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收买(1 / 2)

流氓之风云再起 血红 2154 字 5个月前

坐在房间的小酒吧的座位上,我问那个总经理:“7天后开庭?也就是,我们还有7天的时间利用?”那个总经理恭敬的站在原地不敢坐下说:“是的,老大,我已经派了能干的雇员法院上下能收买的人都收买了,尽量拖时间,给我们点应变的周转机会。另外从市政厅的档案馆里,我已经亲自跑过去收买了管理员,把那家公司总部的建筑图纸给拿到了,我想估计老大会用上。”

我和锦绣天的几个高手眼睛一亮,惊喜的站了起来,我上前几步拍拍他的肩膀:“很不错,很不错,很有头脑。嗯,聪明,能想到这一步的很不错了。不过,图纸你怎么处理的?”

那个总经理骨头都似乎轻了许多,笑嘻嘻的说:“拿回公司,复制了两份,然后送了回去,总共没有超过2个小时,那个管理员,收买他的证据也掌握在我们手里,他马上就要退休了,我已经安排他去移民新西兰了。”

我撇了一下猴子,说:“猴子,这个小弟不错,你注意一下,能有提拔的机会就提拔一下。不过,已经是派驻美国的总经理了,哈哈,再往上的位子不多了。嗯,事情成功了后,给你涨2倍薪水。”那个总经理感激的弯了下腰,在我的示意下走了出去。

锦绣天带队的高天文,也就是那个斯斯文文的小白脸笑嘻嘻的说:“杨老大,真是羡慕你们,这个总经理真是很不错,能够在出事后把一切道路安排到这么完好的,真是个人才了。如果是正经的商业公司,肯定前途无量。”

猴子得意的点点头:“这个小子以前就是正规毕业的,后来为了马子身上赌气,把别人捅了一刀,结果跑我们青火这裏求庇护,看他脑子精明,而且也是手上沾了血腥的,就开始慢慢提拔,后来这裏出缺,我就担保了他,真的不错,哈哈。”

我点头说:“是不错,起码他身上的味道和我们不同。我们社会身份再高,再夺目,明眼人看起来还是一丝血腥味。他不同,半道出家的,派到这种需要和正经人打交道的职位上最合适不过了。”

小高有点疑惑的问:“虽然已经有了建筑总图纸,可是,他们的安保措施怎么样?被抓的两个家伙也是圈子里有点名气的。我们虽然自信身手比他们好,杨老大的身手更加不得了,可是,还是稍微弄清点内幕了再做打算的好。”

我狞笑起来:“上次是收买了一个高级主管才拿到了那些资料,这次也是一样,继续收买,而且,这次收买的人必须是更加重要的。”

猴子苦恼的说:“老大,现在他们出了这笔事情,肯定小心得不得了,所有高级官员肯定都被警告过了,谁还敢在风头上出卖公司啊?”

我抽出一张大额美钞,点燃后用它引着了手中的雪茄,阴笑着说:“不错,小的代价可能没办法收买,但是我们有钱,为了赢这场官司,花点钱算什么?想一想,如果我们花2亿美金去打广告,可能效果不是很好,但是,这次我们花两亿去收买一个人,甚至3亿,4亿的,美国多少人在注意这个官司?广告效应肯定比花10年的时间用几亿美金去打广告合算得多。你们相信美国有用2亿美金还收买不到的高级主管么?可能那些超级世界性的大公司有,但是,这次我们的对手中,你们相信有么?”

几个人都默默的点头,猴子佩服的叹口气说:“这家公司每年的效益也就100亿美金左右,他们的主管,一年最高薪水100万左右,不可能抵抗2亿美金的诱惑的。”

我点点头,得意的说:“当然,不能一次把2亿砸出去,小心把人吓傻了,慢慢的加价钱才是真的。4天收买人搞清楚内幕,一天晚上搞到资料,然后直接送国内把资料改头换面,传真过来打官司,嘿嘿,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我们不能留下任何痕迹让他们找到借口才是。”

小高点点头:“放心,杨老大,我们都是行家,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只要我们能安全安静的进去,我们就可以安全安静的出来。”

第二天一早,我,猴子,小高,带了几个人到了离那个公司总部一个街区的一家快餐店。本来死活要来的长脸,我怕他的性子误事,故意给了他跟来西雅图以及去印尼带几艘军舰到处打鱼玩的选择,长脸痛苦的迟疑了1分钟,跑去印尼去了。

每天8:30分,我们看上的那个43岁的高级主管会开车来这裏吃早餐,然后在9:00去公司总部报到,连续4年,风雨不变。之所以选择他,第一,他的身份够高,可以接触到我们需要的资料;第二,他资格够老,在那个公司已经4年,稍微有点神志不正常不会让别人怀疑;第三,他的年龄43了,但是还是一个高级主管,肯定会心理有点不平衡,一个心裏有了破绽的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

8:28分,那个中年主管衣冠楚楚的拎了个公文包进来了,服务生很熟练的马上给他端上了牛奶,三明治,以及煎蛋。

他笑着和服务生打了下招呼,服务生笑呵呵的问:“维克多先生,早上好。今天天气不错,祝您愉快。”笑了笑,他开始享用自己的早餐。啧啧,他老婆这么懒啊?小丫头虽然手艺不好,只要早上起得来还是会帮我准备一顿早餐的,也不会连续4年一个人吃早饭了。毕竟是在美国,没有国内那样的网络,没办法很清楚的在短短一天内查清楚他的一切资料,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趁大家不注意,我端起自己的咖啡和火腿肠煎蛋坐进了他对面的位置,微笑着对他打了个招呼。他有点吃惊,非常礼貌的问:“这位先生,对不起,是否我忘记了一个曾经会面的朋友呢?我的记性,您看,我也算老人了,实在不行了。”美国式的幽默,我还是比较欣赏的。

我微笑着说:“您的记性不错,先生,我是第一次和您会面,维克多先生。”

他有点迟疑的问:“那么,您是特意找我有事情的了?”他看了看附近的几张空桌子,对着我耸耸肩膀。

我笑嘻嘻的说:“当然,亲爱的先生。如果您有兴趣,能给我一个正式会面的机会么?今天晚上,我会在一个安静的地方等您的光临。”给了他一张记载了地址和时间的小卡片。

我站了起来,特意的露出手上的名贵手表,理了一下自己身上在巴黎定做的手工制作的风衣,相信这一切已经给了他足够深刻的映象并且可以引起他足够的好奇心,我微笑着说:“维克多先生,希望您能明白,这是一个私人的会晤,我不希望有很人知道我邀请了您。哦,您放心,我是一个正派的人,希望不会引起您的怀疑,嗯,仅仅是我个人的一点小小的癖好而已。请您务必赏脸。对了,您早餐愉快。”

轻轻的放下一张100美金的钞票,对着服务生示意,带了人,走了出去。我没有傻到给他付帐的地步,美国的习惯一切AA制。

想一下,一个东方人,穿着名贵无比,偏偏温文有礼的讲了一口标准的带着地方口音的牛津英语,对于一个还不算老的,充满了好奇心的人,意味着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