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章》一年前(1 / 1)

「和你一起生活也差不多快一年了」手中银币轻薄的重量,使我深深的叹了口气。「我在你眼中是五岁小孩吗。 ……不是,真就这样而已?」手上只有仅仅三枚小银币。「还不够吗?」波里可怜兮兮地低下头。榛色的眼珠泛起泪光。梳理自己失去光泽的黑发试图平复心情。指尖和指甲遍布青黑色的瘀青。是被上一个男客人拿剑鞘殴打造成的。「那个,不是说不够」伊利斯银币,通称小银币。一枚小银币只能点杯啤酒配个下酒菜而已。假如今天我是个苦行僧的话是很够啦。「但男人也有男人的交际。今天和人约好要喝一杯啊」「那就去喝啊」波里皱起眉头说道,表情像是再说别说些不明所以的话。「你也知道吧? 有哪个正常人会喝完一杯就散会的」「果然,太少了呢」波里双脚顿时有些无力。「对不起,都怪我赚得太少了。好。我去跟老板说声让他加倍收钱」波里摀著泪流满面的脸庞。她一旦哭出来便很难停下。「抱歉,是我不好」「没关系,全是我的错。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没法让客人满足才会成天挨揍。谁叫我又笨又迟钝」「不是你的错」「那不然是谁的错?」「是我啊」本不想搞成这样的,还是说出口了。一边埋怨自己的懦弱我继续说道。「是我不好」家门口传来敲门声。除了我和波里,还有其他老鼠们住在二楼。「喂, 你要搞到什么时候啊波里。客人们马上就要来了」是娼馆的家伙。那死胖子,吵死人了。「你看。都怪你在那边纠结半天才弄到人都过来了」「是啊。已经没时间了」我下定决心后说道。「所以我决定了。今晚就窝在家里。我喝完酒马上回来」送波里出门后,疲倦的倒向床铺。任由它发出刺耳的噪音。想想至今的人生都在为了某人而奔走。农家出身的我在八人之中排行第五,八岁时就为了减少粮食负担被家里给卖了。之后以奴隶的身分被尽情使唤,逃出去后被山贼捡到,还是一样为他们做牛做马。四处逃跑的尽头,我被一个佣兵团带走了。在那里我学会了如何战斗。参加了战争。也杀了不少人。18岁时受佣兵团的同辈邀请,成为冒险者。对魔物舞刀弄枪的过程,同伴渐渐多了起来。钱和名声信手拈来。还很受女性欢迎。可谓是一帆风顺,原本以为自己悲惨的人生终于迎来转机了。但我却忘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因为那个低能儿太阳神的关系,失去力量的我别说冒险者,连普通工作都做不到。漂泊到这座城市转眼过了一年,如今的我是一位情绪不稳的妓女的情夫。有点钱的话至少能过个像样点的生活,但发生了很多事全给花光了。结果便是躺在这间破烂房子的床上。自作自受呢。与其苟活不如死在战斗中还更好,我并不这么觉得。既然还活著那就要活到最后,这就是我的作风。我可不是自杀的料。硬要我选的话,我宁愿在哭著出生的瞬间咬烂那老太婆的乳头后英勇战死。「嘛,走一步算一步吧」人生这种东西你永远不知道啥时会狠狠摔一跤。或许明天一早,太阳神会朝你长毛的菊花踢一脚让你头部著地永远长眠也说不定。经过养护设施时看到了熟人的脸。一位比打著赤膊的小男童高了一个头的小孩正在背后追著男孩。「嗨,小不点」「什么,是马修啊」艾普莉露一看见我立刻露出了厌恶的表情。「别乱跟我搭话。我正忙著让那孩子穿衣服。啊啊,给我站住。会感冒的啊 !」说完,艾普莉露再次展开追逐。尽管她是个十分可爱的女孩,但这座城市可没有人蠢到会对她出手。毕竟,她可是让凶残的冒险者们乖乖听话的冒险者公会会长的孙女。敢动她的人不用半天就会成为冥界的居民了。尽管是个小不点,确实时常在养护设施帮忙,偶尔还会跑到公会里做著职员的工作。「稍微带点敬意也行吧? 