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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镇上干了两天活的沈知文,又悄悄地溜回了沈家。
本来这是沈定松托一个熟人给他找的活,其实也不是很麻烦的工作,就是在酒楼里做小二,主要是结账,有空时顺便搞搞卫生。包吃包住,工钱不低,不用风吹日晒,一点也都不累。
可就是这么轻松的活,他还是不想去。因为他觉得这活没意思,一来没发展前途,二来丢脸。
作为一个有远大抱负的青年,沈知文其实不太甘心去人家手底下做事。可沈老头子发话了,做工,种地,他只能二选一。因此,饶是不乐意,可他还是不得不妥协。
然而那天,他拿着块抹布在柜台上擦桌子的时候,一个曾经相熟的同窗过来吃饭。
他看着那个同窗和家人笑呵呵地聊着天,点了好几道肉菜,顿时,他心底升起一阵强烈的自卑感和不服气。
同是为人儿子,凭什么人家含着金汤匙出生,完全不用为钱所困,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甚至连以后的路也铺好了?就连现在落榜了,照样若无其事地吃吃喝喝,家人也不会责备他。
而自己呢,自幼生活在那么穷酸潦倒的贫苦家庭。而且每天还要对着一大群没文化,只知道干活种地的土包子。想买点好东西,都要顾虑好久。自己寒窗苦读那么多年,不就是连着落榜三次而已。才三次而已,家人们便容不下他,逼他出来做工。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
他尽量低下头,不让那同窗发现他在酒楼里做工。
然而怕什么就来什么,他一直躲在柜台后面,尽量不让同窗发现他的存在。
可后来那同窗吃完饭后,突然朝他招了招手,叫他结账。
他尴尬不已地走了过去,那同窗一见是他,立刻问道:“沈知文,你怎么在这里做小二?你爹不是书院先生吗?怎么不让他帮你找个体面的工作?”
沈知文虽然有点羞愧抬不起头,可还是回道:“这店是一个远方亲戚开的,我最近正好无事,所以过来帮忙。”
没错,这店的确是沈知文家的一个远方亲戚来的,据说是沈定松的表哥的丈母娘的弟弟开的。虽然这关系隔得有点远,但真论起来,也算是亲戚。
“哦?这样呀。”那位同窗露出个看破不说破的笑容,然后便结账走人了。
“呸,你个二世祖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家里有点钱吗?有什么得意的?还不是和我一样,连个秀才都考不上。”沈知文朝着那人的背影狠狠骂道。
说完,他便准备收拾桌子,当发现盘里有个鸡腿竟然只吃了一口便没动的时候,他若无其事地从袖中掏出一个纸包,将那只鸡腿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