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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劫匪老大赶往客栈接了秦宇,前往庞贝斯家里。
路上,秦宇问道:“庞贝斯的夫人呢?”
“早就跑了。嫌弃庞贝斯是个刺青师赚不到钱,小孩三岁的时候就跟别人跑了。”
劫匪老大无奈的说道。
秦宇又好奇道:“那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一个劫匪,一个刺青师,你胳膊上这两块丑啦吧唧的刺青,不会是庞贝斯刺的吧?”
说到这,劫匪老大一肚子苦水。
“可不是嘛,这王八蛋刚学刺青的时候,天天拿我当实验,别说胳膊上。身上全是的。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光膀子了。”
“这么说你俩认识挺早啊。”
“对啊,十几岁在学院念书就认识了,后来毕业后他跟了个刺青师父学刺青,而我去了镖局找了份工作。在后来……,呵呵呵,咱俩都没混出个人样来。”
劫匪老大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脸上全是苦涩。
不过很快,他就收拾心情,继续道:“后来我干了打劫的勾当,有些货就靠庞贝斯的关系帮我解决掉。”
“狼狈为奸啊。”
秦宇笑着调侃了一句。
劫匪老大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不管怎么说,这勾当的确不光彩。
这时候秦宇又问道:“你之前说你一开始是在镖局工作。怎么又干了劫匪了?按照你这条件,现在找份安稳不错的工作,不难啊。”
这个问题让劫匪老大愣了一下。
然后又是一副呵呵笑的模样摆摆手道:“误入歧途,误入歧途,现在想回归正途也回不来了。”
说完,深吸了一口气道:“不过,既然路是自己选择,无论如何也得走下去,这不,当劫匪也有当劫匪的好处,让我遇到了前辈您嘛。”
他自我安慰。
秦宇看出来了,这罗大茂选择劫匪这一行怕也有难言之隐。
不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既然对方不想多言,他自然不会多问。
没多久,两人再次来到了庞贝斯家里。
此时,墙上的那些油漆早已消失不见,甚至涂抹了新的涂料,整个院门都焕然一新。
而门口,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儿看见秦宇和劫匪老大出现的时候,激动的转身就跑。
“爹,大茂叔叔回来了。”
一边跑回院子,一边激动的大喊着。
于是,秦宇和劫匪老大还未进大门。带着围裙的庞贝斯激动的走了出来。
看见秦宇,三两步迎了上去激动道:“先生恕罪,本该我亲自在门口恭迎,但是……”
“你这无债一身轻,不要脸的架势也隐藏起来了吗?”
秦宇看着庞贝斯手足无措的模样,上来就调侃了起来。
庞贝斯脸瞬间红了,嘿嘿一笑,“那,那不是被逼无奈嘛,今日多亏了先生,先生之恩,对我来说。无异于再生父母啊!”
说着,庞贝斯把自己儿子扶在了身前。
“念青,快给先生磕头,今天要不是先生救了你,你还得在里面遭罪呢!”
孩童,看着秦宇,眼神中竟是崇拜之色。
膝盖一弯,直接跪下。
但秦宇比他速度更快地拉住了他,没让他跪下来。
秦宇说道:“男子汉顶天立地,不要轻易下跪,你要是想谢我,一会进去。给我倒杯茶就行了,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