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陌要派车送兰翘回去,被兰翘拒绝了,她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
脚上穿的还是公司晚会那天的那双鞋,银色鞋面,脚踝处有细致的绊扣,层层叠叠挽了三道,她皮肤白,脚踝纤秀,穿这双鞋显得特别好看。买的时候其实心中有犹豫,因为不是惯常穿的牌子,担心会夹脚,后来受不住诱惑,终究还是买了,也终究还是为它吃了苦头,脚跟处磨出的两个大血泡,到现在还留着疤。可要就这样就束之高阁,兰翘又舍不得,这么好看的一双鞋,为它吃点苦头似乎也值得,她等脚后跟的伤好了点,咬着牙贴了个创可贴又继续穿上了。今天走了这么久,却陡然发现不再觉得疼,鞋开始合脚了——原来这就是磨合。
什么事情都讲究磨合,就像她跟高子谦,两个相差这么远的人要走到一起,肯定不可能一帆风顺,他们也需要磨合,过程中会有疼痛、紧促,但如果咬牙忍一忍,他或许也能属于她。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只是前路渺渺,这个努力的方向,该朝着哪边?
她回想起最后高子陌对她意味深长说地话:“兰翘,不要以为今天跟你说了这些就表示我是向着你了,你太厉害,心机又深,子谦要是跟你在一起以后难免会吃苦头。”
他看兰翘不认同地皱起眉,直截了当地道:“你以为你真是被小混混打劫?老实告诉你,根本是有人存心给你教训,黄达,你原来的同事,还记得吧?你们的事我已经知道了,这次我帮你摆平没关系,但是像你做事这么不留余地,不给别人和自己留退路,能是什么好打交道的人?”
兰翘顿时哑然,果然是他,这几天她脑子里已经把可怀疑对象排查了个遍,最大嫌疑人的确就是黄达。
“不过世事无绝对,如果你愿意,我倒是有一个法子……”高子陌继续慢条斯理地说:“你是做猎头的,知道什么叫人尽其才,子谦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肯定行不通,他现在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你回去好好跟他说说,让他乖乖走回他该走的路……如果你立了这个功,或许还有机会。”
兰翘顿时头疼,这个厉害家伙拿自己的别扭弟弟没办法,就把挑子往她身上撂,算准了她为了能名正言顺进高家,势必努力游说。
她沉默一阵后回答:“让我想想。”
高子陌步步紧逼:“我爸七月回北京,你最好快点。”
兰翘长长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