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五十八分,双方转向完成。
当庞晋元报告双方距离缩短到十三海里的时候,白佑彬长长的松了口气,接着就下达了开火命令。
显然,肖定邦在指挥舰队航行方面,确实非常厉害。
八点不到,第11舰队里的四艘战列舰几乎同时打出了第一轮齐射。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了。
当了望员观察到第11舰队里冒起了硝烟。发出炮击警报的时候,斯普鲁恩斯也是大吃一惊。
十三海里,相当于二万四千米。之前的数场海战已经证明,在这个距离上,四百毫米重型穿甲弹对“衣阿华”级战列舰的威胁并不大。那么,白佑彬为什么要急着下达开火地命令呢?
很快,呼啸着落下的炮弹就解释了斯普鲁恩斯的疑问。
复合穿甲弹的重量,外形。以及弹道与重型穿甲弹都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在飞行时发出的声响与重型穿甲弹也不一样,或者说,以以往的任何一种四百毫米炮弹都不一样。有经验的官兵肯定能够通过炮弹落下时发出地声响判断出炮弹的种类。
更要命的是,第11舰队四艘战列舰都将炮口对准了排头的“内布拉斯加”号。
虽然当时白佑彬并不知道排在首位的就是第51舰队的旗舰,但是按照他的命令,四艘战列舰的前五轮齐射都瞄准了一号目标舰。
对斯普鲁恩斯来说,最为幸运地是在其开火还击之前。“内布拉斯加”号没有被击中。
对白佑彬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显然,枪炮军官对复合穿甲弹的弹道特性还不够熟悉,难免犯错误。另外。复合穿甲弹第一次投入实战,枪炮军官无法根据经验来调整射击参数。只能按照雷达提供的数据。然后依照弹道计算机计算出的结果来调整火炮地仰角,以及提前量。
八点过三分。在第11舰队四艘战列舰还没有打出第五轮齐射的时候,美军战舰开火了。
仅仅二分钟之后。“内布拉斯加”号挨了第一枚穿甲弹。
当舰长把损伤情况报告上来地时候,斯普鲁恩斯吓出了一身冷汗。
穿甲弹击中了“内布拉斯加”号前烟囱地左后方。在砸开了露天甲板之后,又穿透了水平装甲,最终在距离一号轮机舱仅仅二道走廊的地方爆炸。虽然包裹在动力舱外面地装甲抵挡住了所有弹片,以及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没有使动力设备受损,但是穿甲弹能够在这么远地距离上打穿“内布拉斯加”号二层总厚度超过了二百五十五毫米的装甲,其威力可想而知。要知道,即便是四百毫米重型穿甲弹,在同等情况下,都不可能穿透“内布拉斯加”号地水平装甲!
毫无疑问,明帝国海军装备了威力更大的穿甲弹。
后来,美军从受损战舰上获得的弹片中得知,明帝国海军装备的是用钨合金做弹头的复合穿甲弹。因为美国本土缺乏高品位的钨矿,即便在美国控制的海外领地,以及协约国集团控制的地区都没有高品位的钨矿,另外美国在钨合金的冶鍊与加工方面投入并不多,而是集中力量研制强度更高的合金钢,所以直到战争结束,美国海军都没有大批量装备复合穿甲弹。
当然,斯普鲁恩斯并不懂这些技术。
他只知道,现在第51舰队面临极为尴尬的处境。
如果不缩短交战距离,在远距离炮战中,四艘“衣阿华”级战列舰最多与对手打成平手,很难取得优势。因为明帝国海军战列舰配备有更先进的火控雷达,所以炮击命中率要高得多,第51舰队反而处于劣势。如果拉大交战距离,MK7型舰炮将难以穿透对方战列舰的装甲,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如果缩短交战距离,则会将战术主动权交给对手,在接下来的十多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内承受更多的打击。
也就是说,第51舰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也就在斯普鲁恩斯迟疑的时候,第11舰队的四艘战列舰调整了交战秩序,各自找准对手,打响了第六轮齐射。
八点十分不到,“内布拉斯加”号挨了第二枚穿甲弹。
虽然穿甲弹只是炸掉了该舰的舰首,炸飞了二具重达数十吨的铁锚,对战舰的作战与航行没有多大的影响,但是斯普鲁恩斯不敢再迟疑了。他随即就下达了左转十五度,航速提高到二十七节的命令。
此时,斯普鲁恩斯只能与白佑彬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