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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村和奥林社区相差20多公里,第一个死者关念秋是个陪酒小姐,这起案件的死者是名护士,从职业角度来看,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嫌疑人选择作案目标的跨度为何会这么大?”阿乐有些不理解。
“在案件完全调查清楚之前,盲目地猜测没有任何意义。”为了节省时间,我再次折回了室内。
指纹、鞋印完全和上个现场一模一样,所以我并没有耗费太大的周折,半个小时之后,明哥和老贤一前一后地走进了现场。
“颈部有扼痕,尸表未发现明显的抵抗伤,和上一起案件不同的是,这次嫌疑人是先将陈小凤掐死之后,才实施的性侵害。”
“明哥,根据鞋印判断,死者进门时处于昏迷状态,她的头部有没有外伤?”
“明显的外伤没有,如果只是瘀伤,尸体解剖会有发现。”
因为可以确定为同一嫌疑人作案,所以很多物证(指纹、鞋印)基本上不用重新分析,这样节省了大量时间,专案会则定在晚上10点钟准时召开。
“死亡原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凌晨1点左右,根据时间推断,陈小凤刚回到家中,就遇害了。从尸表和解剖情况来看,除颈部扼痕外,再无其他外伤。嫌疑人这次是先杀人,后奸尸。小龙,你接着说。”
“中心现场提取的鞋印和指纹,与关念秋被杀案的完全吻合,两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现场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室内有财物损失,作案手法也同上一起案件一模一样。根据室内鞋印分析,嫌疑人是在死者进门前使用某种方法,使其处于昏迷状态,接着再实施的作案。”
我刚说完,老贤便接了过去:“我在死者的口腔和鼻腔内提取到了乙醇、乙醛、丙酮等成分,由此可以推断,嫌疑人有可能使用了乙醚。”
“贤哥,你是说嫌疑人随身带着具有强烈麻醉效果的乙醚?”
老贤点点头:“第一起案件,死者是个陪酒小姐,在其口腔发现乙醇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而这起案件不同,死者是名护士,而且刚从手术台上下来,她肯定不会饮酒,所以我就多长了个心眼儿,结果终于让我发现了极其少量的乙醛和丙酮,除了水以外,乙醇、乙醛、丙酮这三种物质,正好是乙醚的组成成分,再结合小龙所说,嫌疑人使用乙醚麻醉受害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我好像在电视里看过,说乙醚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就让女人昏厥。”阿乐开口插了一句。
“绝对是危言耸听,乙醚并没有那么强的麻醉效果。”老贤继续科普,“从制作工艺上讲,把乙醇与浓硫酸混合,加热至130到140摄氏度就可以制得乙醚。其物理特性是极易挥发,除非是过量吸入,否则只会对人在短时间内有麻醉的效果,像电视上那种直接把人麻醉到失去知觉,几乎不可能。”
“这也正好解释了嫌疑人为何在第二起案件中选择杀人奸尸的作案手法。”我的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估计嫌疑人事先可能和阿乐的想法一样,认为乙醚可以将受害人给麻醉昏厥,可谁曾想到,其在性侵时,第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关念秋突然惊醒,如果嫌疑人不是事先在其脖子上捆绑有绳索,估计关念秋的反抗,绝对会惊醒周围的邻居,而第二次作案,嫌疑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性侵前选择直接将受害人杀死。”
“推断得合情合理。”老贤连连点头。
“其他生物检材的情况怎么样?”明哥接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