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咖啡店的一见钟情(1 / 2)

绝恋的迷宫 沙罗 5185 字 1个月前

这个城市在蒙蒙细雨中迎来了十月金秋的第一个周末。

我站在“等一个人的咖啡”店门口,收起白底红点的雨伞,小心翼翼地甩了甩水。

藉着咖啡店玻璃门上映出的影像,我稍微打理了一下自己散乱的栗色披肩发,并把草莓发夹扶正。

玻璃镜面中的女生甜美地微笑着,露出两个讨人喜的酒窝,一身小碎花的棉布连衣裙配上一件素白的小西装,将刚刚发育成熟的少女身段衬托得玲珑有致。

“理莎,别臭美了!”

早就坐在店里的雨柔冲我招手,我吐了吐舌头,推开了店门。

“叮铃叮铃……”门上悬着的黑猫风铃奏出清脆的声音。

我刚刚坐下,雨柔就将一杯曲奇巧克力碎冰推到我面前,半真半假地抱怨道:“大小姐,每次你都是最后一个到,拜托你下次能不能准时一点儿啊。”

“哎呀,我不知道今天会下雨嘛。昨天准备好的衣服不适合雨天穿啦,为了搭配这双新雨靴,只好多花点儿时间找衣服嘛。”说着,我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来,轻盈地转了一圈,展现出那双心爱的雨靴。

“好看吗?”我有点儿得意地冲雨柔眨眨眼。

“那还用说。”雨柔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大小姐,我知道你很美,快坐下吧,你看南瑾看呆了。”

被提到名字的男生脸上浮起一抹微红,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扶了扶金边眼镜。他的五官并不突出,组合到一起,却有种特别让人安心的感觉,非常斯文。南瑾的脾气总是那么好,从来不抱怨我迟到,哪像雨柔,每次都要唠叨一番。

“哇!是蓝莓起司蛋糕!”看到南瑾面前的碟子上放着我最喜欢的甜点,我也顾不得回击雨柔的调侃了。

南瑾非常善解人意地把蛋糕端到我面前:“给你。”

整块蛋糕一点儿都没动过,南瑾不喜欢吃甜食,还每次都点,唉,只好由我抱着“不浪费主义”的态度来帮他消灭了。

雨柔也拿起勺子伸向那块蛋糕:“南瑾,你怎么能那么偏心?我也要!”

我连忙端起盘子躲过雨柔的攻击:“哎呀,这个是南瑾给我的,不要抢啦!”

闹了好一会儿,直到南瑾又给雨柔追加了一块草莓奶油蛋糕,才终于给这出蛋糕争抢记画下句号。

我尝了一口蛋糕,浓浓的奶油味夹杂着蓝莓的酸甜香气在口腔中扩散开来。啊,太幸福了!我差点儿就要像一只贪吃的小猫一样喵喵叫两声了。

我又吸了一口曲奇巧克力碎冰,香滑的巧克力就像丝绸一样滑下喉咙,一小块一小块曲奇碎片混合着凉凉的碎冰,真是绝妙的口感!

“呼,好爽。要是这个巧克力碎冰能再冰一点儿就好了。”

“你还好意思说!谁叫你迟到这么久!”雨柔有一勺没一勺地挖着蛋糕上的奶油,“真搞不懂你,磨蹭什么呀,穿昨天搭配好的衣服不就好了吗?是吧,南瑾?”

“嗯……”南瑾转着咖啡杯里的小勺,含糊地说,“我觉得理莎穿什么都很可爱……”

我故作夸张地摆了摆手,对雨柔说:“从上个月起,我们就是大学生了。对大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当然是学习。”

“是恋爱!”我忍不住双手交握,眼冒“红心”地憧憬着,“在考上大学之前,每天就是读书读书,做题做题……但上了大学就不一样了哦。学习当然也重要啦,但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才是最重要的事!你没听说吗?‘没在大学谈过恋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还有‘年轻时就要轰轰烈烈地爱一场’,这才是上大学的真谛呀!”

似乎是被我唱做俱佳的表演说服了,雨柔瞥了一眼南瑾,问:“那么,你想和谁恋爱呢?”

