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2 / 2)

迷失大陆 读书之人 8985 字 28天前

酒馆里正在爆发一场大战,十余个酒客和醉鬼打成一团,但是当他们注意到一个身穿铠甲,头带头盔,手持利剑的军官走进了酒馆时,连他们那被酒精麻醉了的大脑也明白即将发生什么,这些人纷纷从窗口或后门逃走。

肯感到有一些失望,说实话,他倒是很希望这些打架的人之中会有几个冲上来,向他进攻,这样他就可以一展武艺了。可是这些胆小鬼一看到一个军官就误会马上就有一大队的武装士兵冲进来,连架都顾不上打,一溜烟的全跑了。除了被打的站不起来的闹事者,躲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闲人,马上跑来点头哈腰的表示道谢的酒馆老板,外加一个穿着黑色袍子,还在若无其事的喝酒的家伙外,酒馆里没有其他客人了。

肯没有兴趣去追那些逃走的家伙,他不耐烦的听完老板冗长的感谢词,正打算离开,一队来维持秩序的士兵走了进来。

士兵们的领队向肯敬礼,肯挥挥手让他们做自己事,然后就迈出梦猫的大门(在迷失大陆,没有警察这种职业,维持治安由军队负责)。

肯继续向军营走去,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十步,一个沈闷的声音就让他把头转了回去。

又一个人被扔出了酒馆,这次是那个领队,他看起来摔的很重,没一会儿是站不起来了。

在肯冲进酒馆时,士兵们正手拿武器,包围着那个正在喝酒的怪人,老板则站在一边,吓的脚抖个不停。

肯马上明白了大概发生了什么事:老板见那几个醉鬼没有足够的钱来赔他的损失,于是就向那个领队诬告这个怪人也是一个破坏者,当领队要这个外乡人跟他们走时,这个家伙就把他扔出了酒馆。

肯走向前,站在这个怪人的前面,士兵们则在肯的身后形成一个半圆,用他们的武器指向在他们长官面前的危险人物。肯开始仔细的打量面前这个人。

这个人穿着一身看起来是黑色的魔法袍──也许这件魔法袍曾经是另外一种颜色,但肯无法分辨它曾经是白还是灰。他还在喝酒,因为酒馆里暗淡的光线以及他从没抬起头,肯看不清楚他的脸。从这个人裸|露的小臂来看,他是一个很强壮的家伙,他的手和铁匠的手一样结实。

肯对面前的人大声的宣布“阁下攻击了本城的士兵,犯下妨碍公务罪。我将代表罗尔城来……”

面前的人抬起头,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落魄旅人。但肯却把“逮捕你”三个字吞了下去。

“金!”,他一下就认出了童年好友,他扑上去,一把抱住了几乎比自己还粗壮的见习魔法师。

这几天是“罗尔城城郊杂货铺”的老板庞克·卡利最为快乐的日子。在五年前,老庞克的大儿子金在从魔法学院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还留下一封信,宣称自己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去当一名魔法师,这件事让老庞克耿耿于怀,自觉在邻居面前低人一等。

就在第二年,他的二儿子约翰从技能学院回来,学到了一手不错的打铁技巧,然后就在村里开了一家铁匠铺(金如果成了铁匠,约翰就会继承父亲的杂货铺),这让庞克的脸上也有了光彩(乡下人的理想,唉)。

但是,就在三天前,在罗尔城衞戎部队指挥官,西德利科村最大的骄傲,肯·麦得的陪同下,金回来了。这件事成了全村的大新闻。金看起来相当的落魄,一定在外面受到很大的挫折。

老庞克非常的高兴,他认为既然金在外面认识到现实的残酷,一定会迷途知返,继承他的杂货铺,这样,老庞克的人生目标就达到了一半,再过几年,让自己的孩子们成家,生孙子,老庞克的一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金躺在自己家里的床上,若有所想。他在三天前在一家酒馆里碰到自己以前的玩伴肯,然后被肯强行拉到他原来不打算回来的家。

