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也郁闷,什么鬼,竟然让自己的四个鬼童子铩羽而归?要知道,以四个鬼童子目前的实力,就算是闯当日的冥界,也可以让十殿冥王喝一壶的!谭思梅讪讪一笑,说道:“的确是一窝鬼中仙,跟我们道行差不多。大白天的,我们不敢硬拼,怕闹出大动静。而且他们还有妖物撑腰……”“有妖物?好啊,一起抓了,取内丹补一补。是什么妖物,知道吗?”叶知秋说道。“妖物是个美貌女子,来无踪去无影,我们看不透她的本相,像鬼又像妖……”谭思梅说道。“妖物和老鬼们,都还在那里吗?”叶知秋问。“都在,许兆麟他们守在外面,我回来请示老大。”谭思梅说道。“好,你先去,我们随后就来,看看那些鬼东西,到底多大道行。”叶知秋说道。谭思梅点头,转身而去。叶知秋和柳雪洗漱一番,退了房,前往那片废弃楼。春日苦短,这时候日影西斜,已经接近黄昏。废弃楼是一个规模很大的老旧小区,拆了一半,还剩下一半。叶知秋和柳雪站在楼前看了看,正要进入小区,却看见几辆轿车呼啸而来,停在了楼前。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胖子一个美女和一个道士,还有十来个跟班。那个美女挎着胖子的臂弯,一看就是个傍大款的小蜜。道士精瘦如猴,穿着一身明黄的道袍,留着八字鼠须,肩上背着一个褡裢。叶知秋微微皱眉,暂不进入小区,侧目打量这些人。道士也看见了叶知秋,皱眉问道:“小伙子,你们是什么人,在这里看什么?”叶知秋没穿道服,就是普通人的打扮,所以那个道士,也就把叶知秋当成普通人了。“发呆,随便看看。”叶知秋淡淡地说道。“这里闹鬼,不是你们发呆的地方,本道爷就是来捉鬼的,赶紧走吧年轻人。”道士挥挥手,从褡裢里摸出罗盘,托在掌心,自顾自地左看右看。“闹鬼?不会吧,我小时候就住在这里,没听说闹鬼呀。”叶知秋不走,故意说道。道士一瞪眼就要发怒,却忽然一笑,将胖子老板扯到一边,低声耳语。胖子俯首贴耳地听着,不断地点头,一边用眼神瞟向叶知秋和柳雪。叶知秋现在修为极高,将贼道士的话,听得清清楚楚!贼道士对胖子说道:“朱老板,这两个外地的呆货不走,不如就用他们算了。这里的金童玉女,早已经坐地成仙,想让人家搬走,总得有点祭品……”被叫做朱老板的胖子连连点头,低声说道:“听法师的安排,不要留下把柄,不要让人怀疑就好,事后花点钱,没事的……”“朱老板放心,看贫道的手段。”贼道士嘿嘿一笑,向着叶知秋走来。叶知秋心里冷笑,狗道士不长眼,今天叫你知道本座的威严!刚才贼道士和胖子的对话,叶知秋依旧听明白大致了。他们的意思就是,弄死叶知秋和柳雪,给这里的老鬼们献祭!既然这贼道士如此歹毒,叶知秋又怎能放过他?好歹叶知秋现在也是龙虎山的主持,代理龙虎山天师行使权力。遇见了这样的道门败类,叶知秋自然要将之铲除!贼道士笑嘻嘻地走上前来,看着叶知秋说道:“小兄弟,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叶知秋也咧嘴一笑:“我就说嘛,我小时候住在这里,没听说这里闹鬼。”贼道士点点头,问道:“小兄弟小时候住在这里,是多久之前的事?”叶知秋想了想,说道:“七八岁的时候,我跟随父母住在这里,后来搬到江淮地区了。我这次是出差,路过这里,所以来看看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原来是故地重游!小兄弟有情怀。”贼道士连连点头,又说道:“小兄弟,可以帮我一个忙吗?”叶知秋故作一呆,问道:“你们这么多人,要我帮什么忙?”贼道士撇撇嘴:“他们管什么用,都呆头呆脑的,缺乏灵气。”说话间,那个胖子朱老板走了过来,掏出香烟递向叶知秋:“小兄弟,鄙人朱双林,是房产开发商。有幸相识,交个朋友帮个忙吧。”“谢谢,我不抽香烟。”叶知秋将香烟挡了回去,问道:“朱老板,你们到底要我帮什么忙?”贼道士接过话来,说道:“朱老板是房地产开发商,现在,我们要对这个拆迁小区,做一次气场测定。我看两位青春年少,身上很有灵气,正是适合的人选……”“气场测定,是什么意思?”柳雪装作感兴趣的样子,问道。“这是我们玄门里面的术语,里面普通人可能不太明白。不过,你们只要配合我们就好,也就是几个简单的动作……”贼道士说道。朱双林立刻从公文包里掏出一沓现金来,大约有三四千块,说道:“只要两位愿意帮忙,这点钱,就算是感谢费了。”叶知秋立刻“见钱眼开”,迟迟疑疑地问道:“不会……犯法吧?”“我们是正经生意人,怎么会做违法的事?”朱双林身边的小蜜娇滴滴地说道。叶知秋看了看柳雪,询问柳雪的意见。柳雪自然配合,点头道:“既然朱老板和这位大师这么有诚意,我们就尽量帮忙吧。”叶知秋如获圣旨,毫不客气将朱双林手里的一沓钞票接过来,点头道:“好,我们愿意帮忙!”朱双林和贼道士的眼神里,都闪过一丝阴险的贼光。“小兄弟,我们进去看看吧,需要你们帮忙的时候,我就会直说。”贼道士抬手指向小区。叶知秋点点头,和柳雪一起,缓步走进小区。朱双林带着小蜜,带着一群跟班,簇拥在叶柳二人的身边。贼道士手里托着罗盘,缓步走向小区中间的活动广场,边走边看。悠悠晚风吹来,带着一丝丝阴寒。走到小广场的中间,贼道士站定,说道:“对面的楼王,气场不对,我们就从这里开始吧。”(7.7日,第一更。)(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