“就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我的白马王子,我才要保证自己每时每刻都是最可爱的样子呀!这样,王子才能对我一见锺情嘛。”说着,我特意撩了一下耳边的碎发,露出一枚和发夹同款的草莓耳环。殷红的草莓状宝石可是我最近的至爱呢。

“一见锺情这种事,只有在小说和电影里才会发生吧。就算真的有这样的情况,你对对方一无所知,说不定他根本是个很糟糕的人呢?”

“才不会!”听到雨柔打击我的浪漫爱情观,我的“恋爱战斗之魂”不由得熊熊燃烧起来,“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和我红线相连的王子。不管相隔多远,我们总有一天会遇见彼此,只要看一眼他的眼睛,我就会知道他是不是那个人。因为,我的心跳会告诉我。如果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那个节奏就是他给我的暗号!”

雨柔似乎并不认同我那华丽的爱情梦想,摇摇头笑着说:“你那根本是初中生的幼稚爱情观好不好?真正的情感,只有通过日积月累的积淀,一点点积攒起来,才是最美好、最可靠的。就好像最璀璨的钻石是由不起眼的煤炭承受着千万年的地底压力,才终于凝结出来的一样。到那时,相爱的人不需要言语,只要一个眼神,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他就会知道你想要什么。他知道你最喜欢吃什么东西,知道你喜欢看什么书,知道你会迟到半小时,却还是提早到,为你点一杯你最喜欢的冰沙,等它一点点变得不那么冰,怕你伤胃……”

雨柔的话显然意有所指,我看着面前的碎冰饮料和起司蛋糕,心情也不由变得有点儿沉重。我不是不知道南瑾对我抱有好感,但我并没有从他身上感受到让我心动的感觉。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但永远不会是我真心爱恋的那个人。因此,我一直假装成没发现南瑾心意的样子,没想到今天雨柔会把话挑得那么明,看来,我也不好再假装下去了。

我不想耽误南瑾。

南瑾既温柔又细心,值得任何一个好女孩喜欢,但不包括我。我说不清这种感觉,但能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有更令我心动的人存在。而且,我有预感,也许他很快就会出现了……

想到这裏,我呼出了一口气,缓缓说道:“雨柔,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喜欢默默埋在地下的钻石,可我更向往绚烂天际的烟花。我爱的那个人,一定要让我有心脏快要爆炸的感觉。”

“你太盲目了,理莎……”雨柔摇摇头,还想再劝。

我伸手制止了她。

“我就是这样想的,我不在乎别人说我幼稚还是不切实际。我明白我想要什么。我要的情感就是那么激烈浓烈,不管那个人是罪犯还是怪物,如果我爱他,我就会和他生死与共,至死不渝。如果我不爱……那我也不会勉强去尝试。”

听到这段话,南瑾的脸色越来越差,手里的勺子“当”的一声落在咖啡杯里,溅起几滴褐色的液体,落在白色的桌布上,那么显眼,那么格格不入。

南瑾忽然站起身来,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理莎……我突然想起有点儿事,今天就不陪你们了。你们慢慢聊。哦,账我已经付了。”

看着南瑾的脸色,我也很不好受。想安慰他几句,张开了口,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狠心拒绝了好朋友的人是我,我又有什么资格再安慰他呢?

“唉!”雨柔看着南瑾摇摇晃晃地推开门出去,叹了一口气。

风铃清脆的响声听起来就像是那个人心碎的声音。雨柔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歉意地看了我一眼,说:“不好意思,我也有点儿事……”

“去吧去吧!”知道她是要去安慰南瑾,我连忙打起精神示意自己没关系。

雨柔连忙拎起小手包,快步追了出去。

一下子,原本热热闹闹的三人聚会,变成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面对两块蛋糕三杯饮料的凄凉场面。

我们明明是高中时期形影不离的“三剑客”,刚上大学却因为感情纠葛产生了裂痕。我忽然觉得大学生活也不是想象中那么让人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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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零零地坐在咖啡店里实在是太无聊了。我只好忍痛扔下吃不完的蓝莓起司蛋糕,打算去楼上的书店逛逛,买本书打发一下剩下的时间。

