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眼罗律师:“咳咳咳,原告律师请注意场合,请控制住你的情绪!”
为了法庭的秩序,法官按照程序的提醒一下。
但是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惩罚。
就连口头警告都没有。
嗯!
原因很简单。
因为在刚才的辩论过程当中。
罗律师说的实在是太他娘有道理了。
把原告方遭遇的诈骗全部都讲出来。
不但让所谓的合同变为不合法的合同,直接弃用,还让那婚介所直接脱不了干系。
婚介所与女方之间狼狈为奸。
双方存在着利益往来。
那么就别提无利益关系。
见证人?
呵呵!
都他娘是蛇鼠一窝了?
双方一起收钱了?
还说是什么没有利益纠葛的见证人?
法官调过头来。
敲了敲手中的木锤:“根据原告方提出来的第1个诉讼请求:要求判处被告己方为合伙诈骗以及敲诈,原告律师要求鉴定合同为非法合同为诈骗合同,当庭举证完毕!”
“被告你们几方人,可以开始进行辩论,可以提出异议可以提出反驳,但是请记得当庭拿出证据来,这里是法庭证据说话!”
法官简单地把双方争论的焦点先简单地归纳了一下:签订合同为非法合同,为欺诈合同。
然后启动双方的开撕程序。
在法庭之上。
无数坐在旁观席上,或者站在最后排的记者们瞬间兴奋了起来。
这辩论!
罗律师从合同的格式要素签名以及见证人的定义几方面进行进攻。
进行厮杀。
接下来得好好看一下被告方的律师该如何防守了。
网友们都表示前排吃瓜(这里不水了,乖巧)。
被告席上是分为两方人马的。
分为两个小组的。
一组为:被告人1,2号为同一组,结婚的女方娘两人。
聘请的律师为一个极其想要出名的网红律师。
另外一组:婚介所,以及婚介所聘请的在上一个案子和罗律师当庭PK过的女律师。
两方人马虽然都同为被告,坐在了被告席上。
但是关于这个案子当中,谁为主犯,谁为从犯。
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结论。
但是!
从罗凯在刚才的辩论过程当中。
无疑是想要把婚介所认定为本案当中诈骗罪的主犯。
婚介所为主,女方为辅,搞出了一个高级版的仙人跳。
这是一个诈骗的圈套。
嗯!
什么?
你说女方会被认定为从犯,这是不是把她轻轻放过了?
不不不!
这不是还有另外一个罪吗?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的主犯是女方娘俩!
从犯是婚介所,从旁作为辅助,不还钱……
嗯!
完美。
而且罗律师还故意留了一个没有说明谁是主犯谁是从犯缺口。
这样一来,如果能够认定被告的两组人为犯罪犯的事儿!
认定为犯罪的时候。
到量刑的时候,这两方人马绝对会撕逼在内部扯得不可开交。
在面临能够少做几年牢少踩几年缝纫机的威胁之下,每个人都会爆发出求生的本能,疯狂的指认自己的队友为主犯。
辩论声称自己只是个可怜的从犯。
以获取刑期少一点。
让他们自己人自己去撕。
自己去内耗。
罗凯坐收渔翁之利。
省时省力,还能够完美的达到目的。
这不是最好的计策吗?
这在兵法上叫做围三缺一!
咳咳咳!
扯远了。
现场。
坐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3号(婚介所)聘请的女律师正准备开口说。
她压了一下面前的麦克风。
但是!!
滋溜滋溜!
所有人下意识的捂住了耳朵。
滋溜滋溜!
这突如其来的电流声,让人猝不及防。
这个女律师刚刚在脑海里面梳理好的辩论逻辑,一下子被打乱了!
但是!
看得出来这个人的律师职业素养还挺不错的。
但是掌握的知识越多,他为坏人辩论的时候就会使得公平正义,变得损失更重。
现场恢复好了之后。
女律师开口说:“我作为被告人,3号也就是婚介所的辩护律师,针对原告方的指控以及举证,我方提出异议和怀疑!当然也回答原告代理律师刚才所询问的问题!”
这个女律师看了一眼罗凯!
由于上一个案子差一点输了。
女律师对于罗律师这个对手的警惕性,可是提到了最高点。
罗凯也在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棕黑的眼眸里面映衬着的是雷霆之怒。
女律师不由自主的慌了一分。
一种似乎大难临头的感觉挥之不去。
罗律师监狱摆渡人的绰号不知道为什么就浮现在女律师的心中。
大概让她想起了一句话:
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
女律师撤回眼神,咬了咬牙,强行把那种不好的预感给甩出脑外。
开口进行辩论:“首先我不认同原告代理律师的主张以及举证!我方坚持认定这一份合同为合法合同,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下签订的!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至于字迹以及指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