金已经不是那个刚刚告别的自己的老师,带着年轻人的自信和对未来的希望的刚出师的见习魔法师了。一个月前,由于他鲁莽的行为,他挑起了一场战争(这一点不是他的错,无论有没有金的存在,联盟和帝国一定会打一场),把一个原来可以逃过战火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于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后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么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的乱走,晚上则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后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后,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后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除,于是到了一个酒馆里借酒浇愁,他只管一杯一杯的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伙扔出了酒馆。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的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去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金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金。他努力的想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后,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衞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魔法师。

老庞克这么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在老庞克眼里),但是却让金情绪更加低落了。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于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么关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么成功,即使由于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着魔法,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着迷是金在以后成功的主要原因)。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后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裏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裏好受多了。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后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着,肯走进来了。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的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后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得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打败的雇佣兵团残余,不知怎么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劫了几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肯就兴奋万分(真是一个好战分子)。他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的军事行动,因为肯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骑士的想法),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会让自己的战力大增(前面说过,由于罗尔城的风俗,在这一带没有其他的魔法师)。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说了他的想法,没想到金拒绝了“我不想杀人!”

“什么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会遭殃,有多少村庄会被抢掠一空,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好吧,我去”金终于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大陆历997年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军队在黑夜里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大约有三百多人,全军静悄悄的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这支军队正是肯统帅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深夜,终于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后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后静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后,一个人悄悄的走向营地,他要先去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紧张的看着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裏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裏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的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的却做着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的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的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有几个土匪却逃出包围,向他们两人这裏冲来,他们发现了肯和金。两个土匪向肯跑来,另一个则冲向金。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的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后拔剑,策马冲向他们。他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后肯挥剑迎向第二个。

在肯用他的长剑把那名土匪打倒时,金的麻痹术也已经准备就绪。

在战场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让他们能抵挡优势敌人,但这种抵抗已经是无济于事,最多把剿匪部队获得胜利的时间向后拖延一下罢了。

肯看着敌人最后的抵抗,感到有一点庆幸,没想到土匪的战斗力这么强,如果他采用正面作战的话,三百人可能还打不过土匪呢。

金向还在抵抗的敌人施展麻痹术。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后的抵抗彻底的瓦解,甚至有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于因此结束了。

在第二天清晨,肯结束了搜索残匪的行动,根据俘虏的话,这支土匪由一百四十人,全是雇佣兵。肯清点了一下,土匪有八十五个人战死,五十五人被俘,剿匪军有十四人战死,二十六人受伤,死了三匹马。

在清理完了战场后,肯正打算发出撤退的命令,这时有士兵报告“长官,又逮住了一个家伙!”,接着,几个士兵押着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着凌乱,而是穿的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在士兵的手里)来看,他是一个盗贼无疑。

(作者注:盗贼是迷失大陆上一个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都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怎么多出一个来了?”,肯有一点奇怪,但是既然在这裏,那一定也是土匪的一员,可能是俘虏记错了,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反正都抓住了,先回去再说吧,肯就这样把这件是搁在一边。

当得胜之师回来时,他们受到罗尔城市民的热烈欢迎,在把俘虏关进大牢后,肯就被连接不断的宴会邀请弄的脱不开身。

金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甚至连美米,肯的妻子的邀请也拒绝了(因为心中某种无法表达的感情,金不愿意和美米见面)。他在家静静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他终于决定下来,他要到冒险者工会去报道,然后由工会介绍,认识一批同伴,开展冒险之旅来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

在胜利回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后(和上一次没有什么区别)就背着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金走在罗尔城的街道上,再有两条街就到了冒险者工会了,但随着他每走一步,一个内心深处的阴影就在他的心裏变大一些。即使在三天前,金清楚的看到他的魔法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这个阴影依旧没有消失,它只是隐藏的更深了。现在,这个阴影爬出它的躲藏之处,正在又一次占据金的内心世界。伴随着阴影的增大,金的脚步变的越来越沈重和缓慢。

“我真的可以当一名合格的冒险者吗?”金这样问自己,他早就听说过一些有名的冒险者的事迹。在金的心中,冒险者都是既聪明又勇敢,而且实力过人的勇士,不然怎么可能去古代遗址探险,去猎杀危险的魔物,去危险莫测的迷宫呢?

