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人,一个可以通过双手感知弱磁场的异能人,沙峰小的时候到底发生了怎样的经历,或许他还记得,或许他已忘记,但是那个夏天的回忆,注定让他一生难忘。在亲身经历过的,现在回想起来甚至觉得诡异,为什么老马他们再也没有找过自己。当然,他根本不知道事后发生的一系列大事,比如那么多科学家被清算,包括那个瞧不起他的心脏病人布鲁诺。毕竟已经八年了。“后来呢?他们真的没有再找过你?”凌云峰不信那些老人没有企图。但沙峰给他的回答,毅然而决然:“没有!”这就让凌云峰怎么都想不通了。知道一直沉默的胡蓉发话,可谓是一鸣惊人。她忽然问道:“刚刚你说的那种反物质,比原子弹还厉害?”沙峰不置可否:“那是当然,就目前科学理论推算,1g反氢原子爆炸,其当量相当于四千多万吨TNT炸药。”反物质能将能量百分百转化,而核裂变和聚变却只有1.5%,由此可见一斑。胡蓉又道:“要是这样的话……咳咳,我举个例子不一定对,你们听听。如果说1克反物质能毁灭整个地球的话,那一个反氢原子,会不会毁灭一个人,让这个人突然起火,比如人体自燃……”此话一出,两个抽烟的男人全都惊呆了。他们为什么没有想到,胡蓉的比喻虽然在科学数量级上并不一定符合逻辑,但其原理却是说得通的。人类一直在探索人体自燃之谜,想到许许多多的宏观因素,比如脂肪燃烧,比如磷元素自燃,比如酒精体内起火,但却没有人往反物质方面去想,事实上反物质理论的提出也才几十年,发现更是只有短短数年。抛砖引玉,凌云峰借着胡蓉的猜测,仿佛整个思路都一下子打开了。假如所有人体自燃事件,皆因反物质与物质湮灭所造成的小概率事件,最后被科学家证实这个观点是正确的,那么,这些可以诱发人体自燃的小群体,这一类人是否跟画皮人有关呢?记忆之门随之而开,凌云峰不禁想起自己曾经的切身经历。……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这个故事发生在明朝洪武28年,也就是朱元璋病逝前的第三年。太祖皇帝鉴于元朝末期的政治混乱,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对包括徐达、常遇春、蓝玉、胡惟庸、李善长、朱亮祖、胡美、周德兴、王弼等在内的诸多开国功臣大肆捕杀,牵连人数多达数十万。完成这一臭名昭著任务的特务机构叫做锦衣卫。我叫凌云峰,凌辱的凌,白云的云,山峰的峰。我曾经就是一名锦衣卫,而且不是一般的武士或者刀客,而是位居十四所千户之首的正五品武官,曾经死在我手里的三品大员数不胜数。人,贵在有自知之明,锦衣卫杀了那么多功臣,朱元璋一旦驾崩,继任者必然会对锦衣卫内部清理门户,所以,我才毅然决然的放弃在朝为官,来到现在这个西域边陲小镇,过着闲云野鹤般的退隐生活。这座小镇人口不多,只有区区数百。这条古道往来车马也很少,经常大半年见不到一个外乡人。镇上的女人比中原女子生活更为贫困,她们才是小镇的主要劳动力,有时候你会发现挑着箩筐卖烧饼的农家主妇,有时候你也会发现牵着羔羊出来卖的牧羊女,有时候你还会发现站在街头搔首弄姿的寂寞寡妇。而她们的男人,这个时候,要么在树荫下赌博,要么在客栈里喝酒,要么钻进了某个寡妇的院子,再要么,早就已经死了。我不喜欢赌博,却喜欢喝酒,当然了,我最欣赏的其实是这里的女人,她们勤劳、美丽、可爱,是男人心目中理想中的妻子,但在朱元璋驾崩之前、新皇帝稳住政权之前,我不敢也不能有任何想法,因为我怕让心爱的女人成为寡妇,就像那个被冷落在潇湘派的圣姑……婉儿。也像此时站在客栈门口冲我媚笑的那个寡妇,为了生计,她不得不这么做。“嘿云峰,孙寡妇又来找你了,话说你就一点都不动心,啧啧,你瞅瞅人家那相貌,那身材,搞一搞肯定很美。”客栈老板是江南人,应征入伍当过几年兵追击北方的元寇,后来他当了逃兵不敢再回家乡,便留在这座边陲小镇开起了客栈。“他男人是因为我才死的。”客栈老板继续说:“我欠他一条命。”“所以,你留在这座小镇,其实是为了保护孙寡妇。”老板:“哎……保护算不上吧,只能尽点儿绵薄之力,生活上帮帮她,毕竟一个女人自己活着不容易。”