嶙峋的山峰挺立在奥尔麦平原之上,远处一座繁华的城市座落在那里,城外九条大道交错纵横,蜿蜒地消失在天边尽头。
大片的田野,绿油油地吐露着嫩芽,道路两旁栽种着整整齐齐的行道树,更远处那绵延起伏的山丘之间,若隐若现地露出了红瓦青砖,那是一栋栋精致的小别墅。
在壁立的山岭,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孤独地站立在峰脊之间。
这个人看上去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但是他的目光却显得那样苍老,那是对于一切都感到淡漠的眼神。
他看着眼前的大地。
除了那壁立的山峰和绵延的丘陵,一切都已经改变了。
那莽莽的大森林,现在已经被砍伐殆尽,那肥沃的土地已经变成了农田。
那条穿过城市的小河,现在也已经不见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宽广的大道。
在他的记忆中,这裏原本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城镇,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都市。
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系密特甚至已经忘记了他上一次来时,这裏是什么模样了。
那已经是一百年前的事情了。
对于拥有漫长的生命的他来说,时间已经快变得毫无意义了。
站在这裏,眺望着远方,系密特好像又回到了那遥远的年代。
六二三年初春,对于系密特是一个特殊得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
那个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对世事一无所知的少年,在奥尔麦乡间的别墅之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时至今日,系密特仍旧清楚的记得,改变他命运的那一天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六二三年的初春,天气特别寒冷,人们还裹着厚厚的皮裘不肯脱去。
丹摩尔西部的小镇奥尔麦郊外,是连绵不断的莽莽大森林。
森林距离小镇只有三百多米。
一条小河正蜿蜒地通过小镇,它给小镇带来了清凉的饮用水。
在小镇下游,座落着十几座伐木作坊。
作坊旁边的空地上堆着粗大的,刚刚砍伐下来的原木。
木材是奥尔麦最大宗的买卖。每年春夏季节,总有很多商人到这裏来购买大批的木料,因为有这条小河,木材的运输才变得既方便又便宜。
最初定居在这裏的人,只有这些伐木工人,那时候的奥尔麦,仅仅是一个由几十个除了斧头什么都没有的苦力汉,所搭建起来的林中营地。
随着原木从那条小河源源不断地运往各地,越来越多的人迁移到了这裏,他们有的只带着斧头孤身一人而来,也有的带着妻儿老小,全家搬来了这裏。
奥尔麦渐渐地繁荣起来。
迁移到这裏来的人们,有的最终离开了这个地方,但是更多的人则定居在了这裏。
营地变成了村庄,最终成为了一个三、四千人的小镇。
如果再加上每年春季和夏季到这裏来找工作的伐木工人,以及购买木材的商人的话,几乎有半年的时间,奥尔麦和那些稍具规模的小城市没有什么两样。
既然需要养活数千人口,奥尔麦周围自然必须有大块的农田。
靠小镇西面的那丘陵绵延之处的树木,早已经在最初的一个世纪中被砍伐干净了,将树根挖掘出来之后,那块土地成为了最肥沃的农田。
不过那块农田,并不是属于奥尔麦的伐木工人所有的。
那块农田属于领主大人。
奥尔麦原本没有什么领主,自从这裏被开辟成一个小镇之后,国王陛下将这块土地封给了一位叫汉摩的伯爵。
对于国王陛下的旨意,奥尔麦人颇有怨言。
奥尔麦周围从来没有盗匪出没,而且镇上有的是身强力壮的汉子,也不怕野兽的侵袭,根本就用不着什么领主来保护他们。
对于这些伐木工人来说,领主无疑是一个什么事情都不做的吸血鬼。
