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弗丁有那么大的本事记住每一个见过的人,天底下有这种本事的没几个。有也全都在历史里有名有姓,举个例子,整本《三国志》一百多年裏面有这种特技的就只有一个。当然,老弗丁之所以记得住李维主要是两个原因。
第一,他李某人的亚洲人长相在艾泽拉斯那一亩三分欧美地界里实数罕见!就好像当年欧洲人第一次见到了阿提拉一样——他被描述为清秀的有些俊丽的年轻人。这种有些奇怪的长相,当然让老弗丁记忆深刻。
第二,当年他出场真的是……挺惨的。老弗丁还真没见过这么能活,这么能战的家伙!求生欲望是如此强烈,一个人想要完成约定的心竟然更会超越活下去的愿望!被发现的时候正躲在熊的内脏里,把自己深埋进一个人造冰窖中,啃着生肉,以几乎野兽的形态活着。最令人惊奇的是,他还是没死!不仅仅没死,竟然一个人独自从龙骨荒野步行来到了北方冰川皇冠。被几个银色北伐军成员找到的时候,还以为找到了什么诡异的生物呢。
老弗丁对其狠人狠事记忆犹新!尤其是听说他是从星球极南段潘达莉亚,为了完成二十年前约定一路跑到了洛丹伦,结果发现那儿早就变成了新地王,改旗易帜了。然后又一路往北,又听说连永歌森林都被人强拆,就一路坐船跑到了龙骨荒野,然后又一路追到了冰川皇冠。
老弗丁觉得这是个人物——非烈丈夫安能至此?就留了个心思,把李维给记住了。
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哦?弗丁大人竟然还会记得我?”李维倒是很没自觉,以为这世上所有人都跟自己似的一个人徒步穿越北极。
“你出场的方式实在是太……过于惊世骇俗了。一个人能做到这一步真的很难——怎么,你在诺森德找到了你要找的人么?”
“是的,我找到了。”李维微笑着回答道:“请原谅我当时无法诉说——我找的人其实是当时的女妖之王,现在已经卸甲归田了的希尔瓦娜斯·风行者。不过……比起这些,似乎你更应该奇怪的是为什么会在这裏吧?弗丁大人?”
把老弗丁付下了柔软足够几个人一起滚床单的豪华大床,并且给了对方一杯酒压惊。
老弗丁被稀里糊涂的召唤出来,又稀里糊涂的享受了一下贵宾般的待遇。
尤其是,召唤自己的守护巨龙以泰坦的名头压自己,根本让自己没话说啊。
“愿闻其详。”老弗丁十分惊奇的看了一眼希尔瓦娜斯和李维,然后又出于礼节的含了一口对方递过来的红酒——然后他惊讶的发现这酒的味道不错,干白而且醇香。喝了两口之后一杯马上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