部分都互相的认识,从以往住平房家属院,到现在的小区楼房,有些已经有了一二十年的交情。所以,出了门,满大街都是认识的人。

我将车窗放下完全是因为礼貌的问题,遇到熟悉的人,总是要打些招呼的,不然,就显得太没有礼貌。

尤其是你越显得发达越不注意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