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他!干掉他!”图尔斯觉得自己头发都被惊得全部竖了起来,虽然他是叛军手里,当年也足够凶悍,不过好汉不提当年勇,当了首领之后养尊处优的生活已经令他丧失了许多的勇猛,也导致了他作为一名军人首领,竟然穿得像一个嘻哈歌手。
他慌慌张张去抽枪,不断朝后退,想找掩护。
结果那支沙漠之鹰竟然掉在了地上,他不得不趴了下来,捡起枪像一条肥虫一样手脚并用爬向旁边的一颗大树后。
图尔斯一边爬,一边用尽气力惊叫着:“救命啊!来人啊!后方有白皮猪!”
他把秦飞当做是白人雇佣兵了。
凄厉的惊叫声和惨叫声在丛林中响起,一团团血雾在叛军护衞的人群中爆开,VZ58采用的7.62MM弹头有着良好的穿透力,尤其在三十多米的近距离上效果尤其出色,这让秦飞事半功倍,往往是一枪干倒的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敌人。
血浆像雨点一样落下,淋了图尔斯一头一脸。
终于有个别叛军士兵从蒙蔽中回过神来,端枪开始还击。
不过在惊慌之余,本来就已经足够烂的枪法让这些叛军射出的子弹根本没有打中秦飞。
换做普通士兵,看到敌人朝自己射击大多数会找地方躲,而秦飞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此时已经没有任何机会让他去躲,更没时间让他去找隐蔽物。
只要自己一躲,时间一旦耽误,图尔斯就会趁机逃掉。
这是一场勇气的对赌。
他必须像狂潮一样压过去,像飓风一样席卷过去,让敌人无法透气。
几个叛军士兵的腿都在发抖,枪都几乎拿不稳了。他们这辈子也没见过有如此疯狂的士兵,竟然毫不闪避,似乎根本不怕死,不怕那些飞来的子弹,直接朝他们冲了过来。
尤其是秦飞的那种眼神,只要对上了立马心底发寒。
那是属于死神的双眼,裏面都是地狱里冒出来的火,似乎可以将一切挡在面前的人和物都烧成灰!
一个个叛军护衞倒下,秦飞踩着死尸冲到了图尔斯面前。
突然,右侧传来枪响,紧接着,位于秦飞右侧的一棵手腕粗小树被拦腰打断。
秦飞感到自己的右侧肋骨下放如遭重击,人一下子就跪倒在地,剧烈的疼痛从身体中传来,血染红了作战背心。
糟——
侧面是防御最薄弱的地方,正面还有一块防弹板,侧面什么都没有……
这一击,差点要了秦飞的命,他的视线顿时黑了一下。
不过,受过的训练此时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他左手继续端着VZ58,单手操枪朝面前最后一名叛军守衞射击,右手抽出大腿上枪套里的P228,瞄准,击发!
扑扑扑——
那名得手的叛军正朝着秦飞冲来,根本没料到有人中枪了还能如此利索地还击,三发子弹直接打在胸口,将他的心脏射了个透心凉。
这家伙像口破麻袋一样,一头栽倒在离秦飞只有是五米外的枯叶堆里,再也不动了。
咔——
秦飞的VZ58打光了弹匣里的子弹。
回过头,秦飞举起P228打算朝图尔斯开枪,却看到图尔斯已经举起了那支大口径的沙漠之鹰瞄准了自己。
嘭——
巨大的枪声伴随着壮观的枪口焰,一向以不实用而着称的装逼利器沙漠之鹰手枪在距离秦飞六七米的地方射出了一颗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