顺着黑铁栏杆的旋转式楼梯向上走,就是一间小小的书屋。

楼梯又陡又窄,我小心翼翼地拾级而上,等我完全置身于书屋中才发现,书屋比我想象中要宽敞得多。整间书屋采用樱桃木色调的家具,看起来非常沉稳大气。空气中流泻着动听的古典音乐,四周充溢着新书的纸张油墨香,午后的温煦阳光透过头顶的气窗撒在书架和地板上,营造出一片静谧祥和的氛围。

我马上就爱上了这个精心布置的场所。

我深吸一口气,似乎刚才的不快都随着鼻腔中的微苦味道散发出去,不由得微微翘起嘴角。

一路浏览着书架上的书册,我诧异地发现有好几本已经绝版的诗集。看得出书店老板很有品位,一般书店里只有大量的畅销书,但在这裏,只有封面比较素净的小说、诗集、散文、评论……又走过几排书架,我发现面前出现了一整排的艺术画册。

太让人惊喜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哥特风格的插图。可惜,国内很少有专门卖画集和绘本的地方,尤其是哥特风格的更少,我只好在网上看一些推荐贴过过瘾。没想到,这裏竟然有一个宝藏!

刚才稍微一瞥,我就发现了Zdzislaw Beksinski的《梦魇》画集!这可是我心心念念的梦幻画集呀!

Zdzislaw Beksinski的风格阴森诡异,充满了末日哥特的氛围。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的画作才有了一种直击人心的奇特力量。我曾在网上看过几张《梦魇》的图:画家用纤细如发的线条一笔笔勾勒出梦境般的虚幻场景;画上仿佛总是笼罩着挥之不去的浓雾,雾里还有血丝一样的红色线条在其中飘忽出没。我一下子就爱上了他的风格,有一段时间着迷一般收集他的作品。我也曾托朋友四处寻觅这本《梦魇》画集,却总是觅而不得,如今在这裏偶然邂逅。

我克制着内心的激动,伸手想去拿,却阴差阳错地把手放到了旁边的书上。而那本书的书脊已经被另一只手捏起了——

“对,对不起……”我赶紧道歉,匆匆将手收回,握在胸前。刚才似乎有擦过那只手……是我的错觉吗?在两手相触时,我似乎有一种触电般的感觉……

我好奇地抬起头来,望向那个人。

时间停止了。

“扑通,扑通……”心脏响起了约定好的暗号。

我忽然觉得一阵眩晕,血液全部涌上脸庞,心跳声如同声声敲在耳膜上一般轰鸣作响。这……难道是梦吗?

眼前这个男生正好是需要我仰头的高度,黑色顺滑的发丝在阳光的照射下如同被镀了一层金膜,甚至晕染出一圈光晕。大理石一般棱角分明的脸庞上,嵌着一双黑曜石一般的眼睛。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仿佛吸收了所有的光线一般黝黑深邃,它拥有的神秘力量,只需要一眼,就能让人完全沉溺其中。我甚至为我自己能被这双眼睛注视着,而感到一阵不可抑制的眩晕……

我想起我刚才跟雨柔说的话——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个和我红线相连的王子。不管相隔多远,我们总有一天会遇见彼此,只要看一眼他的眼睛,我就会知道他是不是那个人。因为,我的心跳会告诉我。如果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那个节奏就是他给我的暗号!

我愣愣地看着他,不敢相信我真的有幸遇见了这样一个男生!

