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笙看她说风就是雨的。沉默了下,他问,“小龙虾怎么办?”她上午嚷嚷着要吃小龙虾,为此他买了5斤小龙虾,还买了一个中型炒锅,并且已经把小龙虾刷干净了,就差时机一到,下锅炒了。“晚上回来再吃一顿,今晚我要放飞自我,我今晚要通宵!”温平笙挽住他的手臂,“走,我们逛街去,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流年不利,我一会儿得去商场,买几套正红色内衣裤辟邪才行;对了,你记得买啤酒,小龙虾和啤酒是绝配。”“……”翊笙。她这番话,让他差点儿要以为她喝酒了。最后,两人各自回房间换一套衣服,便出门逛街了。……温平笙说要去买正红色内衣裤驱灾辟邪,可不是开玩笑的,出了门,她就告诉开车的翊笙,说先去高档购物商场。到了高档购物商场,她就直接朝目标地点走去。在品牌店门前,温平笙对他说,“你在外面等我会儿,我很快就好了。”翊笙往店内看了眼,店里的工作人员和顾客都是女性,他一个男人进去似乎不太适合,就‘嗯’了声,就像个门童一样,站在门口等她。温平笙本来是打算买两三套正红色内衣裤的,然后店员又向她推销了几套不同风格的,有性感狂野、清纯可爱、梦幻华丽等等,她一个没控制住自己,买了,后来又买了两三套夏装睡裙。在店内待了快半个小数,刷卡结完账,就拎着战利品朝店门口走去。“好了。”她戳了戳翊笙的手臂。翊笙接过她手里的五六个购物袋,问,“还要买什么吗?”“暂时没有了,回家了再想想,想到了改天出来逛街再买。”温平笙挽住他的左手臂。自从他住进她那儿之后,她除了经常被赶到小区广场散步,很少外出逛街的;其实翊笙没出现之前,她出门的次数更少,吃饭靠外卖,买东西靠网购,或者吃腻了外卖,偶尔到小区的超市买些东西,自己动手,隔两三个月,约丽丝塔逛一次街。她觉得没有人比她更宅了。她想了想,又说,“以后你得经常拉我出来逛街,不然我赚再多钱,却不懂得享受生活,有什么用。”“你买的这些,多少钱?”翊笙问她。“没多少,也就三十多万,内衣挺便宜的,有一万多,也有两三万,镶嵌水晶的那套贵些,要5万,买了7套,然后还买了两套睡衣,睡衣贵点儿。”她详细地解释给他听。翊笙想了一下,认同道,“嗯,不贵。”心想:将近十套衣物才三十多万,她太节约了。然后他补充说,“以后可以买贵些,不用那么省,我有钱的。”“我知道你有钱。”温平笙笑道,“我是买自己喜欢的,至于昂贵或者便宜,倒是其次。”两人一边走一边有说有笑地聊着。走到一楼时,温平笙的高跟鞋崴了一下,她整个身体失衡靠在翊笙身上,电光火石间一把闪着寒芒的匕首不留情地插进她的手臂,温平笙啊地痛叫了一声。而那个冒充行人走在两人身后的行凶者,看到自失手了,想也没想就拔腿越过两人,朝购物广场的门口飞奔而逃。“平笙!”翊笙当即丢下手中的购物袋,扶着她,不敢丢下她去追行凶者,生怕他一离开,对方同伙对她下手。“疼……手臂……”温平笙倒吸一口冷气,连说话的声音都是颤抖的。只是眨眼间,她的脸色已经苍白如纸了,冷汗迅速从额头冒出来,而那把匕首还插在她的手臂上。翊笙查看了一下她的手臂上,匕首的位置,在手臂内侧,并没有伤到骨头。想到如果刚才她没有因突然崴到脚而靠在他身上,那么这把匕首,极可能插进她的身体里,甚至是心脏的位置,翊笙就后怕不已。迅速确认温平笙的伤不会有性命危险后,他让温平笙靠在自己怀里,心疼地安抚说,“平笙,你忍会儿,我先打电话报警,就送你去医院。”“嗯。”温平笙无力将身体靠在他身上。翊笙先是拨了个电话给凌霜,言简意赅地将这里的事,跟凌霜说了一遍,然后又打了两个电话,让人帮查到伤害温平笙的人。安排完了这些事,他将手机放好,然后抱起温平笙就快步朝停车场走去。“翊笙,我会不会死啊?”温平笙害怕地问,手臂传来的剧痛,让她感觉整条手臂都不是自己的了。她从小到大,还没遇到过这么惊险的事。“不会,你只是伤到了手臂,再扎两刀都不会死。”翊笙假装淡定地回答。虽然知道她不会有生命危险,但一想到她突然受这种无妄之灾和痛苦折磨,翊笙就有种想杀人的强烈冲动。“我手疼得快麻木了,会不会被截肢啊?”温平笙红着眼眶,哽咽问他。“别胡思乱想。”翊笙安抚她说,“有我在,再扎三十刀都不会被截肢的。”然而温平笙并没有被安抚到。她抽泣说道,“我手疼,从小到大都没这么疼过。”翊笙听她这样说,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被暴力揉捏碎了,心疼又难受得不行。“对不起平笙,我身上没有带麻药,附近有一家医院,很快就不疼了。”将她放坐在副驾驶位上,帮她扣好安全带,他又叮嘱说,“你手上的匕首不能拔,委屈你侧坐着,别碰到匕首,会疼的。”“一会儿要不要缝针?缝针的话,肯定会留下伤疤的,以后我就不能穿无袖的衣服或者裙子、礼服了。”温平笙又说。“不会留疤的,你信我。”翊笙动作熟练而迅速启动车子,“当年安安的整条手臂都烧伤了,是我医治的,不用植皮,更没有留下一丝疤痕,你这点小伤口,对我来说是小儿科。”“你知道我当年是怎么认识安安的吗?”翊笙努力找话题跟她说话,试图分散她的注意力,她就不会觉得那么痛苦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