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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怕极了一样,脸上挂着丝无奈的苦笑道:“你怎么不早点说。”
“来不及。”季寥含笑道。
清明郁闷道:“你得帮我瞒着。”
季寥道:“我只能保证她不问,我就不说。”
清明捂着额头道:“你够狠,你知道我为了处理那些关于立春的线索,一个月被追杀了十三次么。十三次啊,大哥。就在三天前,我刚跟脱下裤子,那小美人就从肚兜拿出一把匕首,差点没要了我的命。”
季寥道:“但你现在不是好好的么。”
清明仰天一叹,说道:“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误上贼船’,你这样整我,肯定又有什么事要让我做,我给你说,卖命的事别找我,早知道我当初就不该跟着你走,我真怕继续跟着你,都活不到我娶老婆那一天。”
季寥淡淡一笑,清明自然是怕立春的,主要是有次清明得罪了立春,结果被立春下药,然后那一个月清明都没有生理反应,差点以为自己成了太监。此事给清明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他曾对季寥说从此后每次见立春都觉得下面凉飕飕的。
以至于这次清明暗中帮立春的忙,都不想在立春面前现身邀功。但清明并非对立春毫无办法,只是看在季寥的面子上,他是不会找立春麻烦的,所以立春找他麻烦时,他只能躲。
如果说二十四节气中除了立春之外,还有人不会背叛季寥,那只能是清明。
立春的责任是帮季寥救人,而清明的责任是帮季寥杀人。
凡是季寥要杀的人,大都是交给清明动手,至今清明从未失手过,从未!
原本的季寥总觉得虽然在二十四节气中,他和惊蛰的武功是最高的,但如果生死相斗,兴许清明才是能活到最后那个人。
清明是天生的杀手。他的厉害不在于杀人有多干净利落,而在于总能在各种险境下找到生路,只要能活下来,总有机会杀死目标,这是杀手最可贵的品质。
这一次季寥不是要找清明帮他杀人,他悠然道:“你跟着我,我自然有责任帮你成家立业。说实话能被你的嘴皮子和脸蛋迷住的女人,你现在兴趣也不大了。而要征服那些极品的女人,光靠脸蛋和嘴皮子是没有用的。有财有势,才是一个男人魅力最大的体现。我虽然不会给你钱,但可以给你一份事业。”
“你画这么一张大饼,我突然有些怕。”清明嘴里这样说,眼中却有些感动。因为季寥是当他是真正的朋友才会说这番话。
他还记得最先认识季寥时,那时候季寥就说:我不会给你钱,也不会送你女人。但是我会教你如何讨女人欢心,只要你用心学,今后你再也不会缺女人。
季寥说的是真的,只用了一个月,清明按照季寥教的办法,便白睡了某地最当红的花魁三天,临别时那姑娘还封了他一百两银子,希望他将来事业有成,会回去给她赎身。
当然清明现在是记不得那个花魁长什么模样了,连那一百两银子也没再他手上留过两天。季寥曾问他为什么那样痛快的将银子花掉,那时候季寥喝的酒,正是用那笔银子买来的。
清明回答季寥,说是人都是从尘土里来,往尘土里去,百年之后,都会一了百了,因此他不需要想那么多。
当时季寥喝了一大口酒,良久才回了清明两个字——“痛快。”
大约从那时起,两个男人便开始肝胆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