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案件的焦点就在于此。
依然还是那个争论点:
男方有没有违背妇女意愿?如果没有,如果无罪,双方是相互自愿的,那么请拿出证据了。
在之前,罗凯拿出电梯里面的证据进行反驳!
原告方的律师强词夺理用,不是案件发生时间的证据的说法来勉强扯过去。
但是接下来呢。
罗凯抬头看幕布,投影上面的女方原告所陈述的攻击之词:“原告方,这一份口供是你说的是吧?并且你方的律师在刚才也说了,你在案件发生之时的遭遇!
并且还描绘了一些细节来显示你所遭遇到的伤害是如此的刻骨铭心和残忍,你们想表达的意思是这一个对吧?
对于我在这一份证据上标注的这些个字眼,你方在细节上总不能否认吧!”
罗凯直接给对方上眼药。
说出来的话如同是泼出来的水。
可不能够出尔反尔。
覆水难收,知不知道?
原告方以及旁边的律师孙然不知道罗律师要干什么?
但是本人的觉得要是回答了,是可能会对他们接下来的辩论过程当中起着很大的阻碍作用。
但是如果要在法庭之上否认,这一份口供是他们说出来的话,那不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那不就是向法官向所有人说,我们报了假案确实说了谎……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
原告方握紧了拳头,旁边的女律师咬了咬牙说:“是,这一份证据确实是我方当事人做出来的,并且经过办案人员的确认的,我方当庭对此份证据的真实性表示认可!
对这一份口供证据上的所有画,所有文字负责,全部都为真实!
对于案件的调查是必须要仔细又仔细,但是考虑到本案当中的特殊情况,我方觉得应该对我方的受害者情绪多加照顾并且考虑。
毕竟这不堪的遭遇对于我方的当事者一直以来都是噩梦一样的存在,现在再次重温噩梦,总归不是件好事,就连法律都规定在对此类案件调查的过程当中都是一遍过,而不能够反复进行询问就是为了照顾受害者的情绪!”
这女律师说话的水平还挺不错。
首先承认了证据。
并且当庭还拉了一波情绪。
拉了所有人的同情。
在最后还暗戳戳的软软的来一刀。
我们是受害者。
这个案件当中的事实对于我方来说是一个噩梦一样的存在。
是不堪回首的过往。
是伤疤。
这样的伤疤戳一次就行。
不要反复……
这样对于受害者来说是二次伤害。
要情绪有情绪。
要同情有同情。
甚至还带着一种血泪的控诉。
啧啧啧!
嘴皮子一碰真的把黑的说成白的是吧?
骗子说谎话太多了,以至于把自己都忽悠的相信了是吧?
罗凯挑了挑眉,这水平大概是婚姻案子接的案子过于多了。
在婚姻案这一个特殊的领域里面,实力大概在王牌大律师之下。
也就是王牌大律师张律师稍微次一点的水平。
这个对手很难缠。
但是……
罗凯并没有觉得任何棘手的地方。
因为我的段位足足在你之上,而且还是5层。
这波我在大气层。
法官:“在办案过程当中,对于特殊的受害者一般都是问一次话,但那是在侦破的阶段,现在是在审判的阶段,并不受这个流程的约束。
如果有利于案件事实的理清,对于证据再次梳理一遍,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法官直接指出错误,但是随即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本院也会在审理的过程当中,照顾到特殊原告受害人的情绪。”
法官说完话之后。
调头看向被告席上的罗律师。
被关在栅栏里面的被告也同样眼巴巴的看着。
罗律师!
你这一步棋相当的险啊。
我好怕。
我好慌。
我的小命。
就靠你了。
罗凯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道:“我再次重申一下,本案当中的焦点是我方也就是被告,方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
现在我从案件发生之时的几个细节来进行论述!”
罗凯故意在案件发生之时,这几个字咬的很重。
特别是说这话的时候,看着原告方的律师。
女方给出的证据很犀利。
进攻力很强。
但是!现在!是我的了!
就如同事在新生群里面有人发了一个很牛的表情。
然后下一秒就被其他人给盗图。
并且还返还了一个表情包:你的表情包很好,但是现在是我的了,请叫我盗图王jpg!
咳咳咳!
这个比喻虽然很搞怪。
但是就是那么一个意思。
……
罗凯明白已经到了可以火力全开的时刻:“首先,我们就从原告方自己声称的,遭遇到了如同地狱一样的遭遇,请看特别标注的词语站着,是这个细节是吧!”
“众所周知,一个男子就算是再强,他也有着自己的弱点,女方在站着的时候,无论是手肘往后一个肘击,还是一个狠狠的后踢,都能够让男方当场绝望的哀嚎,鸡飞蛋打!失去作案的可能性!”
“所以根据女方描述的,站着,显然对于被告方来说已经没有了作案的可能性,如果双方依然那啥,那么说明就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那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所以也就没有违背妇女的意愿,那么也就是说我方当事人也就是被告没有犯罪,而原告则是在说谎,再乱说!在骗人!”
罗凯已经尽可能的用文雅的词语去描述这一个过程。
罗凯的话语落下,所有人都随着罗凯的逻辑思考。
是。
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
法官们沉默了。
罗凯紧接着直接祭出了一个大招:“针对此案件当中的这种特殊情况,曾经发生过几个案件,都是站着,其中一个还是拿来指导的案件,并且由专业的人士进行演示证明,在这种类型案件当中就曾经提过站着,作案的可能性几乎为0!”
罗凯说完之后。
把这几个案子的案号都当庭默写在一张a4纸上。
递给了书.记.员。
是。
炎黄没有判例法。
但是有典型案件呀。
典型案件是用来做什么的?
就是用来进行参考的。
以后如果有发生同类型的案件同类型的情况,法官可以酌情进行采纳。
法官以及所有人看完以前的典型案件之后。
现场沉默了……
因为这几个案件,最终判决的都是男方胜诉。
洗脱了强犯的罪名。
这几个案子,很特殊。
在同类型的案件当中,将近数10万甚至上百万个案子当中。
就只有那么几个案子是男方申诉的。
其他的全是原告方女方胜诉了……
这种恐怖的比例。
大概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此个案件在开庭之前就已经被无数法律界的人士模拟认定为败诉的最大的原因……
就是胜诉的希望太少。
几十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