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1 / 2)

玫瑰花精 金子 1155 字 5个月前

“金老师他们!”大雄示意笛子看,现在他看见有关笛子的一切,都是觉得亲热的。笛子一把拉了他的手,向前走去。

车里,金二土爬在车窗上叫着:“笛子姐姐!”每次远远地看着,金二土都会这样叫,像是和笛子十分亲密的样子,真的到了笛子面前,却又忸怩得很了。

坐在后排的乔晋下意识地转头,在摆满了小摊位的人行道上搜寻半天,看见笛子拉着大雄在人群中匆匆地走着。心裏,难免地觉得惘然。一扭头,看见秧秧明悉一切的目光,那目光里,分明有一些恨恨的神情。乔晋掩饰地把头再一次扭了过去,心裏觉得有些别扭,直觉得沉郁得很。

秧秧手腕上的疤痕醒目地留在那里,让人更加生出疲惫的感觉。秧秧在医院时乔晋不能不收敛起自己的冲动,安抚失控的秧秧。秧秧说她相信了大雄的话,却明显和笛子疏远了,甚至再也没有去那出租屋住过——她终究是敏感的。

“要不要把笛子也叫上?”抱着二土坐在前排的李丽问凡鹏。她一直想要做个开明的现代女人,对凡鹏前妻的女儿,不管跟着谁过,她都要表现出她待人的风度,因为这关系着她是否完美,和笛子的感受倒没有什么关系。她看到了笛子身边的大雄,就问:“那就是大雄?小伙子也挺帅的嘛。”现在一家人都知道了大雄,因为秧秧在饭桌上宣布过。

凡鹏沉吟了一下,说:“算了吧,再说票也送出去了,下次吧。”

他们今天要去市剧场,看一个二流芭蕾舞团来这裏的一场演出。这座城市文艺生活的匮乏,让一切演出都显得有必要参与。而这是秧秧割腕以后,第一次大家像一家人一样在一起。凡鹏背叛了惠竹,而李丽是个夺爱的人,这让秧秧重新恨了他们,但那种恨也是无力的,毕竟在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裏面有多少可以让人忘掉恨的情义,何况有二土这样一个可爱的润滑剂在中间掺和。

二土今天好好地打扮了一番,穿着一套方格的小西装,结着一个红色的领结,皮鞋也擦得亮亮的,头发用了喱水,故意像个大人样地梳了个分头,后面那一小绺儿长发还是披在后面,整个儿一小大人的样子,看着就想笑。大人们希望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这样给二土穿了,一路看着,都觉得好玩。

剧场的停车场里停满了车,大多是一个司机,带了满满一车人。这个并不发达的城市还没有那么多的私家车,好点的车几乎都是单位的车,而那些看着像农民企业家的大腹便便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大都是一些单位的领导,“领导”拖家带口的,也来“附庸风雅”一把,并且个个从车里出来时,脸上都带着暴发户那种虽然得意又要竭力克制的神情。

在这一点上,李丽觉得十分自豪。他们家的车是私家车,比别的私家车高档许多,并且,他们是“文化人”,和那群脑满肠肥的“官场暴发户”比起来,高雅了几百倍。于是李丽就愈加得意起来,高昂着自己显得年轻的脸,扭动自己还不臃肿的腰身,目不斜视,只把自己的声音修饰得十分动听地招呼着金二土:“二土,来,不要乱跑,跟着妈妈!”

二土却在新的环境下兴奋起来,加上旁边不停地有人逗他:“哟!好可爱的小东西!”二土听了,就愈加地得意起来,欢喜地到处乱跑。秧秧懒懒的,不想招呼二土,李丽只好放低了姿态,跟在二土身后一阵乱跑,然后抓了他哄着:“二土乖,好好的,回去妈妈给你买糖吃。”

“我不要糖!要机关枪!”

“好,只要你听话,回去妈妈就给你买机关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