“我真的可以承当我在冒险时的义务吗?”金轻声的对自己说,他曾经以为大魔导师的弟子一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但是在诺尔村的失败让他看到了现实──他的能力最多也不过如此而已(失败总让人低估自己)。他不敢想象自己的无能可能带来的后果,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金无意识的向自己的左面看去,却看到一座与众不同的建筑物。金认出这是罗尔城的大牢。

金走进了牢房,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如果让金一定要解释一下自己的行为的话,大概是想在去冒险者工会之前先做点什么来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一点,也可能想看一下那些俘虏的状况,毕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金的麻痹术才被俘的。

牢房的看守们认得金,他们客气的让金进来,而且让金自由的去看所有的囚徒。

牢房里其他的犯人不多,基本上是上次俘虏的土匪。土匪们看起来都十分的沮丧,当然也有例外的。

金发现土匪们分成两批,大部分的土匪都在一边,他们虽然看见进来的魔法师,但并没有什么反应,相反,另一边的只有一个人,他看见魔法师马上就向他走来,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最后被逮捕的盗贼。

“嘿”那个盗贼向他打招呼,“我记得你,你是那个随军的魔法师,我到这裏已经第三天了,你们也应该调查明白了,该放了我吧?”

金觉得这个家伙很有意思,随口说“不,我只是来见你们最后一面,明天早上,你们就会被全部绞死。”

每个人都抬起头看向金,金清楚的看到他们眼中的绝望。

“不会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有赚够钱,我可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掉,特别是死在别人的错误中。”

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大概不是土匪。因为他对被处死的反应太强烈了。无论是雇佣兵还是土匪,大部分都对死看的很淡。因为他们在选择这个行当时,早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杀人的同时也会被人杀。特别是土匪,一旦决心成为土匪,他们肯定知道自己的未来,土匪们都抱着“豁出去了,最多不过是绞刑架旁轻蔑的一眼、两眼”的心情过日子的。

这个年轻的盗贼两手抓着铁条门,尽可能的靠近见习魔法师,魔法师的沈默让他更惊慌了。

“我不是他们一伙的,我只是正好在那里罢了,你们不能把我处死,你们没有权力未经审判就处死犯人。”

金看着他惊慌失措的样子,觉得有一点好玩,不过,他在脸上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没有必要审判,你们未经允许进入加夫特瓦尔王国,先后洗劫了三个村子,杀死了五十多个村民,一切铁证如山,你们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金看到自己的话发挥了效果,那些土匪都低下头去,不再看他,而眼前的年轻人却更加惊慌了,“相信我,我不是他们一伙的,我叫列夫,是一个盗贼,那天晚上我只是偶尔路过,被你们的士兵误会才被抓的。”

金在心裏已经相信这个年轻的盗贼不是这些土匪的一员,但是他依旧有一个问题没有弄清楚。

“别用这些蠢话来骗人,你以为我会相信‘偶然路过’这个借口吗?你一定是这些土匪的侦察兵,那天早上正好侦察回来,被我们逮住。”

“我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是他们的侦察兵”列夫急了,“那天晚上,我只是想去他们的营地去弄点东西,因为我们听冒险者工会的人说,他们抢劫了几个村子,现在很有钱。我干掉了哨兵,才刚刚找到几个金币,你们就开始进攻了。对了”列夫突然说“我那天在树林边看到你和一个骑士在一起,那个骑士一个就杀了三个,可真是厉害。”

