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站在木台上去,眼前就围了一群人上来,他们簇拥着几个年轻力壮,身材爆好肌肉一块一块的男人到我面前,那些男人砰一声在我跟前跪下,头埋下去之后看见他后背的肌肉更完美了,我忍不住艰难吞下一口唾沫。这绝对不是犯花痴,我这是被吓的,想起之前宗昇说尤美在国外的部落里,是可以享用部落里所有男人的,他们该不会想把这些男人送给我享用吧,艾玛我牙口不好。“老翁。你赶紧给我说说到底想怎么样,你不说我可走了哦!”秦慕琛正想发飙呢,接触到我的视线之后将怒气强忍回去,他现在身份特殊。三湾峡的功绩已经准备让给虞睿和邓威了,他要是在这传出什么不好的名声,对政治头影响不好。老翁看我态度坚决,示意所有人先停下,然后上前说道,苍老的视线好像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情,“我们峡子村最权威的老翁在死的时候曾卦算出村子会遭受劫难,到时候会有天神相助。我觉得这个天神应该就是您了。”“然后呢?你搞这个迎神有什么用?”我现在也懒得和他解释我不是神之类的话了,万一他们说我是邪物之类的,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你是属于我们峡子村的神,我们要把你赢回去。你就站在这个木筏之上,他们会把你从水里推到推到峡子村,你放心,不会让你湿鞋的。”汗,原来这些男人是要把我抬回峡子村的?峡子村巴掌大块地自我闭塞不与外界接触,让我一辈子住在那里,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我赶紧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说道,“我不仅是你们峡子村的神,还是其他村的神,哪里有需要我就会出现在哪里,难道你们祖先没说神是无处不在的么?你们竟然自私的想把我禁锢起来!”“这……”“这什么这?我已经吩咐河神保你们平安,切莫要求过多,触犯神怒!”我说着立即使出风卷尘生,顿时整个难民营狂风大作,中间烧着的那团火堆砰一声烧得更旺了,狂嗜的火苗直冲云霄,仿佛可以烧尽世间的一切,吓得老翁带着所有人砰一声跪到地上。其实也不是什么高级法术,我就是把空气中的氧气剥离出来送进火堆里而已,他们不知道还真以为我发怒了。老翁面色怔怔但眼神还是很坚持。退一步说道,“迎神是我们峡子村的大事,就算你不跟我们回去,也得留下一些东西让我们迎回去供奉。不然我们是要被天谴的啊!”听他这么说我也松了口气,对他点了点头让他和峡子村村民们都起来。村民们继续进行仪式,我皱眉想着到底要为他们留下什么,他们把我当成神是我莫大的荣幸,绝不能敷衍他们,回想着之前在峡子村看到的情形,那里不管什么都很落后,我记得去的时候,里面黑压压的一片,于是从兜里掏出夜明珠。夜明珠一出,光辉不亚于身前的火堆,他们估计没见过这东西,看见珠子发亮都以为是神物了,差点又要下跪,我赶紧走下去将老翁扶住,把夜明珠交在他手上。“这件宝贝照亮你们峡子村绰绰有余了。以后你们必须每月从外面买来稻米煮米饭供奉,你们村子里所有人也必须吃米饭敬神,知道么?”峡子村产不出稻米,只能去外面买。这样他们就得想办法赚钱了,慢慢有了交易就有了交流,不然一直闭塞着,这村子也长久不了。而且我发现他们村子里男人多女人少,这也是个不好的现象。除此之外,我还吩咐他们以后不用祭祀河神了,村子里女人少估计就是因为女人拿去给冉遗吃了不少吧。老翁双手颤抖的捧着夜明珠,对我千恩万谢,好不容易等到我要离开的时候,老翁吩咐人拿了一个黄布包着这东西交给我,我伸手抓上去,感觉像是一件兵器。我没有立即打开,等仪式结束之后就匆匆离开了,到了外面我把黄布打开一看,是一把剑柄雕刻得相当精致的短剑,看色泽剑柄恐怕是雷击枣木,柄大约有一尺长,两指宽,镂空花纹下面依稀可以看见剑身深入到了剑柄之中。“慕琛你看看这是什么?”我想把兵器给慕琛看。没想到手上轻轻一扬,那柄上的短短剑立即从后面滑出来,剑锋变成相反的方向了,仔细一看。剑柄上还有个机关,我轻轻摁下去,刚才剑锋消失的地方也伸出一把短剑。原本精致的短剑变成了双头剑,看来这把剑的奥妙之处在于这个精雕细琢的剑柄身上。不仅可以随意调转剑身方向,还能变成双头剑,剑身在剑柄内不停变换,让这把剑看起来精致又危险。剑是不错,就是用起来太费脑子了,我觉得仙仙挺适合的,回头把这东西送给她好了。秦慕琛接过剑研究了一下,忍不住皱起眉头。“这剑灵活性太强,不适合你用。”“呵,你的意思是说我脑子不灵活呗?我连蛛丝银针都能用,哼!”“蛛丝银针是你用鬼气控制的。这把剑应该是件法器,你的鬼气行不通,只能给脑子好使的人用。”他说完在我脑门上戳了一下,我笑着把他手里的短剑抢回来装进套子,“我要多练习练习肯定能用的,只是我已经有蛛丝银针了,这把剑我打算给仙仙,当做是送她的新婚礼物吧。”“咱们也算是新婚呢,老婆有没有想去哪里度蜜月,等回去安排好了之后,我们就去。”“度啥蜜月啊,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天天都像是在度蜜月。”秦慕琛听我这么说非常高兴,直接把我打包抱起来,“虽然听你这么说我很开心,但是我还是好想和你去度蜜月。蜜月里我们专心生宝宝,其他什么事都不管,你说那该有多好。”专心生宝宝!!囧,把他邪恶的心思说得多冠冕堂皇啊,我已经好久都没有什么都不管的活过一天了,现在想想还真怀念那时候的日子,什么都不懂,活得像个白痴。我环着慕琛的脖颈。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好,咱们去度蜜月,不用一个月的时间吧,就三天,回来之后,就要对虞锦天出手了,不然我真害怕他下一个目标是我的家人。”“好,我陪你一起去收拾虞锦天。”“嗯。”一路上我和慕琛都在讨论去哪里度蜜月,到医院了还没讨论出一个确切的地方,我们上去看到虞睿修长的身影靠在手术室外面的墙上,满脸憔悴,眼中全是血丝。我赶紧小跑到他跟前,“怎么样了?”“还活着,只是送到医院之后才发现他右腿感染了尸毒,正在进行截肢,都怪我,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他被感染了呢,还把他从水里捞出来。”“虞睿你先别着急自责,赶紧告诉我他其他地方的皮肤如何了。”“其他地方的皮肤浮肿泛青,估计撑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和他的腿一样了。”虞睿说道这里眼睑中蒙上一层水雾,不仅如此,医生还说他肺部积水,都已经放弃抢救了,是他硬要他们死马当成活马医。别说他和沈鹤相处了这么久,就连我这个只和沈鹤见过几面的人听他这么说心里也十分难受,我抓住虞睿的手紧了紧,“放心吧,有我在,我先进去看看什么情况。”说完,我转身看着慕琛,“你想办法让人多弄些糯米过来,等沈鹤手术完我就给他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