让伐木工人们稍稍感到安慰的是,这位汉摩伯爵比起丹摩尔的其他那些贵族来说,算是相当和善,并且通情达理的了。
除了替国王陛下收税之外,这位领主大人唯一一件令人不满的命令,便是不允许伐木工人们在森林裏面打猎。
因为,这位领主大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打猎爱好者,每天大部分的时间,他都花费在打猎这种游戏之中。
众伐木工人们很怀疑,国王陛下将这个家伙派到奥尔麦来,是否是因为这个家伙喜欢打猎的缘故。
要不然,没有哪个贵族会愿意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担任一个小镇的领主,这裏每年的出产,刚好能够养活这裏的人,而能够收到的税金也极为有限。
除了满山遍野的鸟兽之外,很难想象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住那些贵族。
不过,伐木工人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领主大人确实有些手段。
自从他来了之后,木材的价格上涨了很多,因为这位领主大人不允许人们低价出售木材,有的时候,甚至自己出钱将所有的木材买下来。
虽然木材的价格一涨再涨,但是,来这裏购买木料的商人们反而越来越多,每年春天,这座小镇总是人满为患,房租甚至比那些中心城市更加高昂。
随着众多商人们的到来,这裏更加趋于繁华。
旅店、餐馆,渐渐地在这个荒蛮之地出现,并且数量越来越多。
而领主大人的癖好,也使得这裏渐渐地成为了闻名丹摩尔的打猎圣地。
有越来越多的贵族们,在这裏修建了别墅。
有些贵族和那些商人一样,只有到了打猎季节才来这裏,不过,也有些贵族长年逗留在奥尔麦。
他们为这个偏远的小镇带来了繁荣。
出售奢侈品的商店,使得这个小镇比那些中型城市更加来得风光。
现在奥尔麦的伐木工人到了别的地方,总是自豪地宣称——他们的小镇,是连贵族老爷们也流连忘返的好地方。
当然,贵族们不可能和伐木工人一样住在镇上,虽然镇上原本有两座颇为豪华的贵族府邸,但是,那里从来没有人居住。
贵族们都喜欢住在郊外,因为那里方便打猎,风景又迷人。
在奥尔麦远郊的一处风景极其秀丽的连绵山丘之上,座落着一幢幢的别墅。
由于奥尔麦周围虽然有众多山岭,但是那些构成嶙峋壁立山峰的岩石,并不是用于建筑的好材料。
那些石料不但疏松,而且质地凌乱,颜色更是难看之极,这些石料,就连奥尔麦镇上的伐木工人,也无法对其产生任何一点兴趣。
因此,这些别墅和奥尔麦所有的建筑物一样,全部是由木头建造而成的。
棕红色的上好杉木搭成了别墅的框架,这些坚硬无比的木料,使用几个世纪都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白柏木是墙壁和隔板的主要材料,因为它的色泽清新,更因为它禁得起风吹雨打,而且不容易变色。
而质地最佳的紫檀木,则是窗户栏杆的主要制作材料,也是室内家具所选用的原料,而地板是由柚木所铺成的。
和丹摩尔的其他任何一幢别墅比起来,这些别墅丝毫不会逊色。
在别墅四周,是一大片平坦整齐的草坪。
在一个比较高而又显得空旷的山丘之上,放置着一个个精致的木台子,每一个木台子四周都摆放上了四、五张座椅。
为了防雨和遮阳,四周还耸立着十几根三米多高的木桩,在木桩之上顶着一张极为宽大的油绸。
阳光透过油绸,便不再显得那样强烈。
初春季节仍旧有一丝寒冷,因此椅子上坐着的那些女人身上,还是披着厚厚的华贵的皮裘。
在中间的台子上放着五个银盘,银盘之上摆放着各色精致的点心。
那盘布丁显然很符合聚拢在一起的人们的胃口,因此已经是所剩无几了。
松糕好像一点都没有被动过,仍旧整整齐齐地迭放在那里。
台子上还放着两个容量大约一品脱的银壶,裏面盛放着的是浓郁新鲜的牛奶和味道香醇的葡萄酒。
洗干净的杯子,整整齐齐地排放在那里等候着人们取用。
旁边站着的那位男仆,不时地拿起一个杯子,用手中的白色丝绸手帕擦抹干净。
五位夫人聚拢在一起,正津津有味地聊着天。
一个年轻的男子,正和另外一个显然比他年长的女人,在那里轻声嬉笑着。
