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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洛璃烟看着戚钧修那愈发阴寒的面容,清澈透亮的眸子荡出的笑意,更加娇嗔了几分,“这忠贤侯府和相府都是书香世家,女子学的都是琴棋书画。而我天生性子野,就喜欢投壶、射猎,还有骑马这些男子才被允许玩的东西,自是得指望着你来带我玩啊!”</p>
“更何况,你这马的通体雪白,不带一丝杂毛,眼睛又大,乌黑乌黑的像黑曜石似的!而且我也没见过比它睫毛更长的马儿,你没发现,它还有双眼皮吗?!”洛璃烟抱着马的脑袋,很是兴奋的说道。</p>
其实她是真的很喜欢这马。</p>
长得漂亮不说,还性子温顺。</p>
今天好几次被路上的孩童给惊到,也没见它有过半分的躁动。</p>
她的骑术不行,身体原主就更没有骑术可言。</p>
所以自己想要策马狂奔,戚钧修这马便是最好的选择。</p>
“我看你就是见着它长得好看!”少年无奈而又纵容的笑着摇了摇头,“既然你这么踏雪,那我送给你就是了!”</p>
啧啧啧,这是什么烂俗的取名方式。</p>
但凡是白马都叫踏雪,但凡是跑的快的都叫追风。</p>
没想到自己这未来的夫婿都是当过一世皇帝的人了,这取的名字也这般的落入俗套。</p>
“不用了,我外祖还有母亲肯定不会让我养马的,而且女子又不能常出门走动,它跟了我也只能成日被关在马厩之中,还不如跟着你!以后你时不时的带它出来,陪我跑上两圈就好了呀!”洛璃烟踢了踢地上的小石子,有些气闷的说道。</p>
这个戚钧修还真是不开窍,自己都故意给他找了把自己约出去游玩的方法,他竟然会想到把马送给自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