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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丹阳的事情解决了以后,吴国短暂地平静下来,杨毅再一次把精力投入到了吴国的诸多庶政上来,其中最关键的就是把豫章实行了的良政推广到丹阳和会稽两郡。
不过现实情况与想象之间总有些差距,和豫章郡不同,丹阳、会稽两郡的富庶世族几乎没有靠土地发家的,更多的是靠着行走经商致富的,所以并不存在像豫章那样,严重恶劣的圈地现象,因而失地的流民也是极少数的,自然也就不能将豫章郡的清丈土地之政照搬到丹阳、会稽两郡。
所以经过与王太傅蒙伯如、相国张彦、内史令梁奉以及尚书令谢时安等一部分会稽、丹阳籍的中枢官员商议之后,杨毅制定了一项政策:鼓励吴国富族捐地,凡捐田舍者,可置一人入仕为吏,捐地五亩及舍者,可使家一人为乡吏,捐地十亩及舍者,可使家一人为县吏,捐地五百亩者,可遣一人为郎,随侍吴王身侧。
至于所得的这些田地,则由内史衙门统一管辖,无偿租借给无地的流民,让他们可以靠耕种养活自己,这些流民每年只要向内史衙门缴纳三十分之一的地租以及粮种的成本就可以了,当然,有租借了农具的还要缴纳农具租借费用,总的算下来,一年的花费比十五分之一的正常税负还要低上一些。
这一政策发布之后,立即便得到了吴国富人阶层的广泛响应,杨毅派出去收纳田地、登记造册的人,在短短五日内收到的要捐田的记录,便登记上了厚厚的几十大本,区区两郡之地,所捐的田地竟然足有十余万亩之多,吓得负责此事的内史官员都顾不上再接收,连忙回到广陵禀报。
对于这种情况,吴王杨毅与一干策划的大臣也是有些意外,按道理来说,这些富族应当是越富越吝啬才对啊,怎么突然这么大方起来了。
如今登记在册的流民只有一千余户,总计五千余人,难道要每家发放百余亩田不成?这样的话恐怕非但对流民没有好处,还会激得很多百姓想方设法抛家弃子来当“流民”吧。
虽事在紧急之下,杨毅却不紧不慌,下令有司彻底清点土地归属,这一清查下来果然发现,这所捐的土地里面,五亩一捐的实在太多了,只要是捐得起这五亩地的,哪怕只是个寒门农户,都想方设法捐了好几个位置,就想要将自家的孩子送去做官,哪怕只是个小小的乡吏斗食官。
而且其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这些所捐的田地分得特别零散,东一块西一块,根本没有办法集中管理,到时候出了什么事情,也不能得到及时的反馈。
于是吴王杨毅便颁布了一项政令修改:将其中“五亩”的捐输给取消掉了,并且要求所捐田地必须连在一起,不能分块捐地,还规定捐县吏者至多十人,捐郎者至多三人。
这一下才将土地控制在了三万亩左右,每家分个二十来亩田地,倒也差不多足够养活一家人了。
不过这样一来,那捐田数量的分布却又令人有些看不懂了,区区三万亩田地,标价五百亩地的郎官足足捐出来五十余位,而捐出来的县吏却只有不足三百人,甚至两家号称“富甲丹阳/会稽”的直接将郎官和县吏的限额都给捐满了,甚至县吏之职务家中没有人可安排,直接把府中下人给安排了过去凑人数。
这种情况也令得杨毅更加迷惑了起来,他可从来没觉得自己身边的郎官有这么值钱,要是换作去父皇身边为郎,出价这么疯狂还差不多吧。
其实杨毅没有看明白,两郡的富族们看中的并不是这个郎官本身的价值,而是郎官随侍在他身边所带来的隐性价值,还有通过这一方式讨好他的隐性价值。
杨毅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从自己成为吴王以来,吴国所有对他示好的,表达过忠诚的那些人,无一例外地得到了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