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告是否如证人所言,于当时案发现场动过证物?”
麻生成实低着脑袋,沉默不语。
九条玲子再次问道。
“被告,请问你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
麻生成实抿着嘴唇,依然没有说话。
这些都是古美门教她的。
被告在法庭上有沉默权,所以她只需要闭嘴,一切都交给代理人来即可。
旁听席上,眼见这一幕,柯南不由又露出担心的神态。
“爸,那个律师会不会来一招诡辩,将这件事蒙混过去?”
面对儿子的疑问,工藤优作微微一笑。
“他不会这么做的,诡辩在这个情况没有用。”
“为什么?”
“法庭上的诡辩,一般都是用来模糊、或者更改嫌疑人作案时的主观意识的。比如说你在路上捡到一个钱包,没有归还失主,伱被告上法庭,然后你辩论说这个钱包是母亲丢的,样子一模一样,这个时候法院就无法判断你当时做这件事,是为了把钱包还给母亲,还是为了侵占他人财物。”
工藤优作缓缓地说着,用他所了解的那点法律知识给儿子科普。
柯南连连点头,眼中有好奇之色。
其他人给他普法,柯南很难去认同,也不会去听。
一个自我为中心的人,只坚持自己做的才是对的。
但如果是工藤优作,他就会认真去听,因为在他的观念里,他只认同他父亲。
“而在这种情况,诡辩就没有用,因为法律上的主观意识,又是依照一定的客观事实依据来分析的,强调‘非难可能性’。比如说有两伙贩毒组织在交易现场被抓获,这个时候如果毒贩狡辩毒品是自己捡来的,他不知道是毒品是当面粉来卖的,那这个所谓的主观就不会成立。”
“所以犯人只能沉默!她就是凶手,就是犯罪了,所以没办法狡辩!”
柯南一脸兴奋,连连点头。
虽然其实还是没听懂,什么“非难可能性”,但就感觉自己懂了很多的样子。
“嫌疑人是不是真的凶手,还不能下结论。”工藤优作摇头,继而又自信地说道,“但就这个情况,按照常理来说,对方应该是没办法解决的。”
与此同时,台下被告席那边,被告选择沉默,代理人当然不能沉默。
面对九条玲子的询问,古美门没有说话,首先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工藤优作。
工藤优作对他报以微笑。
“这老小子,想搞我?”
古美门双眼微眯。
以他作为律师的专业能力,立刻就分析出了眼下的情况。
因为案发现场不能乱动证物,属于公共常识,嫌疑人去把证物上的按钮按了,存在非难可能性,不可能去争辩这种行为。
如果强行争辩,那就是诡辩,就中了对方的计了。
古美门暗暗思忖。
不愧是工藤优作,比他儿子要难对付一点。
所以,这里要换个思路。
于是,古美门轻咳了一声,看着证人席上的目暮警官,露出微笑的姿态。
“请问,这位证人警官先生,您肯定当时按下录音机按钮的,就是嫌疑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