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陈默回归,宛央小姐(1 / 1)

被夸厉害的宋乾:“……”他忽然发现,魏晓乐跟他那个可恶的妈一样,都有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不过,再难教,也得继续教,还要教到透彻为止。曾经他听几个结了婚又有孩子的生意伙伴抱怨,什么“爹不好当”、“家里熊孩子烦得不行”。宋乾听完只是一笑而过,并未走心,暗想,他们这样的家庭养个孩子而已,花钱请保姆就可以解决的事,能有多难?今时今日,轮到他自己身上,才深切体会到其中的不易和艰辛——保姆能洗衣做饭,却不能打骂管教。说到底,还得父母自己捋起袖子干。遇到听话的孩子,尚算省心,可如果不听话,比如眼前这个,那可就……一个头两个大。宋乾深吸口气:“你觉得我能让毛程妈妈道歉很厉害?”“对啊!”“其实你也可以。”“我?”魏晓乐撇嘴,“骗人。”“有句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意思是,只要讲道理,就什么都不怕。”“讲……道理?”小少年听得有点懵。宋乾开口解释:“你动手打了毛程,他受伤,我们成了不占理的那方,所以我必须给毛程家长道歉;而毛程说出那些难听的话,你才会被激怒从而动手,如此一来,毛程家长成了不占理的那方,毛程妈妈自然也要向我道歉。听懂了吗?”小少年怔愣一瞬,然后……摇头。“不是很懂。”宋乾扶额,他现在严重怀疑“爹”这种生物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不会被气死吗?“简单点说,你以后不准跟人打架!”这下总明白了吧?小少年挠头,这句话他听倒是听懂了,不过——“那别人打我,我也不能还手吗?”“这个……”宋乾纠结一瞬,轻咳,“要看情况而定。”“什么情况?”“讲道理,不等于傻乎乎站着挨打,必要时候,当然可以还击。”“呼~那就好。”小少年拍拍胸口,呲着牙露出一抹笑,“反正毛程又打不过我。”宋乾:“……”他可以选择狗带吗?晚上,保姆给小家伙洗完澡,抱去房间,宋乾从衣柜里取出一套蓝色睡衣。“过来,换上。”“不要这个,要小黄鸭。”宋乾心道什么臭毛病,但还是麻溜地换成另外一套黄色带小鸭图案的睡衣。魏晓乐这才心满意足穿好。宋乾把空调调到合适温度,“晚安。”小少年眨巴眼,“晚安。”留了一盏浅黄色的小灯,宋乾关门离开。五分钟后,魏晓乐掀开被子,溜下床,找到书包,打开,摸出一个手机。期间,还数次朝门的方向张望,以防有人突然进来。拿到手机后,他噌的一下跑回床上,躺好。用被子掩护着,拨通了一个号码——嘟嘟两声之后,那头接听。魏晓乐眼前一亮,脱口而出:“妈妈!”“晓乐?”“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乐乐想我了?”女人的声音柔和轻软,像糯糯的软糖,一听就甜。“嗯,想的!”“真乖~今天在学校有没有听老师的话?”魏晓乐有点心虚,支支吾吾嗯哼了两声。那头一听就知道不对,却也没有立即质问,或者生气发怒,只道:“可以告诉妈妈吗?”“……我跟同学打架了。”“请家长没有?”“嗯。”“那宋……你爸批评你了?”“他说要讲道理,不能动手;但是后面又说别人打我的话,可以还回去。”那头沉默良久。“妈妈?”“晓乐,以后多听你爸的话。”“哦。”虽然知道那边看不见,但小少年还是慎重地点了点头,“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明天。”“真的吗?!你来接我放学好不好?”“好。”