“那你为什么不娶了她?却眼睁睁看她沦落为一个风尘女子。”老板:“我?大兄弟,你这不是搞笑嘛,她男人是因为我死的,到头来我再娶了她当老婆,成何体统。”“那为什么是我,这镇子上看中孙寡妇的男人可不少。”老板:“那些男的快拉倒吧,一个个不是赌徒,就是酒鬼,要么是色狼,大妹子落到他们这些人手里可就白瞎了。”客栈老板的话戛然而止,他走到门口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别人,这才小跑到我跟前,低声说道:“云峰,我知道你一定不是普通人,当过兵吧,说不定还是个将军,对不对。”他的话让我浑身一颤,打从来到这座边陲小镇,就从未有人说过我为朝廷效力,当然,我更不会傻到告诉别人,在此之前我其实是一名锦衣卫,那会招来杀身之祸。我:“老板,你见过像我这么穷的将军嘛?”老板:“那你一定是闯江湖的侠客,腰上的是刀吧。”我笑了笑没有否认,腰上用绸布包的不仅是刀,还是朱元璋御赐的绣春宝刀,位列锦衣卫七刀之首,尊号:应天。老板:“我就说嘛,孙寡妇跟了你一定不会吃亏,怎么样,就当帮兄弟一把,把门口那女人带回家去,以后她就是你的了。”我再次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一贯铜钱拍在桌子上,然后起身离开。这就是我给他的回答,那个女人,我不能要。天色已近黄昏,西域沙漠将天边映出一片黄色,天黄有雨,地黄有风,看来今晚将有一场暴风雨。沿着狭窄的古道走不多远,我注意到尾随在身后的那个女人,正是孙寡妇。刚好前方有一条巷子,我钻了进去,一纵身跃上墙头。孙寡妇急匆匆追过来,发现巷子里空无一人,她果然着急了。我跳下墙头,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说吧,为什么跟踪我。”孙寡妇支支吾吾,可能是被我吓了一跳,话都说不清楚:“凌……凌……公子,我……”“我不是富人家的少爷,公子就免开尊口吧。”“凌……大侠,我,我有件事想要求你?”“如果是因为银子,我可以给你,但我不会养你,懂吗?”“大侠误会了,是我女儿小青。”原来镇上的赵员外非要逼小青为妾,赵员外今年六十多岁,而小青只有十三,上个月赵府刚死了个丫头,听说是被赵夫人活活打死的,如果小青进了赵府,恐怕也是这样的下场。我犹豫不决,小青这孩子的确可怜,但赵员外可不是等闲之辈,他是这座小镇上唯一的大户,向来结交江湖豪杰无数,甚至还有人说他与元人私通,如果我帮了孙寡妇母女,定然会得罪赵员外,以及他背后的江湖势力。那些都不足忌惮,我怕的是暴露身份。那女人见我迟迟不肯回答,居然噗通跪倒在地:“大侠求求你了,这座镇子上也只有你才能救小青,他们都说你不是普通人,赵员外也不敢惹你的。”我没有把她扶起来,但心里确实已经软了。“你想我怎么帮你。”“小青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如果大侠不嫌弃,就娶了她吧,哪怕做小也行,让她给你洗衣做饭当个听话的小奴婢,只要不进赵府。”看着女人那张泪脸,我不知该如何拒绝,只好答应下来。起风了,下雨了。辞别孙寡妇,我回到家中,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着窗外无尽的黑夜,听着窗外狂风骤雨,不禁回想起当年横刀江湖的往事。突然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绝不是风吹,也不是雨打。我一挺身从床上跳了下来,抓起枕头下面的绣春刀,缓步来到门后。哐啷,随着一声响,应天推开了挂着的门栓,只见两个被大雨浇成落汤鸡的女人闯了进来。透过破旧的斗笠,我认出来者正是孙寡妇母女。此时已经入夜很深,她们这个点来干什么,莫非赵员外已经逼上了家门,她们走投无路这才过来寻我帮忙。没等我开口说话,孙家母女纷纷跪倒在地,泪眼婆娑。khq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