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随从年约十五六岁,长得五大三粗,一脸的憨厚。刚刚跳到石头上,便一把抱住了他,大呼:“小郎君,你可别想不开啊,夫人还病着,你可是她所有的指望了。你若一走,那她怎么活……”
这随从的力气极大,一对铁臂将小男孩箍得死紧,只得一会,他便上气不接下气,想说话都说不出来。
“你,你……”
青衣随从低头,看见小男孩面色泛紫,显猪肝之色,顿时大惊:“小郎君,你脸色怎么这样差,你可别吓我啊,是不是那里不舒服了?”
小男孩脑中一阵阵的晕眩,猛地一脚踩在随从的脚背上,青衣随从吃痛,箍着他的手微微一松。他趁着胸中多了一口气,赶紧叫道:“快,快放开我,我快被你憋死了……”
“哦,啊!”
青衣随从这才发现,自家的小郎君不是不舒服,而是被他箍成那样的,身子弹跳而开,摸着脑袋傻笑。笑着,他站到了石边临江一角,防着小郎君想不开。
小男孩抚着胸口顺了几口气,脸上的紫色渐缓,回归了玉白之色。这时再来看他,小小的身子穿着月白色的葛袍,生得粉妆玉琢,唇红而齿白。一眼便知是个士族名门子弟,若是下等庶民,怎能将养得出如此面皮。
小男孩问:“来福,人来了吗?”
青衣随从来福答道:“来了,好多人啊。从城里排到城外,从早上看到现在,车中的水果都堆成了山。啧啧,那场面可真大。不过,来福觉得,要是小郎君长大了,肯定比那个什么叔宝,更好看!”
小男孩闻言一笑,万人空巷看杀衞玠,场面当然浩大。不然,这古代第一美男子,岂不是浪得虚名。况且,在他的记忆之中,曾于三五年前,见过那衞玠一面,比后世的什么电影明星歌星强得不知多少。如果用四个字形容,那便是:浑然天成。
“走吧,出发!”
小男孩撩起袍角,跳下了江边石头,朝着建邺城便去。身后的来福跟着他来到城门口,摸着脑袋,忍不住地问:“小郎君,我们这次去,会被赶出来吗?”
“应该不会!”小男孩回头,脸上的神色平静。
“那,那个叔宝,会借钱给我们吗?”来福再问,他已经和这小郎君一起拜访过不少的大人物,可每次都会被赶出来,有些干脆是见而不见。
“唉!”
小男孩悠然而叹,一张小脸上竟显现出沧桑,说道:“不知道,但尽人事,各凭天命!希望,这衞玠能如史书上所言,不以世俗而论吧!”
来福道:“小郎君,其实来福觉得,自从小郎君摔倒之后,整个人,神也清了,眼也明了,这便是福气。可要是福气太多了,那就是祸气。他若是再把我们赶出来,不借钱也不借书,那说不定也是福气。”
“来福,谢谢你!”小男孩定定的看着来福,听着他乱七八糟的话语,知道他是在提前安慰自己,心中一阵阵的温暖,小身板儿却越挺越直,眼神也更加坚定。
一甩袍袖,转身进了城门,直直的朝着乌衣巷便去。
他叫刘浓,小名虎头,是竹林七贤刘伶之孙。刘伶出自沛郡望族刘氏,生前曾为建威将军幕府参军,极为好酒。在竹林七贤中,论名气他不如阮籍和潘安,但若论酒量,两个人加起来也不如他。每次聚会,他都会带上一名随仆,那随仆自带一柄荷锄。他对随仆言道:若我醉死,就地掩埋。
这刘伶好酒至此,生下来的儿子都是傻的,刘浓的父亲也不例外。在刘伶死后的第四年,刘浓出生了。按时间推算,他的傻爹是在服丧期间把他给种下了。所以,他一出生,便受尽白眼,祖母许娇一气之下,便让他们母子分族而居,虽没有踢出族谱,但也差不了多少。傻子生的儿子也好不到那儿去,刘浓八岁了,却连话都说不大清楚。
永嘉之乱后,北地士族纷纷南逃,他的祖母便趁此机会,给了他母亲一些钱财,再指给了几个随从,便弃之南回沛郡。刘浓的母亲只是他那傻爹的小婢儿,是个逆来顺受的命,失去了家族的依靠,如何管得住那几个随从。便有人抢了财物而走,幸好这个来福忠心事主,拼命保护,才让母子俩得以存命,并带着他们母子俩逃到了这建邺城。只是,他们财物已经耗尽,刘浓的母亲又染病在身,眼前是一片灰暗。
而就在此时,刘浓被穿越了,一个雷霆将后世之人劈到了他的身上。面对此景,他在江边呆坐了三天,理顺了一切。眼前的当务之急,便是急需钱财,为母亲治病。再有就是注籍,免得被人当成流民。最好,还能借到些经学书籍,东晋名士尽皆谈经论玄,若没有这方面的书籍,将来他就得不到别人的品鉴。没有士族做依靠,没有名士推荐,他想要出头,那是天方夜谭。而晋时的文化都掌控在世家门第之中,他们左右朝局,声言必称苍生,便是有这书籍垄断作为凭仗。
短短月旬,他已拜访过不少南渡而来的江左新贵,这些人在北地时都与刘伶有旧,可是谁会把他一个小屁孩放在眼里,吃尽了闭门羹。
好在,衞玠来了。
衞玠与潘安交好,潘安与自家祖父交好,多少沾点关系。他曾经在后世看过关于衞玠的生平,说他是个不拘小节,极有思想的人物。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是这衞玠身体不好,是个短命的,还没有后人。自己若是应对得当,不仅借得到钱,注得了籍,说不定还能得到他的那些书籍传承。
有了这些,他便可以一步一步的来,雇豪奴、建庄园、习诗书、养名望、出将入相,打造出一个门阀世家来。沛郡刘氏,弃之便弃之,终有一日,让其悔之晚矣。
一切,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