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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捕头站出来,小心地从篝火中拉出一根燃烧的柴火举在俘虏脑袋上方,“本地大户家的下人衣着各有不同,但有个共同习惯就是在衣裳上做标记,陈家下人的标记应该是在后背肩胛骨的中间位置,有个暗绣的陈字。”
两个衙役伸手帮忙,将这下人翻个身露出后背,在柴火光芒的映照下,后背肩胛骨中间位置确实有个与衣料同色的陈字若隐若现。
“衣服能脱能换,仅凭衣裳不能证明他跟陈家的关系。”
县尊皱眉,大户人家的下人勾结水匪劫杀过往船只,这罪名不是随口一说的玩笑,一旦证据确凿,就是自己主政地方的污点,洗都洗不掉。
“这容易,下人之间肯定互相认识,尤其心腹下人在外面等于主家的脸面,这会儿在外面的不也是各家有身份的管事吗?把人拎出去让他们认一认。”
卫宏好似没听懂县尊话里的意思,他是当兵的,哪管地方官心里是不是苦出水来,他的话音刚落,跟来的士兵们挤开人墙,将俘虏拖走了,一同跟去的还有捧着笔墨纸准备现场记供词的书吏。
至于扔在地上的其他几个俘虏,早在卫宏他们说话讨论的这点工夫,被士兵们手法巧妙地卸了手脚关节再拿绳子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