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之后,队伍抵达了葛店,那统领早就想喝点小酒,也不急着赶路,只等今天晚上大醉一场。
上百人在酒栈里头一坐,连过路的道都要堵满了。统领命人把一车的酒都给搬了下来,高风酒的坛盖子一揭开,一股浓郁的酒香登时就弥漫在整个酒盏裏面。
所有人不得不啧啧称赞,“好酒,好酒啊!”
那统领先给自己斟满了一大碗,忽然想起董清秋,便把自己手边的这碗酒推给董清秋,一面说道,“董丞相,您先来一碗吧,这赵老板的高风酒非得先在吃菜前,空腹喝上一碗,再吃点牛肉下肚,你喝第二碗那便是截然不同了!”
董清秋虽然闻着酒香,却也不喝,只说道,“我不喝酒。”忽然想起什么,探问道,“那个赵无痕是什么来历?我怎么瞧他不像是这边的本地人?”
统领咕咚咕咚喝下一大碗,笑呵呵道,“赵老板是哪的人,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他的高风酒楼在此地也开了近十年,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少年呢!听说他开始开酒店,别人都欺侮他是个孩童,也不光顾他的生意,后来赵老板每日里就把高风酒楼里头酿的酒都把盖子打开,那香味就飘得整条街都是,那些人忍不住这香味,过来一试,嘿!实在是好酒啊!”统领说着,就往自己嘴巴里头塞了几大块牛肉,嚼了起来。
“是啊。是啊,而且高风酒楼开了也就十年,所以他的十年陈酿。就是高风酒楼开张那时候制的酒,最难得啊!”另一人忍不住附和着。
董清秋懒得理会他们地酒好喝不好喝,只是想着,如果那个赵无痕在边关呆了上十年,那他应该是不会认得宛思秋的吧?宛思秋大户小姐,这十年来自然是不可能来过楚燕边境。十年前,又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女童,赵无痕就算识得当时的宛思秋,也绝对没有可能只凭一眼就确认现在的她是当时的女童。
那么。也就是说,赵无痕是因为轩辕季所以才同她接触?
董清秋正兀自想着,那些人已经把半车酒都喝下肚裏,每个人都有些微醺,脸上是泛着桃红色,看着这班人很是开心,酒栈里头地牛肉和小菜都被洗劫一空了。
“大人。大人!总算是赶上你们了!”赵无痕忽然出现在酒栈门口,让董清秋有些吃惊却又毫不意外。赵无痕还是那件玄色长衫,满头大汗地赶了进来。
统领见着赵无痕,咧嘴大笑,“赵老板!你又给我们送酒来了?你的高风酒真好喝,哈哈,我恨不得天天喝!”已经有些醉意了。
赵无痕命酒保把一箩筐抬了进来。筐子里头都是晶莹的酒碗。“大人,都是在下的倏忽,本来喝这种陈酿。最好用琉璃杯,我一回酒楼,就发现我这班伙计居然把酒杯忘了捎上,那酒没有这杯子喝,风味至少少了一半,我就只好雇了马车。往这边赶来,可算是追上你们了!”
统领掂起一只琉璃杯,对赵无痕地慷慨和热情实在是佩服得紧,“赵老板!你真是太客气了,这一只杯子就得半两银子吧?”
赵无痕拱手认真道,“大人是喝我的高风酒,那自然该把我高风酒最好的风味展示出来,大人你不如再换上琉璃杯,喝着试试看?”
“有你的!怪不得生意兴隆啊!”统领仗着酒气赞赏着,接过他手中的琉璃杯,又从酒坛里倒了些酒出来,那琉璃杯晶莹剔透,酒在杯子里晃荡,酒香更加弥漫出来,统领便喝了一大口,酒水穿肠,他砸吧砸吧嘴唇,“好像真的更好了!”
他的属下听得上司这样说,也一个个去拿琉璃杯,赵无痕这就又拿起一个琉璃杯,递给了董清秋。
赵无痕刚才只顾着向统领解释来意,还没来得及顾上董清秋,这时候把琉璃杯递给她,才发现她地面前并没有酒碗,只一双筷箸,不禁笑问道,“董大人是不是觉得我们的高风酒不大好喝?”
董清秋自知赵无痕送琉璃杯不过是个借口,真正的目标是自己,她因为对赵无痕一无所知,只得小心翼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