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之信徒 · 五(2 / 2)

“再放。

“再放……”

…………

接连十几遍,其他人受我情绪的影响已经变得异常紧张。

“好了,可以停了。”

胖磊见我长舒一口气,赶忙问道:“小龙,你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有头绪了!”

“什么?当真?”

所有人都有些不可思议。

“明哥,我需要做一个侦查实验。”

“可以,需要我们做什么?”

“只要一把卷尺就行。”

第二天一早,胖磊按照我的指示驱车赶往调取视频的小卖部门前。侦查实验只有两项工作,一是测量监控的覆盖路段的距离,另外就是计算出视频中光斑晃动的次数。

我们都知道,行走是大脑控制下有意识的行为,整个行走过程必须在肢体的协调下才能完成,视频中光斑晃动的次数,实际上就是嫌疑人每跨一步手臂摆动的次数,也就是步数。

视频监控的覆盖范围是固定值,那么我们通过计数,便可以确定凶手在这个固定距离上走了多少步,套用公式:

嫌疑人每一步的步长=固定距离/步数

按照这个方法,我很快得出了结论:“24.5厘米。”

这个数值符合我的预期,接着我拿出了一张照片:“你们看这个!”

“这个是什么?”叶茜望着照片上有些像三角形的浮灰痕迹问道。

“鞋印!”

“鞋印?难不成是高跟鞋?”

“不是,这种鞋子市面上没有卖,只能是纯手工制作。”

“三寸金莲?”明哥第一个反应过来。

“三寸金莲”跟我国古代妇女缠足的陋习有关。缠足始于五代,在宋朝广为流传,当时的人们普遍将小脚当成美的标准,而妇女们则将缠足当成一种美德。甚至有史料记载,小脚还是女人除阴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

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在《金瓶梅》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的说法。

当年,孙中山还曾发布令文说:

“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曩者仁人志士尝有天足会之设,开通者已见解除,固陋者犹执成见。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其先事革除,以培国本。为此令仰该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

在强大施压之下,当时的妇女逐渐摒弃了这个陋习,时至今日,缠足早已成为一段不可提及的历史。

虽然陋习已经被彻底废除,但是《足迹学》依旧把这类特殊的足迹囊括在研究之列。

按照1寸等于3.33厘米来计算,“三寸金莲”最长也不过10厘米,这个长度最多和两岁儿童的脚长旗鼓相当。

我们都知道,人行走的动力来自地面的作用力,人的脚一旦变小,地面所提供的作用力也会随之变小,这就会导致步子迈不开,从而造成步长明显小于正常值。

见众人还有疑惑,我解释道:“昨天在观察视频时,我就发现光点晃动的频率相当高,于是我就突然联想到山神庙前厅内的几十枚特殊印记。

“印记呈三角形,比照足迹学图谱,极有可能是缠足鞋印,于是我测量了数值,鞋底总长14厘米,去掉放余量,她的脚长应该在12厘米左右,为正常女性的一半儿。按照正常成年女性平均步长52厘米来算,凶手只能勉强达到一半儿,通过这两个数值,基本上可以判定嫌疑人缠过足。”

叶茜打了个响指:“那剩下的就简单了,国贤老师提取了嫌疑人的dna,咱们只要把附近村子有缠足的全部筛选出来,一一比对dna就可以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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