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霍弗(EricHoffer,1902-1983)的一生是个传奇,他终生从事码头搬运工作,直至退休。他7岁失明,l5岁复明,父母早逝,靠自学成就学问,1964年成为加州伯克利大学政治科学高级研究员。但他仍喜欢码头搬运工作,他的许多思想,都是在那个环境中获得启发。因此,他被称为“码头工人哲学家”(longshoremanphilosopher)。霍弗都是利用工余时间写作,一生写出超过10部作品,《狂热分子》(TheTrueBeLiever)是他第一本书,1951年出版后即被誉为社会科学领域的经典之作,其风格犹如16世纪散文家蒙田。《纽约客》则将其与17世纪的法国古典作家拉罗什富科公爵(DucdeLaRochefoucauld,1613-1680)相比拟。其他的批评家也盛赞这本书的冷隽机智与一针见血的比喻。至今,其名言佳句仍不断被引用、辑录。此书在初版的短期内即销售50万册以上,被译成10多种语言,是当时许多大学政治系必读之书。艾森豪威尔总统还大量买来送人,并公开引用他的文字。(不过霍弗对此举却说:“这表示每个小孩都念得懂这本书。")关于《狂热分子》这本书,我们可以从它的原书名《忠实信徒:论群众运动的特质》(TheTrueBeliever:ThoughtsONtheNatureofMassMovements)谈起。副题清楚说明,此书的主旨是分析群众运动的特质。对“群众运动”一词,霍弗采取最广义的理解,举凡政治运动、革命运动、社会运动、宗教运动、民族主义运动……无所不包,所以你看到他用来举证和议论的例子包括了宗教改革、清教徒革命、早期的伊斯兰教、初期的基督宗教、纳粹主义、共产主义、法国大革命、太平天国、印度独立运动、犹太复国运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正因为采取这种宏观视野,霍弗可以发别人所未发,把极纷纭的现象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正如他在本书卷首开宗明义说的:“本书探讨的是群众运动共有的一些特征,不管那是宗教运动、社会运动,还是民族主义运动。我并不是要主张这些运动都一模一样,而只是想指出,它们所共有的一些特征让它们长得像一家人。”但何谓“忠实信徒”?就是指作为群众运动中坚的追随者。他们狂热地相信自己的信仰、主义绝对正确,而其他人的信仰、主义则绝对错误。很多群众运动摧枯拉朽的力量.正是来自其追随者这种确定不移的信仰。他们所以能够无比坚定,力量亦是源于此。他们不会因为危险而却步,不会因为障碍重重而气馁,不会因为有反面证据而困惑,因为他们根本否定有危险,障碍和反面证据的存在。诚如法国哲学家柏格森(HenriBergson,1859-1941)所说:“信仰的力量不表现在能支使人移山,而在于能让人看不到有山要移。”但什么人比较容易成为狂热的“忠实信徒”?群众运动一般是通过哪些方法让人成为“忠实信徒”?“忠实信徒”除狂热以外,又会表现出什么其他心理倾向?这些,都是《狂热分子》着力剖析的重点。霍弗会思索狂热分子和群众运动的题材并不奇怪。20世纪前半叶就是一个群众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前有俄国的共产革命、德国的纳粹运动和意大利的法西斯运动,后有亚、非各国的民族独立运动。不过,令他终生不懈思索这个课题的,还有另一层重要原因:他大半辈子都是和那些最适合当狂热分子的畸零人生活在一起的。他对群众运动的思考,大都是从生活中观察而来。要说霍弗探讨群众运动,还不如说他在探讨人性。如他在书中所说:“无私者的虚荣心是无边无际的。““愈做不好一般事情的人就愈胆大妄为。”“当我们在一个群众运动中丧失了自我独立性,我们就得到一种新自由——种无愧无疚地去恨,去恫吓、去撒谎、去凌虐、去背叛的自由。”