女人温柔应道。……沈婠在东篱山庄休养了几天,额头的伤口已经逐渐淡去,一层薄薄的遮瑕膏便足以掩盖。她自我感觉相当良好,可权捍霆却不怎么放心,盯她跟牢头盯犯人似的,这个不许,那个不让。“你都快成老妈子了!”沈婠捏住男人两边脸颊往外扯,手感奇好。权捍霆也不反抗,只管将她搂进怀里,一双不安分的大掌在女人腰间乱摸。花草掩映之下,宛若一对交颈缠绵的野鸳鸯。而这一幕恰好被路过花园的楚遇江看到,得,这两人又黏糊上了。在此之前,他从未没想过陷入热恋中的爷会是这副模样——浪荡含春,浑身散发着酸腐气。作孽哟!拳击课没了,射击训练也取消,就连做套瑜伽都是在某人眼皮子底下进行,沈婠一跃成为山庄最闲的人,没有之一。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温柔可爱心灵手巧美丽勤劳的Lolita,不仅美味佳肴按时上桌,还每天都给沈婠准备一锅老火靓汤,不带重样儿,补脑补身,顺便增重,一举三得。沈婠把手覆在男人手背上,拽到自己两边侧腰的位置,“你看,我都被Lolita那些奇奇怪怪的汤汤水水给喂胖了。”“是吗?我再摸摸看……好像是比之前长了点肉。”“有这么明显?”女人哪,不管什么年龄,一听到“长肉”这个词,就本能地紧张,即便沈婠足够瘦,也依然如此。“肉多点,摸起来手感才好。”权捍霆犹不满足地掐了两把,嗯,总算不那么咯手了。吃过午饭,权捍霆接了个电话。期间,提及宋凛,沈婠当即丢了遥控板,蹭过去偷听。“……好,我知道了……”通话结束。沈婠:“有消息了?”“市公安局鉴证科的DNA对比结果已经出来,确认是宋凛的尸体,按正常流程结案,并通知家属领尸。”“谁去了?”沈婠突然很好奇。“你猜。”宋家人口简单,以她对宋元山的了解,应该不会轻易原谅一个杀人犯儿子,哪怕这个人已经死了,那就只剩——“宋乾?”“嗯。”沈婠嗤笑一声,“这可就有意思了,害人的给人收尸?表演最后的仁慈吗?”“宋家两兄弟的关系不算好,但宋乾对宋凛这个弟弟倒是有几分真心,可惜,到头来被宋凛自己消磨得一干二净。”沈婠在东篱山庄吃过晚饭,打算回沈家。出院那天下午,沈谦曾给她打过一通电话,想来是去医院扑了个空,没见到人。结果,权捍霆趁她不注意,直接抢走了手机,毫不犹豫挂断。沈婠当时又气又好笑,“你幼稚不幼稚?怎么跟个小孩儿一样?”某人理直气壮:“不准你接他电话!”“……”“就是不准!”呵呵,权三岁。“再多住两天不行吗?”权捍霆皱着眉头,一脸不豫。“加上住院两天,已经六天了,还不够多?”“要不你直接搬过来?”男人满目希冀,想到未来的性福生活,他就抑制不住兴奋。“想得美!”最终,权捍霆拗不过她,不情不愿地把人送回沈家。临别前,自是一番拥吻缠绵。沈婠险些被他亲得喘不过气,“唔!唔唔……”够了!权捍霆又重重啜了两口才放开。沈婠:“……”老流氓成精了,越来越不规矩。沈婠绕过花园,正准备进门的时候,迎面撞上沈谦。两人皆是一顿。“哥。”“回来了?”“嗯。”沈谦扫过她光洁如昔的前额:“都好了?”“嗯。”再无多话,两人擦肩而过。忽然,沈谦突脚下一顿:“宋凛死了。”沈绾却未做停留,轻描淡写地“哦”了声,不为所动。“是不是你做的?”这次,沈婠不得不停下,轻笑转身,撞进男人漆黑深沉的眼底。“哥,你在说什么?”沈谦一字一顿:“我说,宋凛是不是你杀的?”女人笑得眉眼俱弯,“我跟他是有过节没错,从温泉山庄,到这次他与李文瑾合谋想要撞死我,而我也确实恨不得一刀杀了他,可你觉得我有这个本事吗?”“你没有,不代表其他人也没有。”暗指权捍霆出手。沈婠没有再多做辩解,有时候,说得越多,破绽越多,而沈谦又是个相当聪明的对手,只怕从她的语气、神态都能摸出点线索来。“随你怎么想。”