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鹏之所以犯难也是有理由的,因为混鹏回头一看发现紫霄宫的座位早就已经坐满了,他如果把座位让给别人的话自己就没有地方坐了,堂堂至圣如果站着听道……有点不像话。
就在混鹏犹豫的瞬间,他旁边的红云道人却先一步把准提扶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紧接着在第二排的一个位置上坐了下来,混鹏看到这裏心中一惊,因为他刚才并没有发现第二排还空着两个座位,这两个蒲团早就已经放在了那里,但是却一直没有人去坐,这是因为这两个蒲团之上有着很强力的屏蔽类法术,竟然能够让混鹏都下意识的忽略它们。
混鹏见有了座位,也就起身把接引扶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然后再仅剩的那最后一个座位上坐了下来,从那以后混鹏识海之中的卷轴再次陷入了沉寂之中,渐渐的混鹏有了一种猜想,或许自己真正的任务尚未开始,直到大约三年之前,卷轴突然再次显现字迹,这次的内容让混鹏意识到自己真正的任务就要来了。
“前往不周山妖族大营相助妖族。”混鹏看到这条内容之后立刻就向着不周山方向飞去,混鹏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到达了不周山,那时正好是烛九阴前往妖族大营商议同盟之事,混鹏一见如此也就隐在暗处,跟着烛九阴一起进入了妖族大营之中,不过让混鹏想不到的是,烛九阴竟然发现了他!
烛九阴虽然发现了混鹏却并未声张,而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般,直到盟约签订完成之后他才在离去之前瞟了一眼混鹏所在的位置,正是这一眼让混鹏确信烛九阴一经发现他了,于是混鹏悄悄的跟着烛九阴离开了妖族大营,来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山丘之上。
“出来吧!”烛九阴停住脚步之后朗声说道:“我知道你已经隐藏很久了,我有话要对你说!”
“什么话?”在烛九阴身后不远处,混鹏现出了身形:“请说。”
“你现在最好立刻回去!”烛九阴头也不回地说道:“要是晚一点的话帝俊和太一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什么?”混鹏听到这裏立刻返回妖族大营,刚刚来到中军大帐附近他就发现了天尊布下的结界,情急之下混鹏一拳在领域的外壁上打出了一个大洞,然后混鹏一闪身进入了领域世界之中,刚进入领域世界混鹏就看到了与帝俊和太一近在咫尺的天尊。
此时的混鹏由于水晶挂坠的效果修为下降到了准圣境巅峰,混鹏发现此时的自己看不|穿天尊的修为,因此干脆把水晶挂坠收了回去,三位大佬的禁令是“至圣之上不得随意出手”,但是如果事出有因那也是可以破例的,比如如今这种情况。
混鹏虽然依旧是至圣境初期的修为,但是此时的他已经处于至圣境初期的巅峰状态,随时都可能成就至圣境中期,而天尊虽然也是至圣境初期,但是他的突破却是属于那种投机取巧的方式,因此天尊虽然对于准圣境的帝俊和太一能够做到极好的压制,但是相对于混鹏来说就差的有些远了!
所以混鹏才能那么轻松的接下天尊的攻击,并不是说混鹏和天尊的差距非常大,说实话如果天尊和混鹏两人全力一战,那么胜负还真的不好说,但是天尊的实力很大程度是在他的法则上面,而混鹏此时没有法则,因此虽然混鹏的修为更强一点,但是实际战力却是天尊更强。
但是,注意这个但是,天尊的法则是一种很坑爹的法则,名为天空法则,这种法则是属于法则之中限制最大的地域型法则,法则大致上可以分为地域型、自然型以及现象型三大类,接下来让我们一一介绍一下。
地域型法则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的地域之中能够发挥出最强的威力,比如天尊的天空法则就是需要目标在天空之中才能够发挥作用,一旦对方双脚沾地那么天空法则就会立刻失效,与他相对的是地魔兽的大地法则,只能够对站在大地上的目标产生作用,这两人一旦联手堪称绝配,能够发挥出十倍甚至是数十倍的力量。
自然型法则就是能够控制各种大自然中存在的东西的法则,拥有自然型法则的人能够通过法则完全控制某一种大自然的某一方面,比如祝融的火之法则,就能够控制大自然之中的火焰,再比如后土的土之法则就能够控制大自然之中的土地,自然型法则修炼到高深之处甚至能够在虚空之中演化出自己想要的自然,比如祝融个火之法则如果修炼到极致,甚至能够演化出超越混沌之火的强大火焰。
最后的现象型法则则是可以掌控某种现象,乍一听上去和自然型法则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其实裏面的差别很大,自然型法则所掌控的基本上都是实物,而现象型法则大多数掌控的却并非是实物,比如能够操纵五感的感觉法则、比如掌控世间生灵生死的生死法则、比如能够操纵那虚无缥缈却又实际存在的气运法则,这些都是典型的现象型法则。
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说三大逆天法则,空间法则、时间法则和力量法则,以及噬天的毁灭、吞噬两大法则,还有华夏的创造、造化两大法则,就是能够超脱这三大类之外的法则,具体的我们以后再介绍。
天尊的天空法则必须在天空之中才能够发挥威力,因此天尊创造的领域世界一般都是纯粹的天空,这样一来天尊和人交手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出最强的力量,但是由于混鹏刚才突入的时候已经破坏了领域世界的完整,洪荒之中的法则力量已经开始同化这个领域世界,因此天尊创造出来的“天空”已经不是真正的天空了,自然无法对天尊的天空法则产生丝毫的支持,因此天尊才会被混鹏轻易的压制住,就在天尊暗自思考是不是该离开的时候,混鹏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