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没事就好,虚无继续回去修炼了!”
说罢,虚无便消失在了圣兽塔中。
路童一招手,穷奇‘逗乐’瞬间缩小了身形,也回到了路童体内的圣兽塔中。
玲珑见那只穷奇被路童收入体内后,
这才敢从路童身后转到路童前面。
她惊魂未定的靠在路童的怀里,说道:
“相公,咱们回家吧!”
“走,回家,事儿全都办完了,也该喘口气了。”
书中暗表,穷奇可不是一般的凶兽,他在上古凶兽的排名在第二位。
他是不会随便就认主的。
穷奇的祖上乃是十二祖巫之首帝江之孙,死后的一股怨气化生而来的。
所以穷奇乃祖巫的后代。
而之所以他会认路童为主,
就因为路童手上的那枚通灵宝戒中,拥有的一缕祖巫之精血。
就是在路童戴上后,融入到路童身体里的那缕神秘的黑色液体。
路童的身上,也就因此获得了祖巫的精血。
而正是因为这缕祖巫的精血,路童才有了通灵的能力。
所以当路童让穷奇认主时,
逗乐便把路童当成同一族类。
他完全没有拒绝。
而为何这枚骷髅骨戒戴在越王的手上那么多年,
祖巫的精血却没有进入到他的体内。
而一但到了路童手上,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就得到它呢?
请大家继续往后看,到后来自然就会真像大白了。
无忧无虑酒馆的后堂。
房间里的木床上,南宫玲珑此时已瘫软在路童的身上。
经过刚才在路童身上不停的纵横驰骋,尽情的嘶喊后,
玲珑心满意足的微微的合上了眼睛,她在大口的喘息着……
路童用床边准备好的香帕,给玲珑擦试着额头上的汗珠。
等玲珑平静下来后,
路童在自己的储物戒指中,拿出了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并把它举在玲珑的眼前。
“这是枚高阶的储物戒指。
送给你的!”
玲珑起身拿起那枚玫瑰红色的宝石戒指,
看到它时,那双刚才已经迷离的大眼睛,突然间又放出了光芒。
“太漂亮了。
谢谢相公!
我马上将其认主。”
“这还有一百块中阶五行灵石,也给你。
有了这些灵石,你也不用开酒馆了。
我们置一处大的府邸,
然后潜心修炼,达鬼仙之大成,得无限之寿元。
以便你我二人今后,可双宿双飞,永生永世。”
最后那句话,玲珑听进去了。
“夫君,我都听你的。”
“本来我打算把那只穷奇送你做宠物的。
我不在你身边时可以陪着你,没想到你会如此的惧怕它。”
“我可不要!
看见它我都胆战心惊的,你自己留着吧。”
“好吧!
过两天我就回幽冥山庄复命。
这几天咱们就把酒馆处理掉。”
“嗯嗯。”
几天后,酒馆就卖掉了。
两千两银子。
买酒馆的是组头刘玮。
刘玮的巡逻队组头的活儿,也辞职不干了。
谁都不想成天去给别人卖命。
不定哪天就会被打得魂飞魄散了。
都想自己过两天快活的小日子。
和刘玮交接完酒肆之后,路童便带着玲珑,乘着飞升台来到了神荼城。
玲珑来到冥界后,十余来年一直都在渡口镇的无忧无虑酒馆中劳作。
从来没有来过神荼城。
进城之后,玲珑被这里的繁华和喧闹给吸引住了。
路童和玲珑找了一家这里最大的客栈住下。
然后就是路童陪着玲珑一起出去,在城里到处游玩。
同时也是到各处去看看,哪里有准备出售的房子。
这是玲珑第一次跟路童出来到大城市里玩。
两人在神荼城里转悠了半多个月。
路童看出,玲珑非常享受跟他在一起出来,到处吃美食,看美景的这种生活。
所以也就多陪了她些日子。
这期间,他们在城主府附近的黄金地段买下了一处豪华府邸。
五块五行中阶灵石的价格。
这已经是天价了。
所有的家具和日常用品,乃至仆从杂役都被路童留了下来。
买下府邸的三日后,
路童和玲珑就从客栈就搬到了这里。
此时府邸大门口上面的牌匾,已经换上了‘路宅’二字。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路童就前往幽冥山庄复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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