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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好像是叫欲吧,手背因为幼时被开水烫过,留下了很严重的疤痕。班里没有人愿意和她玩,她自己本身也很孤僻,很少说话。有一天,周怡宝和欲聊天,欲伸出了她那只烫伤的手,对周怡宝说出了被烫伤的故事。那个时候,周怡宝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念头,就是,欲长大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很善良的女孩子。
念初中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她因为喝可乐比较多雄性激素分泌的旺盛,唇上长了胡子。似乎不太爱洗澡换衣服,身上会有一股奇怪的味道。不管是女生还是男生,都不愿意和她说话。轮座位的时候,她成为了周怡宝的同桌。她喜欢上课看小说,但是成绩不错。她不和别人说话,光和周怡宝说,周怡宝就静静的听着。她说她想要写一个故事,周怡宝就鼓励她说,嗯,写出来吧,我会认真看。后来她果真写了一个小说,写得很精彩,周怡宝没有看到结局,就换了同桌。
这么多年过去,这两个女孩,最终消失在周怡宝的视线。
周怡宝再仔仔细细回想这两个人的时候,曾在脑海里自我补充过许许多多的画面,猜想她们变成了阳光自信的姑娘,不会因为容貌或者身体上的缺陷,而自卑,而自闭。
司马烈,和他们很像。需要一个朋友。
周怡宝看着连亦琛,连亦琛正好,和曲晓亮说完话,转过头来,两个人四目相对。
嗯,就是这个眼神啊!因为连亦琛的这个眼神,她一定会义无反顾的,走过去。
周怡宝走到了连亦琛面前,连亦琛问道:“司马烈送你来的?”
“嗯。”周怡宝答着。
“他去找你,我才能放心。”
“竟这样放心,把我交给他找?”周怡宝有些意外的问着。
“这是司马家的宴会,若是我去找,我一定要把这会场挖地三尺。”连亦琛笑道,“不信,你问曲晓亮。”
说是掘地三尺,周怡宝是信的。
当初连亦琛陷进了仁孝村祠堂的机关之中,她不是一样,用手,扣着地板,势要掘地三尺不可。
那一刻,她不是不伤心。
那一刻,她不是不绝望。
周怡宝眉眼一弯,看向曲晓亮,只听曲晓亮说:“嫂子,若不是我拦着,你可要看到大哥像孙大圣大闹天空一般了。”
周怡宝便说:“那才好,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孙悟空闹天宫。”似是有恃无恐,唯恐天下不乱。
曲晓亮晃着娃娃脸,笑道:“那这司马家非和连家打起架来,明早头条,两大家族火拼为哪般。”
“就你最多嘴。”连亦琛敲了一下曲晓亮的脑门说,“今晚是不是不想睡好觉了?”
“大哥饶命。”曲晓亮自然知道,连亦琛是什么意思,连亦琛一生气,后果肯定很严重。
连亦琛便握了周怡宝的手,紧紧的握着,不再搭理曲晓亮。
曲晓亮觉得无聊,便说:“大哥,那我去找好吃的啦。”
“好。”
“大哥,你是不是觉得我是电灯泡。”
“明知故问。”
“那我等会子要不要回来?”曲晓亮开始卖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