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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书。一封给三十岁的李昭华,永不寄出。
我最最亲爱的李昭华。
十六岁那年的一个夏天,宋清彦第一次见到李昭华,在一个小小的酒吧。
那是一个下午,阳光不错。作为乖宝宝,宋清彦决定听舅舅唱一会儿就走。
很多人以为,他喜欢和性情温和的人一起玩,事实上,他更喜欢是像舅舅这样的摇滚少年。舅舅当时十九岁,刚上大一,在这个酒吧驻唱。
他就是比较喜欢那些看起来很自由,无所顾忌的人或事,因为他就是那种十分谨慎的人。说得好听是谨慎,说得难听,就是不够果断。
总是理智地分析决断。每下一个决定,都会考虑很久,一旦下了,绝不更改。
固执到可怕,又顽固到讨厌。
他羡慕那种张狂,欣赏那种自由的艺术,他幼时看过飞蛾扑火,那般的惨烈,这是他心中一直向往却无法到达的境界。
什么人会这样的书生意气,又什么人会有这样的不羁疯狂,什么人可以来去自由像风一样。
直到他遇见李昭华。
无论多少年后,他都还记得她微扬起的颈,紧紧抿着的嘴,一个人坐在架子鼓面前,百无聊赖,好像什么事情都不能让她关心,任何事情。
她的手很是修长,挑着鼓槌,像是在转笔,一圈一圈,又是一圈,打乱着他心的节奏。
如果这只是吸引了他的注意,而她接下来的表演则彻底震撼了他的心灵。他不知道她算是打得好还是不好,只是觉得怎么会有人这般投入,眉头轻轻地皱着,仿佛和架子鼓同生。
什么时候停止的,他也不知道,只知道掌声不停,舅舅在上面说着感谢的话,然后又是一段新的歌。
而李昭华从头到尾没有因为外界的赞美笑过一下,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百无聊赖着,而一旦开始表演又极其地认真,
原来,这就是飞蛾扑火啊。
他想,如果现在酒吧着火了,李昭华也不会起来的,他敢确定。他就是知道。他已经彻头彻尾地了解她了,就从第一面开始。
有人爱上是因为好奇,而他不同,他的爱上,只是因为了解,他就是懂李昭华。
也许,他们前世是知己或是夫妻,否则,他对她为何有这么强烈的熟悉感?
从那一天开始,每一周周末,宋清彦都会来酒吧看她表演。从舅舅那里,他知道了李昭华更多的事情,在哪个学校,成绩如何,来这酒吧的原因。
舅舅比宋清彦早一点发现他的不对劲,有一天突然开口道,“你不会暗恋李昭华吧?”
“啊?”暗恋。这就是暗恋吗?
“小彦。别人不知道你,舅舅还不知道你么。嘿嘿。你对别人的事,从来不会问超过三句喔。虽然你竭力掩饰,而你问李昭华的事情,或明或暗,至少有百来句了吧,还不止……”
宋清彦以为自己隐瞒着算好,这么明显么,他很谨慎的,“舅舅……”他脸红了。
“天啊,姐姐还担心你呢,还以为你不喜欢女生呢。喜欢就好啦。喜欢就去追啊。不过李昭华有点麻烦。”
“怎么麻烦?”他情不自禁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