好歹我比你大得多啊」「『别去搭理马修那种不正经的混帐』爷爷……不对,祖父大人是这么跟我说的」臭老头,尽对孙女散播不实的谣言。「另外,迪兹先生也这么对我说了」踹烂你喔,臭胡渣。「我从迪兹那里听说啰。说你会教这里的小鬼们读书来著? 既然如此,也教教我如何」「明明是个大人?」「我不擅长写字啊。光写自己的名字就尽全力了」「绝对不要」被无情地拒绝了。真冷淡呀。「赶紧走人。不然我要叫人啰」「是是」算了,正好当作打发时间。心情也没刚出家门时那么糟了。「记得在日落前回家喔。听说最近有诱拐孩童的传闻,很危险的」哼,艾普莉露无视忠告径直走向房子内。跟小孩的嬉闹就到此为止。接下来是大人的时间了「呐,已经要走了?」史达林克见我起身。满脸通红的抓住我的胳膊说道。「差不多吧」「诶诶,不要。再陪我喝会啦。马修你不是几乎没喝嘛」史达林克像个热恋中的女人从环抱住我。虽然想甩开他,但却没法挣脱。我连这瘦皮猴小子的腕力都比不过。「喂,差不多得了」才想挣脱的同时,史达林克向后飞去。就这样撞在酒馆的墙上。还以为他昏了过去,没想到这货竟然开始打呼了。「我讨厌醉汉」「谢了。真乖呢」摸了摸触感跟胡子相同的头发。迪兹默默地朝我的肚子揍了一拳。我当场仰面倒下。「我也讨厌有人跟我装熟」开不起玩笑的家伙。我捂著肚子站了起来。「你今天挺慢的啊。路上碰到麻烦事了吗」今天约好要跟迪兹喝酒,拜史达林克纠缠所赐,肚子遭受无妄之灾。「因为有两个白痴在公会里闹事」「那种事情,对你来说很轻松吧」至少在这座城镇,没有人能战胜迪兹。「醉汉倒没什么。但状况有点棘手。事情变得很麻烦」「黑道 ?」「『战女神之盾』【Aegis】的家伙」他们是最近崛起的七人……不对,六人的队伍。领队叫阿尔文.梅贝鲁.普莉姆罗兹.玛库塔罗多。是过去遭魔物覆灭的玛库塔罗多王国的公主。身为剑术达人的她,志在复兴王国,因此向大迷宫『千年白夜』发起挑战。那份坚强与美丽,使世人称她为『深红姬骑士』,让吟游诗人们传唱她的事迹。七岁初次对阵骑士赢得胜利,到为了拯救子民投身于与魔物的战斗之中。人们总是无法抵抗流行的事物,光是在酒馆就能不断听见赞美她的颂歌。多亏如此,我都快成了阿尔文博士。「闹事的是旗下的新人。因为一脸臭屁的宣扬他们公主大人的武勋。所以才跟其他冒险者大打出手」「姬骑士呢?」「她不在场。那小子在那公主面前虽然很安分,但一到她管不著的地方就会变得格外嚣张。」「他们貌似之前才死一人吧?」「被林德沃卢姆干掉的」林德沃卢姆是在『迷宫』深处筑巢的大蛇。平时都会安静地待在巢穴内沉睡,不过一旦大闹便一发不可收拾。它会拖著跟河川一样大的躯体追捕猎物。身上长著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鳞片、尾巴跟箭矢一样尖锐,还有一对和剑一样长的獠牙。我曾有一次在别座『迷宫』遭遇过这种魔物。打开的嘴巴比我的身高还要高。那时光是逃跑就尽全力了。传说,这种魔物还曾将整座城池缠起来连城带人摧毁过。「下半身全给吃了」「可怜的家伙」上半身一起吃掉的话,就不用留下那么凄惨的尸体了。「所以,是连『迷宫』都没下过的醉汉在闹事啊」想发泄给我去娼馆啊。尽给旁人添麻烦。「我懂」迪兹说道。「明天死的可能就是自己呢」冒险者是与死亡打交道的职业。今天躺床、明日进棺。这种情境一点都不稀奇。我跟迪兹虽已引退,但到现在依然忘不掉那种感觉。「感觉真闷啊」我起身说道。「怎么,刚来就要走了啊」「都怪你太慢了」我一脸不服的指著那长满胡子的脸庞说道。「你女友下个月就要临盆了吧。早点回去啊」「用不著你瞎操心」那跟铁块一样的拳头又打在了肚子上。就算是对新婚感到害躁,这也太难熬了。〔请不要转码阅读(类似百度)会丢失内容〕枣子读书 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