“我们的丈夫,什么时候才能够带着野味回来?我可不希望到下午一点钟才开始进行食物的烹调。”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子抬头看了一眼天空,显然是在估算现在已经是几点钟了。
“这就很难说了,这些男人一旦沉溺于这种事情,恐怕早就忘记时间了。”她身边一位稍微有些年长的娇小贵妇人说道。
“唉,他们真是岂有此理,连小墨菲都一起带去了,我可不希望我的弟弟成为一个整天在森林裏面晃悠的人,他得到古里尔可夫去上那里的教会学校,今后他还要继承父亲的爵位呢,他可没有那么清闲。”那个清秀女子埋怨地说道。
“好了,好了,让你的弟弟在去教会学校之前,好好地度过一个春夏吧,听说那些教会学校的修士们可严厉了,小墨菲今后的日子,肯定是相当枯燥的。”另一个同样长得极为清秀的女子劝解道。
“是啊,除了小墨菲之外,还有一个小系密特呢,系密特也才只有十四岁,并不比墨菲大多少。”另一边坐着的那个瘦长个子贵妇人说道。
“墨菲怎么可以和系密特相提并论,系密特是幼子,他用不着担负任何家族责任,到教会学校去上学,顶多是为了增长一些学识,将来好找一个不错的官职,或者成为某个侯爵、公爵的私人秘书,如果他能够和教会拉上关系,也许可以成为高级神职人员,那倒是前途似锦。”那个清秀的年轻女子有些不满地争辩道。
“玲娣,你打算让小系密特在这裏住到多大?对他的将来有什么打算吗?”一个稍微有些肥胖的贵妇人问道。
那个被问的清秀女子,低着头想了一想说道:“系密特的哥哥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等到过了明年之后,系密特就要离开这裏到京城去,在成年之前,他将住在格琳丝侯爵夫人家里,接受上流社会的熏陶,格琳丝侯爵夫人认识很多学识渊博的学者,系密特将能够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多东西。”
“格琳丝侯爵夫人,喔,塔特尼斯伯爵确实为他的幼弟,设想得颇为周到。”那位雍容的贵妇人点了点头说道。
“格琳丝侯爵夫人是谁?”那个瘦长贵妇人问道。
“一位颇为富有的寡妇,她的前任丈夫是长老院主席,赫赫有名的里奥贝拉侯爵,侯爵死后,他的家族为了让这位侯爵夫人交出侯爵爵位的继承权,默认这位侯爵夫人拥有侯爵在世时候的所有私人财产,各位应该听说过,这位侯爵大人是一位高明的经济学家,更是一位运气极佳的投资者,他的私有财产,甚至让国王陛下都大为动心。
“那位夫人同样也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她以对她来说没有多少用处的侯爵爵位,换来了前夫名下庞大的财产,又用这笔财产取悦于宫廷,获得了侯爵夫人的称号,她什么东西都没有失去,还因此而闻名于整个上流交际圈。”旁边那个唯一的男士插嘴说道,显然对于这位夫人,他早就调查得一清二楚。
“设想确实周到,一个富有的寡妇,而且在长老院拥有相当的影响力,塔特尼斯伯爵倒是很会打算,不过,他怎么敢肯定,那位富有的寡妇会看得上小系密特呢?”那位娇小的夫人问道。
“亲爱的米丽,格琳丝侯爵夫人既然曾经和那样一位高明的经济学家生活过如此长的一段日子,她自然也学会了一些经营之道,与其将一切投资在一个相当冒险的产业之上,还不如从头开始经营自己能够完全控制得住的产业。
“能够从丈夫的家族手中夺取庞大的遗产,这位侯爵夫人想必也是一个极为高明的人物,她应该很清楚怎样保护自己的财富,而又能够享受到美满的生活,一个完全能够控制在手中的丈夫,实在是再合适也不过了。”那位清秀的女士说道。
“简妮,对于这些事情,你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那位雍容的贵妇人说道。