又如,他与伯克利那些大学生的接触,使他了解“今天愿意创造历史的只有那些年轻人”。1964年,伯克利校园学生争取言论自由,学生喊出:“我们不要研究历史,我们要创造历史。”霍弗发现,在某种程度上,成人在面对环境的大转变时,其心态犹如少年人,都感觉到一种无着落,前途茫茫,为了生存,都必须在某种意义上死亡然后再生,其与群众运动中的狂热分子心恋同质。人不癫狂枉少年,其实正是一种冀望毁灭之后的再生。霍弗也观察到,每一个群众运动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场移民,追随者会觉得他们正向一片应许之地迈进。那些在一个群众运动初起时会急忙投入的人,往往也是乐于得到移民机会的人。由于与劳工生活在一起,霍弗发现美国一般的‘劳动群众是相当优秀的,他认为美国是由占总人口数60%的劳动民众所创造的,但是他从未看过有哪一本书谈过他们。他对于当时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反而不信任。霍弗认为我们大部分人都必须对“忠实信徒”的动机和心理有一些认识。“因为我们的时代虽是无神的时代,却不是无信仰的时代。‘忠实信徒’无处不在,他们昂首阔步、列队前进,要通过劝说和激烈手段,按他们的形象塑造世界。不管我们是打算加入他们还是反对他们,都应该尽可能多了解他们的特质与潜势。”《狂热分子》这本研究群众运动的圣经之所以风行半个多世纪,对理解今日世界的处境仍然贴切适用,是否正因为人们失去了自我,使得历史一再重演?霍弗1902年出生于纽约市,双亲是自德国移民而来的犹太人,父亲从事木工。7岁那一年,霍弗碰到两件伤心事,一是母亲逝世,一是双眼莫名其妙地瞎了,从此由女仆玛尔莎照顾,因为遭遇这些苦难,他从未进学校或受过正规教育。15岁那年,他的眼睛又莫名其妙好了。从此,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每天8到10个钟头——部分原因是他总认为他随时会再瞎。他这种阅读的热忱,终身不辍。他家附近有一家旧书店,在3年之间,他几乎把里面的书读完了。书店的主人对植物学很感兴趣,这方面的藏书特别多,霍弗在植物学方面的知识也因此非常丰富。不过,霍弗第一次到那家旧书店时,立即吸引他注意的书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白痴》。因为在他失明后不久,父亲说过一句话:“对这样一个白痴孩子,我怎么办?”这本小说他读过十几遍,每次都发现新的意义。在那里他读了拉格诺夫、哈姆生和已为人忘却的德国作家瓦萨尔曼。他喜欢读小说,从小说里,能获得那些他从未经历过的生活知识,如法国的鹅肝酱、闺房和有香槟酒的早餐等等。霍弗的父亲在1920年逝世,但他对1919年女仆玛尔莎离美返德之事却印象更为深刻。他后来虽从未写信给玛尔莎,也不知道她的情况,但有近20年的时间,他对玛尔莎的感情比对任何人都要深。父亲在玛尔莎走后第二年去世,霍弗的感受是:“我自由了。”玛尔莎曾说,霍弗家人都是短命的,所以霍弗应该也活不过40岁。那一年他18岁,认为生命已过了近半,不认为自己有何前途可言。父亲留下约300美元,他便决心到加州去,因为那是穷人去的地方。“我买了到洛杉矶的巴士票,在贫民区下车,一住10年。所以你可以说我是直接从育婴室走向贫民窟的。”起初霍弗只是读书,什么都不做。等父亲留下的钱用光,便到处打零工果腹。28岁那一年,他不知不觉起了自杀的念头。其原因我们无法尽知,也许是因为相信自己40岁就会死,多活几年又有什么意思呢?但这次自杀并未成功,原因是那瓶果酸毒药味道太坏了,一进口就像针刺舌头一般,被他吐了出来。这事件结束了他在贫民区的生活。他觉得自己到了一个生命的转折点,因而决定离开洛杉矶。与穷人一起的生活经验,使他认为弗洛伊德的精神压抑之说,在他们穷人世界中是不存在的。他说:“我们这里的人只有金钱的烦恼,没有精神病,要是他们有精神病的话,那是一种金钱可以治好的病。”