“哦?”金有点奇怪了,“你既然已经到了树林边,那为什么不赶快逃走,在树林里除了我和肯之外已经没有其他的人了。”

“我,我”列夫有一点不好意思。“就这么走掉有一点可惜,我躲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想等你们走掉后再仔细在营地里找找有没有其他的东西。”

哈,眼前的盗贼竟然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金开始仔细的打量盗贼列夫。

列夫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他的身材不是很高,长的也不是很粗壮,但是非常的匀称,手脚看起来很灵巧。列夫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和他古铜色的皮肤很相配。他的脸不是很英俊,但五官都很搭配,给人一种明快干净的感觉。整体上,他长的并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精明强干。

金突然间发现土匪们的变化,他们一改刚才的沮丧的神态,愤怒之情溢于脸上,而愤怒的对象明显就是列夫。

列夫也已经发现这个情况,他开始大喊大叫。“救命,杀人了,救命!”

看守们冲进来,迅速压制了囚犯的行动。

囚犯们愤怒的看着列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列夫已经死上一千次了。

金理解囚犯的举动,要不是列夫杀掉了他们的哨兵的话,也许他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走。每个囚犯都在诅咒这个臭小子,用最恶毒的话攻击他。

金要看守们把列夫放出来,看守们也注意到如果不让他们分开的话,这个盗贼迟早会被愤怒的囚徒撕碎的。

金这时已经彻底的相信这个盗贼不是土匪的一员。

在列夫走出牢房门时,金突然想到眼前这个人也许是一个有经验的冒险者,也许他可以向列夫请教一些关于冒险的事情。

看守满足了金的要求,让他和列夫单独的进入会谈室。

两人出乎意料之外的投机,金认为列夫是一个很直接,很不错的人,因为他丝毫不隐藏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但却明白的表示自己看不起那些为了钱不择手段的家伙,他说自己最喜欢“君子爱财,取之于无道(之人)”。而列夫则认为金是一个很可靠的人,一个颇有些正义感的家伙。

金谈起自己打算去当一个冒险者,正要去冒险者工会去报到。列夫马上就告诉他,冒险者中没有几个好人。列夫本人就曾经加入了好几个团体,但是最后他被一起出生入死的伙伴最后分战利品时争吵不休的场面冷了心。最后他过起了一个人的冒险生活。

“对了!”,列夫突然提议“不如我们两个组成一个冒险组合吧。有一个魔法师加盟我是再欢迎不过的了。”

“啊!,我忘了,我还是一个囚徒,也许明天就会被处死呢?”

“放心吧,刚才我只是随便说说,你没事的,更何况你有不是土匪的一员,再说,你帮我们除掉了敌人的哨兵,有功无过,我会尽快让你出狱的。”金决心帮帮这个盗贼。

一切都很顺利,肯听了金的解释,马上就给了金一纸文书,列夫就被放了出来。

就在金和列夫一起走出罗尔城时,金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答应了列夫的邀请,和他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冒险团。

※※※

注:这裏说一下迷失大陆的世界构成。迷失大陆的面积大约有8900万平方公里。在这个广大的世界里,生活着很多种类的生物。在其中占有最大地位的是人类,迷失大陆的人口有六亿左右。除了普通人类之外,下面介绍几个比较重要的种族:1。高等妖精;2。高山矮人;3。龙;4。妖魔;5。半兽人;6。蜥蜴人;7。魔兽,除了妖魔与魔兽之外,其他的种族都是有社会组织的。这裏特别讲一下魔兽,魔兽是“能使用魔法的野兽”的总称,但实际上他们只是能用与魔法很相似的力量,他们大都按照野兽的本能生活,但他们有强大的力量(相对于普通人类)。妖魔常常操纵魔兽成为他们的爪牙,对人类构成威胁。但经过人类长年的杀戮,如今魔兽的数量已经相对的少了许多,即使如此,它们还是有对偏远的地方有所威胁。另外,大陆上还有人类分化出来的亡灵巫师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