“小墨菲还有一个在襁褓之中的弟弟,如果能够为他同样找到一位富有的寡妇,那倒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但是,想要找到格琳丝侯爵夫人这样富有而又充满智慧的寡妇,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在大多数富有的寡妇,不是沉溺于情人们的花言巧语,就是太珍惜自己的自由,打算等到年老色衰再也找不到情人的时候,才改变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家的小鲍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为了财产而去娶一个老太婆啊,即便再有钱,对于家族的名声也不好听,只要我的哥哥还没有发疯,他是不会让儿子这么做的。”简妮撇了撇嘴巴。
听到她刚才这一番话,旁边那对亲亲热热的男女显然有些不自然起来。
那个雍容的贵妇人,拉了拉那位有些轻狂的清秀小妇人。
“对了,丈夫们什么时候才能够带着猎物回来啊,我有些饿了。”那位瘦长夫人将话题转移到一开始的题目上面。
“不知道,现在的猎物越来越少,上个星期领主大人连一只野兔都没有打到。”简妮说道。
“今年的初春太寒冷了,动物们还没有从冬眠中醒来,猎物自然就少了。”那个男士解释道。
“而且,今天他们还带着墨菲和系密特,要照顾他们俩,恐怕行动不太方便。”雍容的贵妇说道。
“系密特是个极为出色的猎手。”那个瘦长夫人说道。
“是的,他从我们的丈夫那里学到了不少打猎的技巧。”那个娇小玲珑的贵妇人说道。
在密林深处,阳光穿透了茂密的树冠,吝啬地撒下了一、两点阳光。
密林之中光线黯淡,而且道路崎岖不平,到处都是露出地面的树根和大块的岩石。
这裏是莽莽森林的边缘,但是那些生长了数百年的树木,对于穿梭在其中的那些人类来说,仍旧显得那样不起眼。
密林之中并不存在有真正的道路,那些稍微平坦一点,能够通过行人的地方,自然成为了天然的道路。
但是,在幽暗的森林裏面,想要找到这种地方仍旧是极为困难的,幸好这些猎人们身边,带着引领他们通行的猎狗。
穿行在森林之中的,总共有十来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戴着鹿皮翻边大檐帽,身上穿着棕色猎装,手中拄着拐杖的老头。
在他身后跟着的显然是他的仆人,那是个腰板硬朗的中年汉子,身上不但背着主人的弓弩、箭支,还有两个银质的大水壶。
这位仆人手中更牵着四只硕大的猎狗,毛色棕黄,背脊上有一条长长的黑色条纹。
在这幽暗的森林裏面,猎狗的眼睛裏面放射着阵阵碧绿的光芒。
除了这位老者之外,身后那些人中,还有六位身分显然同样高贵的贵族。
其中有两位稍微上了一点年纪,其他那些正处于壮年,其中的一位,年龄显然比其他人稍微小一点,因此他自己背着弩箭。
一行人中最显眼的是两个少年,一个十四、五岁大小,另一个顶多隻有十一岁。
大的那个手中戴着厚厚的皮质手套,牵着猎狗在岩石和树木之间跳来跳去。
小的那个,被一位仆人抱在手中。
那些贵族们身上全都穿着猎装,上了年纪的老人因为出汗的原因,猎装是用厚棉布制作的。
年轻人和那两个少年身上,都穿着笔挺帅气的皮质猎装。
那些仆人们则穿着厚厚的亚麻布制成的贴身短袄,身上零零碎碎地带着很多东西。
弓弩、箭矢、拐杖、水壶、雨伞、毡毯,甚至还有折迭凳子。
跟随主人打猎这么久,那些仆人们早已经习惯于这些东西携带的方法了。
弓弩和箭矢以及拐杖必须拿在手中,以方便老爷们随时取用。
水壶只能够挂在身体两侧,如果转到屁股后面去了的话,最好趁老爷没有看见的时候挪回来。
和老爷的距离必须要不远不近,不能够妨碍到老爷行动,还得防备着老爷跌倒在地,那时候便能够上前扶住主人的身体。
作为一个称职的仆人,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必须注意的。
而一个出色的仆人更需要拥有其他的本事,如果能够成为老爷们打猎之中离不开的好帮手,那么他便算是飞黄腾达了。
“忒楞楞!”空中响起了一阵扑搧翅膀的声音。
那些贵族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从身边的仆人手中接过弓弩,这时候使用轻弩的那些人便大大的占了优势,迅速地将弩箭拉开,扣上箭矢,稍微瞄准一下,便将弩箭发射了出去。
第一发弩箭射出之后,立刻再次上弦,准备发射第二箭。
不过这一次,他们就用不着再那样匆匆忙忙了。
第一箭需要快速射出,但是第二箭就必须好好瞄准,这是多年打猎所获得的经验。