丢下这样一句,沈婠不再停留,迈步入内。沈如去了粤省,杨岚前几天病了,如今正卧床休息,沈嫣也不在家。偌大的老宅,除了几个正在打扫的佣人之外,迎接她归来的,也只有沙发上坐着的沈春江。“爸。”她走过去。“跟我来趟书房。”言罢,起身走在前面。沈婠不甚在意地笑了笑,乖顺地跟在后头。谈话内容不算严肃,就是问了一些有关车祸当天的细节,并有意无意地提及宋凛,看来,沈春江也是想从她这儿套话。“你跟宋凛到底有什么恩怨?他竟铤而走险与李文瑾合谋,想要你性命?”“不知道。虽然我跟宋凛相处得不是很愉快,但仔细算一算其实碰面次数并不算多,我也没觉得哪里开罪过他。”“是这样吗?”沈春江拧眉,狐疑的眼神打量着她。沈婠不闪不避,掷地有声:“是!”半晌,沈春江轻叹:“算了,你好好养伤。”……第二天,星期日,起航也放假了。苗苗一大早就打电话过来——“沈总,陈默回来了!”两个月前,明亚被一家来自北海的公司收购,更名为“航亚”。老员工走的走,散的散,蔡云、应彬等人继续追随。而陈默则在沈婠的秘密安排下赴京平开始了为期四十天的管理培训,为任职CEO做准备。如今,培训结束,他于早晨六点飞抵宁城。怕影响沈婠休息,所以直接打给苗苗。“陈默说,在上任之前,想见一见你。”“见我?”沈婠挑眉。“嗯。”“好,下午两点,会宾楼见,你也一起。”……苗苗在网上订了包间,并且提前半小时到。沈婠也在不久之后抵达。“陈默呢?”苗苗:“周末有点堵,他还塞在高架桥上。”下午茶时间,沈婠爱吃,苗苗更是个老饕,加上会宾楼的下午茶远近闻名,两人索性点了菜,等待的间隙,陈默也到了。只是他并非一个人来的,还带着一个女人。“这谁啊?”苗苗小声嘀咕。沈婠却已经笑着站起来,先跟陈默握了握手,“欢迎回家。”然后视线才光明正大地落在一旁女人身上,毫不掩盖打量的意味。第一感官,很漂亮。女人身高目测168公分,身材比例极好,长腿细腰,皮肤还白,真丝雪纺衬衣,搭配黑色铅直阔腿裤,红色尖头高跟鞋,乍一看有种干练的OL气质。略施薄妆,笑容得体。第二感官,年轻。虽然衣着偏向成熟的风格,但那一脸满满的胶原蛋白骗不了人,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可奇怪的是这人面嫩不假,但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少妇般成熟的韵味,这可不是光凭衣着和妆容就能达到的效果。沈婠忽然生出一丝好奇。她在打量女人的同时,女人也在不动声色打量着她。果然如陈默所说的那样,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儿,最多也就二十一二岁,比自己还高出半个头,皮肤白得发光,最令人惊奇的是那双漆黑干净的眼眸,似有水光掠过,惊起圈圈波纹,潋滟动人。澄澈得仿佛能够一眼望到底,不沾染世俗尘埃,更不像一个满腹算计的精明商人。她现在忽然开始怀疑陈默那些话的真实性。就这么一个像大学生的女孩儿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在困难重重的前提下,暗中收购了一家广告公司?还是以绝对的低价,并且收购过程中存在强势竞争者。怎么感觉像听传奇小说?反正,她在心头打了个问号,持怀疑态度。沈婠:“这位是?”陈默笑道:“看我,都忘了介绍。这位小姐是我在培训班认识的朋友,叫魏宛央。这位是我老板沈婠,旁边这位是我的同事苗苗。”“你好,魏小姐。”“你好,沈总。”两人握手,相视一笑,目光相接处,隐约有火花迸溅。“魏宛央?宛在水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