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侃于江中设置数百枚水雷,陆续引燃后,爆裂开来,给周边晋船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别说走舸等小船了,激浪即可倾覆,即便蒙冲斗舰甚至楼船,近距离挨一下,船舷也可能碎裂,产生短时间内难以封堵的破漏。
——这也算是彭晓之功了,经过他的反覆试验,已然大大增强了黑火药的爆炸力,并在裴该的授意下,将燃烧药和爆炸药明确区分开来。
于是晋军舟船,便在一声继一声的惊雷震响中,陆续破损甚至于倾覆。更要命的是,雷区基本上固定,但晋军船队则是在前进中的,于是从阵首逐渐向阵列中心炸响,最终竟连王敦的坐舰都未能幸免。
王处仲及时下令放锭停船,重整队列,但舰队正在顺水航行之际,不是你想停就马上能停下来的。于是前军多败,中军急停,后军就势撞将上来,导致阵列更为混乱。一时间舟船翻覆的、倾斜的、相撞的,乱作一团,水兵陆续惊呼着跃入水中,以期泅渡上岸,脱离这一片莫名其妙的死地。
好在水雷数量终究有限,而晋船数量庞大,即便全数顺利爆炸,且一雷专炸一船,也不可能全都分配得到——当然啦,对于那些小船,往往一雷炸响,周边数丈之内,数舟倾覆——倘若给王敦以足够的时间,是应该能够重整军势,虽遭大损而不至于崩溃的。
只是陶侃会给他足够的时间吗?
陶士行早就做好了准备,并且计算好了时间,他使小部继续对战沈充,而亲将主力回转身来,扬帆摇橹,航向上游,恰好在“雷”声已息,而晋船混乱未收之时,汹涌杀至。照理说逆水行船,战斗力要远不如顺水之敌,但问题晋舟多覆,哪怕没有破损的也都忙成一团啊,以整击乱,岂有不胜之理?
更重要的是,直到这会儿,晋兵还搞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呢。他们从来连听都没听说过火药武器——部分将领可能通过来自北方的情报,心裏有些数——但闻雷响,船便大震而覆,都以为是什么鬼神之力,基本上全都吓破了胆,哪里还能执弓矢、戈矛御敌啊?
由此晋军大败,王敦几乎不能幸免——他乘坐的是大楼船,掉头为难,被迫与钱凤等换乘斗舰,才以自家破损的舰船为盾,狼狈逃出生天,一口气跑回武昌去了。王应的位置比老爹要靠前,所乘楼船本来就中雷破损了,复为华船上大拍杆直接击碎舰首,乃翻覆落水,为华兵所擒。
至于其副将,也是姑夫郑澹,则受创落入江中,没能活着捞起来……
陶侃既破敌军主力,随即回师,再战沈充。这会儿武昌、柴桑舟师大败的消息也传了过来,导致芜湖方面士气大落,兵无战心,沈士居无奈之下,只得弃守东下,去会合邓岳守备石头城了。
……
这时候华朝中、西两路兵马,已然水陆并进,攻克了沙羡,迫近武昌。武昌城内,一日三惊,直到王敦归来,人心才稍稍安稳一些。
王敦使人往觇华军动静,回报说帆樯遮天,旌旗蔽日,不下五万之众。而王敦点检武昌内外兵马,只剩下了战船不足三百、步卒将将万余……
其掾何充劝说道:“事不可为矣。今明公以败残之军,欲遏华人东来尚且为难,况乎重整旗鼓,往救建康啊?若建康陷,则明公既失大义,士卒亦无战心,到时候晋王命一介使来释兵,明公何以自处?不如就此归降于华,或者华主顾念明公清华显贵,前朝武皇帝之婿,曾为国家镇定江南,而肯善待之……”
钱凤在旁呵斥道:“我等皆为晋臣,次道何出‘前朝’之语?!”
何充亦戟指钱凤,喝道:“晋早已禅华,如何不是前朝?天下大势,原本分明,都是汝等愚昧之人贪弄权柄,冀图侥幸,乃陷明公于此艰危之地!今千帆东向,止百橹败回,汝为参谋,不知羞耻,难道还觍颜欲苟活于世上么?!”
钱凤大怒,便欲拔剑来砍何充,却被王敦给劝止了,说:“次道亦出爱我之心,方为此语,何必怪责啊?”终究何充是尚书、光禄大夫何桢之孙,论家世比钱凤显赫多了,那他又怎能眼睁睁瞧着钱凤杀害何充呢?我再怎么宠信钱士仪,也总得讲个士庶高下吧。
但他随即又对何充说:“我既决心拒华,又岂能半途而废啊?裴该于我为晚辈,我终不能向其屈膝。”于是打点精神,重整兵马,固守武昌,以拒华师。
华军水陆并进,主将乃是陆衍。按照原本的规划,西、中两路军汇合后,陆衍即从甄随指挥,待破武昌,航向上游,再受陶侃节制——没办法,甄随名位常在陆衍之上,若陆和在,或尚可与甄随相拮抗,陆衍是根本压不住那蛮子的。
只是甄随跑去江南打应詹了,陆衍就此获得了指挥权,一路势如破竹,直取武昌。舟师先至,王敦乘船来迎,逆水而击,大败华军,焚毁包括一艘连舫在内的六十多条战船——终究从巴中出来的船队,论数量尚不如败残之晋师,而论起水兵素质来亦远远不如,最关键的,没有能够指挥舰队作战的能将主持啊。
陆衍闻报大怒,当即斩杀两名校官以正军法,随即命舟船退守沙羡,他自将步军自江南挺进,而命姚弋仲将骑兵自江北绕路,复从蓟春西面涉渡,两路包夹武昌。
武昌西北有来山,西南有鄂县,与郡城呈犄角之势,王敦分兵守护。双方激战四日,陆衍首先攻取了来山,即从山上向武昌城内发射火箭,迫使王敦只能闭门固守;又三日,与姚弋仲部相策应,攻克了鄂县。
两处险要既失,则武昌城有如瓮中之鳖——倘若不是背靠长江,舟师尚能策应,估计不用打便自破了。但王敦亦非无能之将,便仗着舟师援护之力,坚守城池,陆衍竟然百计难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