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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对经过几年磨炼的我的判断还是相当认可的,确定目标后,他随即联系了打捞队。趁着蛙人赶来的空当,我们一行人率先来到湖泊旁。
根据老贾的调查结果,丁胜驾驶的是2008款黑色帕萨特轿车,这种车配装的是18英寸[1]波折形轮毂,轮胎花纹很好辨识,当我在岸边发现了清晰的轮胎印时,推测变成了确信。
在蛙人赶到的这一个小时内,我已将湖岸外围做了一个大致的勘验,一些可疑的痕迹物证,也被第一时间提取保存。
打捞分为两步。先由两名蛙人潜入水底确定目标,再用起重机实施作业。
通过痕迹判断,车子在湖底已没有悬念,我们目前最关心的是车里到底有没有人。
湖的深度远超出我们的想象,蛙人多次试水后,更换了一条百米吊绳。
听到湖深接近百米,我们都捏了一把冷汗。案件虽然还不能定性,但之前黄所长曾提出一个假设,他怀疑,丁胜有可能在饮酒之后,误把车子开进了湖中。在案件有眉目之前,假设绝对有存在的可能。倘若湖深在10米左右,丁胜还有自救的可能;可现在湖深百米,除非车辆入水前车窗处于开启状态,否则成年人根本无法克服水深带来的压强差。
起重机发出“咔咔咔”的声响,潮湿的钢丝绳也在滑轮上一圈一圈地叠加,很快,最后10米的红色浮标露出水面,打捞队队长朝驾驶室做了一个冲锋的手势,司机二话不说,挂上倒挡,猛踩油门,那辆挂着“湾d66633”的黑色轿车瞬间从水中被拽了上来。
在打捞队长指挥落车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细节:轿车4个车窗竟都是打开的。询问蛙人后得知,这是轿车在水底的原始状态。
徐大队一路小跑到车前:“车里有没有尸体?”
蛙人摇摇头:“车里没有,我们在湖底也找了一遍,也没有任何发现。”
就在徐大队疑惑之时,明哥的表情突然严肃起来:“这是一起命案。”
外行人还没搞清楚状况,我们科室的人都已面露寒霜。从后备厢飘出的尸臭味,不难判断事态的严重性。
轿车头西尾东停放在岸边。经过长时间的浸泡,车内物证基本被毁坏殆尽。
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提起多波段光源绕车一周,不过并没有奇迹发生。
痕检告一段落,明哥指挥打捞队,撬开了后备厢。队长带头爆了句粗口,其他蛙人也四散跑到一边干哕。
明哥不以为意,拉了拉乳胶手套走上前去。
尸体已出现巨人观,整个后备厢已被泡发的尸体塞满。明哥几次用力,试图将尸体掉转方向,但多次尝试,均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