在贫民区的一段日子他已懂得,希望并不是生命可以寄托的东西:假如你不能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生活下去,那你的脚就踏不到实地了。歌德说过一句话:“丧失了勇气,便丧失了一切。”在本书中,霍弗说过,会被群众运动吸引的,一般都是那些缺乏内在资源、没有了希望就活不下去的人。这个观点的雏形早在他居住于洛杉矾贫民区的时代就成形了。紧接着的10年,也就是整个30年代,霍弗主要在农场打零工。他会和其他散工——大萧条的失业者——从南加州的帝国谷(Imperialvaiiey)出发,随着一种谷物的分区渐次成熟向北慢慢移动,直到北加州的萨克拉门托(Sacramento)田野。冬季,到附近山溪去淘金,工作3个月,大概可以淘得300元的金子。霍弗从未想要去过更有保障但却更多约束的工厂生活。霍弗在其流浪岁月中,获得了某些关于个体人和群众人的观念。例如,他认为历史是畸零人创造出来的理论,就是在联邦政府所设的一处流动失业散工收容所里领悟到的。收容所里有200人,霍弗发现那些人一半以上有心理或生理上的某种不健全。在这以前,他从未想到自己属于某个社会群体,但这时却突然发现自己和收容所里其他人属于同一类型——都是社会所不需要的人。“我们大部分都不能够从事固定的工作。不能自律,不能忍受单调、无意义的工作。”霍弗觉得奇怪,这些人并不比一般人低能,他们也颇能容忍,心怀善意,若有机会,难道不能有所成就?几星期后,他徒步走过一片不毛之地时,得到了答案。他想到如果让收容所里那些人来这里拓荒的话,每个人都可能很高兴。事实上,拓荒者不就是一些畸零人吗?除少数真正喜欢冒险的人以外,拓荒者不都是些不能从事固定工作的人、酒徒、赌徒逃犯或为社会所摒弃者吗?“如果有机会……他们会成为忙碌的实行家……而一旦尝过有所建树的滋味,他们又会想建树更多东西。”霍弗明白这些流浪者和畸零人可以变成拓荒者,但也可能转向另一条负面之路。例如,在德国和意大利,就有成千上万的人用参加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洗净他们“不良分子”的身份。在霍弗看来,30年代的历史大部分是由这些畸零人缔造的,他们把生命奉献给历来最专制暴虐的人物,如希特勒、墨索里尼和斯大林。霍弗开始尝试写作,是拜一位他心仪的作家所赐。“蒙田使我爱好词章,在未读蒙田的散文以前,我从未想到过要写东西。”霍弗所写的东西,的确和蒙田的近似,简洁而有韵律,有时杂以警句,但并无闲散之笔。他的长处是敢于作大胆而明确的概括,直捣问题核心。他的每一句话都经过长时间的剪裁锻炼,组织成为一篇精辟而有分量的文章。他与蒙田的邂逅纯属偶然。有一次,他又要到山里去淘金。“出发之前,我知道大雪一来就会被困在山里,便在旧金山一家旧书店买了一册厚厚的书。我不管那是什么书,只要页数多就行。我找到一本,封面已经不见了,作者的名字我听也没听过。那书就是蒙田的《随笔集》,是17世纪的英译本。被雪困住的那些天,我把那本书读了3遍。啊,我多么爱蒙田的文字!我深深地领会到他怎样雕琢每一句话。我生平第一次想到我也许可以写出类似的东西。我从山上下来以后,便到圣华金河谷采棉花。我总是带着蒙田那本书,并随时引用他的话。到了后来,那里的工人一碰到问题,便会跑来问我:“蒙田的意见怎样?”在其他流动散工眼中,霍弗一定像个怪物。他生性孤独,不喜欢和别人过分亲热,一有空便跑到图书馆看书——差不多加州所有小镇图书馆的图书证他都有。可是他又时常觉得必须找人谈话,找那些工人来听他引述蒙田的话(后来又加上了帕斯卡尔的话),倾吐满腹学问。霍弗颠沛流浪的生活一直持续到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想要从军,却因为患有疝气而被拒。他转而寻求别的方法为战争和国家尽力;他加入了“国际码头仓库工人工会”,成了一名码头搬运工。那时他已40岁。玛尔莎的预言错了,他并没有死。