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命馒头 · 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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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尸体解剖一共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胸腹部解剖,另外一个则是面部还原。前者是每具尸体必须经历的环节,而后者却是这起命案附加的特殊程序。

两名死者的头面部全部被烧焦,要想确定尸源,只有两条路,第一条是筛选失踪人口,第二条就是颅骨复原。

就目前来看,第一条全靠运气,而且工作量很大,因为本案的被害者为老年人,这个年龄段在走失群体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如果逐一筛选,绝对是费时费力。

第二条颅骨复原相对第一条要靠谱很多,我们可以先还原出死者的大致容貌,再接着筛选,这样就有了针对性。但复原的前提是,颅骨必须经过“骨肉分离术”。这项技术也是法医的基本功,我也曾见明哥操作过几次,那种画面,真是笔墨都难以形容。

而就在明哥集中精力进行第一道工序时,一个细节还是没能逃过他的眼睛:“死者颈部有点状横线出血点。”

负责记录的叶茜随口问了句:“冷主任,这种伤口是怎么造成的?”

我插了句嘴:“会不会是威逼伤?”

明哥把口罩下拉露出嘴巴:“是锐器伤所造成,且伤口分布集中,符合威逼伤的特点。”

我之所以能准确地判断出“威逼伤”,这绝对拜“阅尸无数”的明哥所赐。刚上班那会儿,他可没少把带有彩页的法医解剖图谱翻给我看,按照书上的归类,通常情况下,我们在尸体上找到的伤口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威逼损伤。案犯通过直接侵害被害人身体的方式,迫使被害人接受指令,从而达到其目的的体表可见损伤。在实际的案件中,威逼有多种形式,比如口头言语威逼、持械动作威逼等。而且威逼伤多使用锐器,偶尔还有徒手(扼颈),威逼伤主要集中在颈部、胸背部以及脸部。

第二类,毁证损伤。它是指案犯为了达到破坏个体识别证据的目的,在人体上形成的损伤。最常见的就是碎尸、焚尸、剥脸、挖眼等。

第三类,欲望损伤。它是指案犯为了满足或者发泄心理需要而对他人实施的损伤。就拿“白银连环杀人案”来举例,嫌疑人割阴、挖乳就是典型的欲望损伤。

而很多情况下,一起案件是多种损伤并存,比如这起案件,嫌疑人毁容、分尸的行为则属于毁证损伤。

明哥接着又说:“威逼伤比较集中,均在颈部。嫌疑人曾多次用锐器顶住死者的脖子。”

叶茜不解地问:“冷主任,两名死者这么大年纪,而且从穿着上看,也不像是有钱人,嫌疑人威逼的目的是什么?”

明哥摇摇头:“侵财和性侵应该都可以排除,但有没有其他隐情,暂时不得而知。”

叶茜“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明哥则手持柳叶刀继续进行解剖。

“从血液凝结以及颜色看,没有中毒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