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魅影 · 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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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茜的信誓旦旦并没有换来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案件调查进入暂时的僵局,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省时间,我们首次在没有找到第一现场的情况下召开了案件碰头会。

“虽然现在原始现场还是个未知数,但案情紧迫,我们先把现有的物证细致地分析一下。”明哥说完开场白直奔主题,开始介绍法医方面的情况,“除了手指、脚趾外,我在鱼肠中并没有发现任何其他人骨的残渣,由此可见,嫌疑人有可能是把骨头和肌肉组织分开做了处理。假如嫌疑人的抛尸点只有一处,那么人骨被沉入鱼塘的可能性很大。”

明哥点了支烟卷,猛吸了一口提提神,他接着说:“从鱼肠中分离出来的尸块总重量为15.2千克,要远远低于正常人的体重,说明还有大量的尸块不知去向。

“尸块除了少量的消化痕迹,并没有发生明显的腐败,由此判明,嫌疑人刚一碎尸完毕,就选择抛尸鱼塘。被切碎的尸块被鱼吞入肚中,而鱼又不像人一样有饱腹感,只要有食物它们会一直吃,直到把腹部撑起,再也吃不下,才会选择静止在某个地方,慢慢消化。

“按照鱼的消化速度,成年鱼要想完全消化掉肚中的尸块,最少需要48小时,我在解剖鱼肠时,发现鱼腹内并不是很饱满,说明盗鱼者把鱼打上来时,尸块已经被消化了一段时间。通过消化程度我推断,应该不超过24个小时。

“盗鱼者基本上都是在夜间作案,那么嫌疑人也极有可能在夜间抛尸,两者的时间间隔最多为一天。”

明哥把烟头按灭在烟缸中:“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嫌疑人为何会选择如此另类的抛尸方式。我们试想,鱼贩兄弟俩如果没有盗取鱼塘中的鱼,会是什么结果?”

“尸块被鱼消化,再也找不到把柄。”

“小龙说得没错。”明哥点点头,继续说,“从案发到现在,死者被害早已超过60小时,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筛选到一条符合条件的失踪人口报案,这是其一。其二,就算派出所接到失踪人员的警情,发现不了尸体,也只能按照正常程序登记一个失踪人口信息。除非有一天尸骨重见天日,我们才能通过dna比对,核实死者身份,但时过境迁,物证消失殆尽,就算是知道死者是谁,侦破的难度也可想而知!很显然,嫌疑人选用这种方法抛尸,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根据目前所知的情况,嫌疑人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嫌疑人对抛尸鱼塘相当了解,他知道鱼塘中的鱼还处于成长期,不会拿去出售,所以他才大胆地选择用碎尸喂鱼。

“第二,鱼肚中的尸块相对新鲜,没有明显的腐败迹象,说明嫌疑人杀人后立即分尸,紧接着就抛尸鱼塘,中间几乎没有时间间隔。

“第三,嫌疑人作案分为杀人、分离骨肉、碎尸、抛尸四个过程,且整个犯罪经过一气呵成,完全是有预谋的杀人行为。

“嫌疑人手段残忍,一般侵财杀人的可能性不大,按照我的分析,嫌疑人的作案动机要么是为情,要么是为仇。”

我插了一句:“从杀人到抛尸,能考虑得如此清楚,而且熟知鱼塘中鱼的养殖周期,排除外人,那符合条件的就只有鱼塘的经营者。”

明哥对于我提出的假设没有反驳,他继续说道:“就算是老渔农也不可能从外观去判断一个池塘的新旧,更不可能知道鱼塘中鱼苗的生长情况。能对鱼塘拿捏得如此准确,要么就是鱼塘主,要么就是知情人,而且这个知情人对渔业养殖肯定有所了解,但不管怎么说,一定是鱼塘主生活圈内的人,所以找到这个鱼塘的经营者,是下一步办案的关键所在。”

明哥说完,我接了一句:“刑警队那边已经全力在寻找鱼贩兄弟的下落,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