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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三位爷喝得热闹,隔壁三个小厮没敢上酒,但菜色也甚是丰饶。
金明和小六子相识多年,自是相谈甚欢。十四的小厮霍刀却有些沉默寡言,他是十四从战场提拔回来的,在边关呆了太多年,还没适应京城的歌舞升平和富饶奢靡。
当然,无论在哪,食物对他都是诱惑。在边关虽说不上吃不饱,可要吃好简直是做梦。是以金明和小六子聊天的时候,他就埋头苦吃,偶尔插一两句,倒也不觉尴尬。
另两人已经习惯了他这副模样,该说啥说啥:“金明,一会儿你看着,我去外头逛逛,马上回来。”
“逛啥?又给你那小媳妇买首饰?她跟着太子妃做事,还能短了这个?宫里的不比外头的好看多了?”
小六子嘿嘿笑道:“太子妃赏的跟我买的哪能一样?再说还有小闺女呢,宫里可没有小孩子玩的小玩意儿。”
“你就惯吧,看到时惯出两朵什么花来。”金明切了一声,挥手示意他快去快回。不就是媳妇比较漂亮嘛,看把他得瑟的。
金明喝了一口茶水,看向霍刀:“霍老弟,准备啥时候娶媳妇啊?”
霍刀才二十出头,黝黑的脸上现出一抹红晕:“我,我还没存够钱呢。”
五大三粗的男人一脸娇羞,金明:……
他咳了一声:“霍老弟,你不会还没开过荦吧?”
霍刀脸更红了。
边关果然苦寒啊,金明一脸好奇:“不是说军中有那什么女的嘛,你就没去快活过?”
“当官的和在战场立功的才有这待遇。”
“不对吧,十四爷不就因你身手好才提你在身边的嘛。小六子说他都打不过你,你咋会没立过功?”
霍刀就叹了口气:“没抢过那些老兵。”
金明:……
和着军妓在营里也是僧多粥少啊,他拍拍霍刀的肩膀:“没事儿,哥改天带你去见识见识。这京里的妞可是最全的,环肥燕瘦包君满意。”
俗话说,当兵有三年,母猪赛貂蝉。霍刀十三岁被拉到战场,足足待了五年才被十四带到京城,长年对着满面风霜的大兵,虽不至于瞧着母猪都眉清目秀,但对女人的向往却一点都不少。
闻言眼睛一亮,正待打听却忽而听到了哨声。
三长两短,正是军营中常用的紧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