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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了,警察叔叔。”
“好。”
出于对沈清欢的负责,警察留下了女人的姓名、电话、和现住地址。
女人名叫沈玉林,今年刚满30岁,家里有个8岁的儿子,丈夫无业,她自己也没有一份固定的工作,平时靠打点零工养活这一家四口。
考虑到女人的生活压力大,警察也给予了她谅解,同时警察警告她,虽然沈清欢是寄养在她家里的侄女,但她不能动不能就对小孩实施身体上的惩罚。
为了早点了事,沈玉林同意了,并当着警察的面写下保证书,她这才得以脱身。
用拽的方式拖着脏不拉叽的沈清欢回家,沈玉林粗暴地将她推进柴房,她语气凶狠地说道:“小杂种,今天晚上你就睡这里,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出来。”
二话不说的,沈玉林关上了柴房的木门,为了防止沈清欢再次逃跑,她还用大锁把门口锁了起来。
面对如今这样的遭遇,沈清欢只能在心里苦笑,她暗暗埋怨道:我来这个空间明明是为了寻找洛君哲第三个魂魄的,现在搞得自己就像历劫一样,何苦呢?
虽是心有怨言,她还是熟练地找了一个角落蹲了下来。
望向这个昏暗的小房间,沈清欢此时最真实的感觉就是好饿。
猛然想到随身携带着的水晶球,沈清欢连忙摸着口袋,幸好还在,她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