这个男生面对我这么不礼貌的打量,一点儿也没有生气,仍然维持着绅士的笑容,他把书轻轻一推,推到我怀里,礼貌地点头致意。

等到他转身准备离开,我才如梦初醒,急急唤他:“哎,你的书——”

“它是你的了。”那个男生的声音也很好听,沉稳动听如大提琴一样。

啊,可是我不是要这本——我转念一想,又把话吞了回去,赶紧以最快的速度买下了这本书,随后一路噔噔噔追下楼梯,赶在那个男生出门前拦住了他。看到那个男生惊讶的神色,我紧张得差点儿忘了呼吸。我连忙低下了头,从未有过的大胆冲动和面对陌生人的本能羞涩以我的大脑为战场打得不亦乐乎,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怎么办?怎么办?他要走了……

我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脸涨得通红,才能从喉咙深处挤出结结巴巴的声音说:“谢,谢谢你,我,我找这本书好,好久了,那个……”我深吸了一口气,咽了口唾液,“能不能……明天,咖啡店,呃,请你喝茶……”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去看对方的脸色,甚至没有勇气听他的回答,就转身跑出了咖啡店。

黑猫风铃叮铃叮铃响得就和我杂乱无章的心跳一样。

天哪,我是怎么了?我从来没做过这么大胆的举动啊!我居然邀请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生喝咖啡!这是约会吗?

我一路小跑着,身体仿佛轻盈得像一只小鸟,脸颊一直滚烫滚烫的,但我突然又想放声大笑。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吧?

仔细地回味着他的一举一动,回味着他短短的言辞和动听的嗓音……我害羞地举起手里的书遮住自己的脸。

这时我才看清,他给我的书——《怪物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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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在某处有个心地善良且温柔的王子。

王子住在城堡顶端的高塔牢狱之中。

在王子的父母——温柔、高贵的国王和王后过世后,继任新王的王叔将王子关进了高塔。

王子虽然心地善良又温柔,人们却称呼他为“怪物王子”,对他既嫌恶又忌讳。

因为王子的眼睛,犹如恶魔般鲜红。

“啪!”我把《怪物王子》一书小心地合起来,放到一边。

思绪不由得又回到了昨天那一幕。我原本想买Zdzislaw Beksinski的《梦魇》画集,却误拿了旁边的书,因此见到了他。他以为我想买这本《怪物王子》,非常绅士地把书让给了我,阴差阳错之下,我也就买下了这本书。

因此,这本书对我来说,也有了特别的意义,让我舍不得一下子就全部看完。

唉,说不定这本书就预示着我们未来的命运呢!小说中不是常有这样的情节吗?我托着腮,不自觉地露出了梦幻般的笑容。

不过,这真是一本奇怪的书呢。我的目光又落在那本书的封面上。蓝绿色的背景上,俊美的王子直视前方,明明是非常俊雅的长相,却完全被那双如鲜血一般的红瞳给破坏了。既残酷又美丽……就是这幅画给人的感觉。

我细细地用手描摹着王子的脸庞轮廓,好奇地想,一般不都是公主被关在塔顶,然后迎来拯救自己的王子吗?怎么这个故事里,被关在塔顶的是一个王子呢?

怪物王子?

“《怪物王子》……好奇怪的名字。”旁边的雨柔好奇地指着书名问,“你昨天买的吗?不太像你平时喜欢的书呢。”

我忍不住兴奋地把昨天的奇遇说给雨柔听。

半晌,雨柔轻轻地点点头:“哦,然后你就买了一本莫名其妙的书?”

我懊恼地抓着雨柔的胳膊摇了摇:“这才不是莫名其妙的书,这是命运的邂逅!是宿命的一见锺情!这本书就是证明!它是我和他的媒人!你说奇怪不奇怪?我偏偏没拿那本我看中的书,反而像着了魔一样拿了这本书,这不正好说明它有着强烈吸引我的能力吗?”

“所以我一直说,你应该少看点儿漫画和小说。”雨柔仿佛受不了我似的皱着眉头说,“书就是书,要是它有吸引你的能力,那就不叫书,叫魔法了。我看你该去配眼镜了,近视嘛,才会拿错面前的书。”

“呜呜,你太不浪漫了,雨柔!”我撅着嘴抱怨着,“入学的视力检查我可是1.5呢,而且,这根本不是近视不近视的问题!”

“好啦,好啦,随便你怎么说。”雨柔拗不过我,只好宣布投降,“就当你昨天碰到了你的‘真命天子’好了。午饭总是要吃的吧?南瑾还在餐厅等我们呢。”

“哎呀!”我猛地一拍脑门,站起身来,“完了,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