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懒神科技那么久,掌握了一身超越时代的技术,谁没有一点想法?
估计创业这种事,其实大家都想过,然而没有机会付诸现实罢了。
除了李想,他是连想也没想过。
李想依然还有点自闭,让他去创业,真的很难为他了,这会儿他的脸都苦得快滴水了。
“李想,你也别整天埋在数学里,偶尔转换一下角度看问题,会有新的发现。魏可,你虽然最近挺忙的,但也不能例外。”南冥对这俩新加入的人也有自己的安排:“你们俩第一次参加分赃……不对,分钱,所以你们俩的钱会先发给你们。”
“不过,说了是寒假作业,每个人都得有,你们俩加入懒神科技的时间比较短,要求太高不合适,你们俩组个队,一起拿个方案出来吧。”
李想呆了片刻,就默默把手放在了魏可的肩膀上。
“我猜,这是一切都靠我了的意思?”魏可道。
李想默默地点了点头。
魏可叹口气:“我就知道。”
李想还是默默把手放在魏可的肩膀上。
魏可默默看了片刻李想的手,发挥自己那卓越的想象力和天才的智力,终于道:“你想说的是,你非常信任我?”
对于李想来说,能把自己的手放在别人身上,也是一种进步。
他非常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非常感激……”魏可哭的心都有了。
果然一切都靠他了。
南冥压根就是给他找了一个拖油瓶嘛!
会议结束之后,大家都冥思苦想去了,魏可跑回自己的办公室,拿了几样东西,然后狂奔去找南冥:“南总,有时间吗?”
“怎么?”南冥一愣,这么快就有想法了?
“南总,其实是这个。”魏可将手中的一个小匣子递了过来,南冥接在手中,先看了一眼。
很精致很漂亮的金属匣子,整体呈现出黑灰色,不知道是不锈钢还是什么金属制造的,掂起来很沉重。
在盒子上,有复杂而美丽的隐纹,稍稍反射一下光线,就看到上面呈现出极其漂亮的交叉线条,有种奇特的空间错乱感。
这种精细度的匣子,单看就已经很不凡。
南冥打开匣子,就看到匣子里躺着一支钢笔。
笔身是银色的,笔帽的尾端是玳瑁色,整体呈圆角六棱柱形,其中三面是半镂空藤蔓纹,三面细鳞纹,笔夹方正,看起来似乎经过了磨砂处理,有着点状突起。
阳光从研究所的窗口照射进来,投到了这钢笔上,顿时一片流光溢彩,美丽极了。
南冥张口结舌,伸手拿起来掂了掂,道:“银的?925银?”
925银的钢笔不奇怪,国际一些大厂商的限量钢笔,很多都是使用的925银,这种钢笔,在玩笔的人手里,有个昵称,叫“银棍”。通常这种钢笔,都是邀请大家设计,名匠手工制作,肆无忌惮地炫耀自己的制笔工艺和金属加工工艺,价格都在数万元,限量888或者4810,属于奢侈收藏品。
但是,一杆好的钢笔,可不只是有一个漂亮的笔身就够了,南冥拿起钢笔,拔下笔帽,就看到同样是玳瑁色的笔握,以及金色的笔尖。
南冥把笔帽套在笔身上,握着笔试了试,顿时眼睛就亮了,重心稳在中下,恰好在虎口与指尖中间,沉重的笔身带来的额外负担,几乎被均匀分担到了整只手上。笔握略带弧度,有点正姿笔的意思,但又没有那么明显,握起来特别舒服。
单从笔身配重和笔握设计上来说,这是一支内外兼具,收藏和实用两相宜的钢笔。
“好钢笔!”南冥赞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