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你一个人没事吧?”
把简恒送到了牧场的门口,雷明顿把脑袋伸出了车窗轻拍了一下车门,叫住了简恒问了一句。
简恒冲他摆了摆手:“没事!你回去了!”
“要不,去镇上喝两杯吧,这房子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人住了,而且这儿可不比纽约,晚上时候很冷的。”雷明顿想了一下又道。
简恒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又冲他摆了摆手,示意他早点儿回去吧。
听到了身后车子发动的声音,简恒抬手挪开了牧场的门,进了门又把大门重新栓起来,这才迈步向牧场里走了进去。
牧场的建筑很简单,一间约两百多个平方的木制平房,平房两百多米是个牲口房,冬天晚上所有的牲口都在裏面,牲口房的旁边是草料屋,裏面存放牧场过冬草料,剩下的就是一间小厩,几排简易的工人房,其它就没什么了。
好几个月没有人打理的牧场现在看起来比简恒离开的时候更加破败了,有几处围栏明显要断了,时不时的还能见到一两只老鼠从简恒的面前蹿过,大摇大摆的样子似乎它们才是这裏的主人似的,更让人心疼的是放眼望去,原本整齐的苜蓿草现在长的七零八落的,不光是草长的不行了,时不时的还能见到一些讨厌的杂草,这东西对于牧场来说最是头疼了。
往里走了差不多十分钟,简恒这才来到了牧场的屋子门口,伸手在门前的垫子下面一摸,发现原来的钥匙还在,于是直接拿起来打开了门。
门一推开立马一股霉味直接衝着鼻子的就过来,简恒扇了扇,快步进了屋里把所有能打开的窗户全都打开了。
窗子都打开了,简恒径直走到了老头常放酒的地方,打开柜子伸头一看,裏面还有一些酒,于是随意拿一瓶出来,不过在伸手的时候发现柜子裏面老头一直珍藏的那瓶老百龄坛还在,虽说这酒不贵,但是老头这一瓶可是有年头了,听他吹过有人出过一千美元他都没有舍得卖。
看到这酒,简恒略一思考后把原来手里拿的酒放了回去,直接把它给抽了出来。
酒打开了,随手摸了一个空杯子,吹了两口裏面的灰,给自己倒了一杯,提着瓶子坐到了门口门廊下的破椅子上,开始自斟自饮起来。
这个时候,正好是傍晚时分,天空中的太阳红彤彤的挂在不远外的山脊上,时不时的一阵微风吹过还能感觉到一点儿寒意。
简恒就这么斜着身体,翘着二郎腿,以一种特别舒服的姿态,放空了脑袋,看着太阳一点点的从山脊往下坠,看着满眼的绿色被夕阳泼成了金色,然后缓缓的转成暗红色,高山、明湖、苍松、翠柏!就算是太阳落下了山,天空都是一蓝如洗,纯净的像是一汪湖水。
落基山脉的景色从来都是美的不可方物!
但是简恒明白,自己如果真的准备的准备接手牧场,做个真正的牧场主,那么这样的景色是可以天天可见,但是估计看这样景色的心再也不太可能有了。
如果换了别人,简恒想都不想拿了拍车钱直接杀回国去了,这玩意儿谁爱要要去。但是安德斯不同,如果没有老头说不准那晚荒郊野外的路上,只要入了夜他很可能被熊吞了狼啃了,再说了没有安德斯简恒也不会轻松的拿到美国籍。
这么说吧,老头是对简恒有恩的,而且还是救命之恩!
所以简恒犹豫啊,不是简恒不想报恩,这可是要一辈子,天天面对着牛粪过日子啊!
就在天色将暗的时候,突然远放传来了两束灯光。
简恒注视着灯光越来越近,看清楚了车之后,简恒知道来的人是谁了。
来的是雷明顿的父亲老凯尔。老凯尔姓沃什,他们家的牧场就在这儿的正南方,有四千多英亩,养的东西不少,有牛有羊还有一部分羊驼,日子过的嘛也就一般化吧。
老头开的老式皮卡模样有点儿像是老解放那样子的,车头都是伸出来一截子,这车子最少也有三十年到四十年的车龄,老头修了又修,估计修它的钱都够买两辆新丰田坦途了,但是老头硬是不肯换。
老头下了车,啪了的反手想把车门关上,一下子还没有关上,不得又推了一下才把车门给关上。
“我听雷明顿说你回牧场来了,我过来看看。”。
老头关上了车门,把自己头上旧的都能看到边上脑油的棒球帽拿到了手上,挠了一下花白的头发,直接坐到简恒对面的破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