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多了一个伴,赫连沐筝心情大好大好。一个人赶路,还要应付各种危险,是一件非常寂寞孤独的事。
小幼兽萌萌的样子给赫连沐筝带来许多快乐,短短几日,就把桓寐给丢到脑后了。
她发现这小幼兽比她想象中要聪明得多,它竟能听得懂她的话,那双漆黑的眼睛流露的丰富情感并不比人类差。
赫连沐筝还给小幼兽起个了小名儿:小土豪。
那一身金黄金黄的,跟黄金的颜色一样,完全是专属于土豪的颜色嘛。
“小土豪,来,笑一个……”
赫连沐筝抓住小土豪两只肉肉的前爪,举到与视线相平的位置,逗着它。
“不笑是不是?”赫连沐筝把小土豪放在膝上,手指扯开它的嘴巴,作出各种或勾唇,或邪魅,或者冷笑,或撇嘴的表情。
赫连沐筝最喜欢小土豪的一点是,它太有人性了!脾气太好了!不管她怎么捉弄它,它都不会发火,乖乖巧巧的,最多她捉弄过份,就用那双无辜又漆黑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每每在它那样的眼神中,赫连沐筝就会下不了手,把它抱在怀里又哄又揉的。
斗转星移,日出日落,转眼间,半年时间过去。
这半年的森林生活,天天都是惊险,处处都是刺激,赫连沐筝浑身伤痕累累之余,实力也是大增。
虽然还是大巫,但她的力修修为也达到了大巫的境界。
也就是说,她已经能够使用力量转化为巫力,中丹田的修练已经跟上了上丹口的修练。
如今的实力,别说是一般大巫,就是巫士,也全然不是她的对手。
一刀在手,所向披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