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靠!这野鸡肉咋也这么难吃,白瞎这鸡肉了。这么做简直不是人吃的!”
【红烧野鸡】是野味馆的招牌菜,既好吃又实惠,所以来这裏吃饭的食客,每桌都会点上一道这样的菜。
郑小七这一开口,就已将所有的人都得罪了。
坐在他邻桌的莫小乐,再也不能淡定。刚刚她才夸【红烧野鸡】这道菜非常好吃,这个臭小子就说这不是人吃的,这不是在打她的脸吗?
打人不打脸,说话不揭短,郑小七恰恰犯了这样的忌讳。
莫小乐平时古灵精怪的,十分乖巧。可暴脾气一上来,十头牛都拉不住。
她站起来掐着小腰,气呼呼的看着郑小七。两眼闪着熊熊的怒火,看起来好像要吃人。
“真小气!你在这儿胡说八道什么呐!爱吃吃,不吃滚,用不着你在这儿品评。”
她看着郑小气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去去去,你个小屁孩懂什么?一边獃着去。”郑小七白了莫小乐一眼,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
“还有啊!哥不叫真小气,哥叫郑小七!”
“哼!真小气!真小气!”莫小乐瞪着他,故意气他,还做了个鬼脸。
“你……哼!好男不跟女斗,这裏的菜这么难吃,真不知道你们是如何吃下去的!”
郑小七一个劲儿地摇头,对桌子上这些野味十分失望!
又来?陈天笑再也忍不住了,这个二货,再这么说下去,还让不让人吃饭了?
就像你在饭店吃饭,突然一名服务员拿着拖把在你脚下扫地,你说烦不烦?
“郑小七,既然你说这菜不好吃,那你倒是具体说说,哪里不好吃,应该怎么做?”
陈天笑站起来,脸上挂着坏笑,来到郑小七的桌子前坐在一把椅子上。
“对!你要是说不出来,我叫哥揍你!”莫小乐也掐着小腰,气鼓鼓的走过来。
周围的食客纷纷看向这边,想看看这个臭小子,到底能说出个什么子午卯酉来。
“好啊!今天小爷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本事,让你们心服口服!”
郑小七也就二十出头,正是血气方刚,争强好胜的年纪。
他指着桌子上的【红烧野鸡】说道:“你们看这道菜,色泽上看似明艳饱满,可实际上放了生抽,影响了菜品的美感。”
郑小七说完,显得十分得意。“而且,做野鸡选择红烧的做法,本身就是败笔。”
野鸡是野味,吃的就是那种与众不同的味道,而红烧的方法,恰恰遮掩住它原有的味道。
郑小七也像个品尝家一样,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大堆。听得周围的食客纷纷点头,看着自己桌子上的菜品,也没了食欲。
他们多花几倍的价格来野味馆,就是吃野味的。做出的味道如果和普通原料做出来的一样,那还不如去家常菜馆。
“最主要的,这些野味都是家养的,年份太短,肉质松散,味道会大打折扣。”
郑小七越说越得意,翘着二郎腿,像个大爷一样。
陈天笑越听心中疑惑越大,这小子年纪轻轻就懂那么多,他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他能一语道破野味馆的玄机,必定是一个美食方面的行家。
在他的身上,也能感受到楚寒凝和云一帆那股世家的气息。
难道,他也是哪个老字号酒楼的大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