码头生活让霍弗觉得很自在。当时码头工人不愁没活做,旧金山码头日夜开工,霍弗总是挑笨重的工作做,常常受伤。他最好的一些灵感和观念,都在工作时酝酿形成。他脑子后面总有一个静静的角落供他思索。任何事情——句偶然的话、一只飞翔而过的海鸥或是一个同伴的行为——都可以启发他的思考。霍弗习惯每天与一个不同的工人搭档。他总是每天一早就到码头,以便选择喜欢的搭档,但他并不挑剔。“我从未要求一个人必须有多种长处,只要有一种长处就行。”有时一个差劲的搭档也能打开他的思路。霍弗记得有一天和他搭档的是码头上最不行的一个工人,这个人举手笨脚,大家都不愿和他一起工作。霍弗回忆说:“我们开始一起搬货。码头上的工作是这样做的:你搬的堆在你那边,你搭档搬的堆在他那边,一人搬一半。但这天我却发现一件怪事——我的搭档总是越过中间那条通道去帮助别人。在我们这边他自己那份工作都没做好,却偏要去帮助别人。没有理由认为他这样做是因为不喜欢我。就是在这天,我想出一个很妙的道理,这家伙自己的事情都做不好,为什么会那么热心去做责任以外的事情呢?我的解释是,当你做不好分内的事,别人会耻笑你,但你帮别人时,便没有人耻笑你。”这虽然是个小观察,却是他撰写群众运动心理学的基,书中谈到那些忙不迭地拥抱群众运动的人时,他这样说:“一个人自己的事要是值得管,他通常都会去管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事不值得管,他就会丢下自己那些没意义的事,转而去管别人家的事。”霍弗的生活是艰难的,却又异常丰富。早年的生活驱使他和那些为社会所抛弃者混在一起一那些他形容为“弱者、穷者、被压迫者、被剥夺了继承权者、逃犯和被认为是不肖者的人”。这些经验使他写出《狂热分子》。这本研究群众运动卓有创见的著作。霍弗认为,投身于群众运动的是一些永久性的畸零人,他们出于某些原因觉得自己的生命已无可救药地失败,因而盲目投身于某种神圣事业,好让个人的责任、恐惧、缺点得到掩埋。至于投身的事业是政治也好,是宗教也好,是共产主义也好,是法西斯主义也好,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要那是一种有效的运动,可以使他们忘记自己就好。“你无法用理性或道德上的理由去说服一个狂热者抛弃他的大业。他害怕妥协,因此你不可能让他相信他信奉的主义并不可靠。但他却不难突然从一件神圣伟业转投另一件神圣伟业的怀抱。他无法被说服,只能被煽动。对他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他所依附的大业的本质,而是他渴望有所依附的情感需要。”《狂热分子》一书纲目井然,每一节都加以编号,还有大小标题,俨然是架构严谨之作,然而细细读去,你却会发现霍弗的风生议论常常夹杂许多旁生的联想,体系密度不如想象中高,倒更像他钟爱的蒙田散文,是一些随笔、漫思。正因为这样,我们会发现他有些地方谈得稍嫌简略,有时也会出现理路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贯之处。例如,他主张一个兴起中的群众运动想要壮大,其领袖必须目空一切、厚颜无耻、冷酷无情;另一方面,他又推许林肯、丘吉尔和罗斯福为罕有和优异的群众运动领袖,因为他们懂得尽力阻止群众运动中的邪恶成分,并在应该结束它的时候加以结束。这是不是不一贯呢?(林肯、丘吉尔和罗斯福可不可以算是群众运动领袖又是另一问题)对于这些瑜中之瑕,我们或许可以用霍弗自己的话来解释:“本书并不是一部权威性的教科书。它是一部思考之书,并不避讳提出一些片面的真理,因为有时片面的真理也可以开辟新的思路,帮助架构一些新的问题。白芝浩说过:为了阐明一条原理,你必须夸大很多事情而又略去许多事情。”霍弗在1982年获里根总统颁发的总统自由奖章。翌年他逝世,享年81岁,比40岁多活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