这个时候,那些使用重弩的人,也已经扣上了箭矢,这些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可以轻而易举地射杀任何一种动物,甚至连大象在它们面前,也同样难以幸免于难。
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紧地盯着那幽暗的,看不见任何东西的树冠。
只要一旦有了动静,底下那一排蓄势待发的弩箭,必然如同雨点一样倾泻出去,只不过这些锐利的钢质致命箭雨,并不是从天上掉落下来,而是来自于地面。
猎人们耐心地等待着,树冠之上一片漆黑,根本看不到任何东西,没有人敢肯定刚才那几支箭矢,是否已经射中了那只在密林之中飞翔的、不幸的大鸟。
那几支箭矢也许钉在了哪一根树枝上面,也许被茂密的枝叶所引导,而偏离了原来的方向。
猎人们等待着那只大鸟再一次发出声响;如果那只大鸟一动也不动的话,他们可没有任何办法。
所有的人都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在树下等待了整整半个小时,也没有发现一点动静,那时候,他们只能无奈地离开这裏,去找寻下一个目标。
所有的人都耐心地守护在那里,连那个要人抱在手里的少年也张着一张轻软的小弩,仰着脸瞄准树冠之上。
树林裏面一片寂静。突然之间,又是一阵扑搧翅膀的响声。
这下子每一个人都看清楚了那摇曳颤动着的树枝,底下守护着的都是一些老练的猎手,从那晃动着的模糊的黑影之中,他们可以肯定,那是一只刚刚从南方返回到这裏的灰鹭。
箭矢向那只不幸的灰鹭飞射而去。
那些重型弩箭终于发挥了作用,空中响起了一连串树枝折断的劈啪声。
断落的枝杈、树叶从空中飘落下来,其中甚至有一根手臂粗细的粗壮树枝,带着满树的枝叶垂落下来。
树枝在空中挂了一下,正当众人以为它被其他树木的枝杈挂住,再也掉不下来的时候,却看见那根粗壮的树枝,带着一大片断枝跟落叶掉到了地上。
猎手们纷纷躲避,他们低下头,微微蒙住眼睛,免得让灰尘掉落进去。
那个早已经收拾妥当的瘦小仆人,迅速地爬上高高的大树,他是专门干这种危险工作的仆人。
所有的仆人中,只有他身上没有携带任何东西,但是等到老爷们射击之后,他就必须快速地爬上大树或是跳进河流,有的时候甚至要钻进山洞,将死了的猎物拖出来。
这个工作是相当危险的,因为树上可能隐藏着凶残的豹子,水里也有可能有水蛇,山洞更是最为危险的地方,裏面可能有任何东西——没有人愿意碰到的东西,诸如成群的毒蛇、獾和狗熊。
只见那个仆人三、两下便爬到树顶,他用脚蹬踩着粗壮结实的树枝,双臂在满是树叶和枝杈的树冠之中拨弄、搜索着。
当他从树上下来时,只见在他手中拎着一只个头不算小的鹭鸶。
这只鹭鸶早已经死了,它那刚刚换过的深灰色羽毛之上全是血迹,弄得那个仆人也是满手鲜血。
三支弩箭穿透了鹭鸶的身体,除此之外,腹部和背脊之上还有一个很大的窟窿,显然那支命中的弩箭在穿透这只可怜鹭鸶的身体之后,仍旧有力量飞射出去,现在想必已经不知道掉落到哪里去了。
“很肥的一只鹭鸶,这可是一种相当不错的野味啊。”
那位老者说道:“图博,文思顿,查理,这支鹭鸶身上的箭矢是你们射出的,还有一个重弩留下的痕迹……”
老者扫视了一眼说道:“那肯定是小系密特射中的,系密特你真是了不起。”
系密特耸了耸肩膀,他知道汉摩伯爵是将他当成小孩子哄着高兴。
除了自己之外,罗维尔子爵也同样使用重型弩,很有可能是他射中了这只鹭鸶的。
让各位老爷欣赏过他们的战利品之后,仆人们将鹭鸶装进了袋囊。而那个年龄最小的少年,顺手从鹭鸶身上拔下几根相当挺秀而美丽的翎毛,玩弄了起来。
猎手们继续前进,一只小小的鹭鸶可不能够满足他们的热情。
当太阳升到头顶上,并且开始有些向西方坠落的时候,那些猎手们才从茂密的森林裏面钻了出来。
这一次,他们绝对称得上是满载而归,因为两个仆人的猎物口袋被塞得满满的。
那些夫人们站起身来,迎接着自己的丈夫归来。
刚才在夫人们身边伺候着的仆人们,开始烧起炭火,准备木盆和清水。
一旦老爷吩咐下来,他们就用不着因为这些准备工作而耽误时间。
老爷们可以耽搁时间,可以让夫人们久等,但他们可没有这样的特权。
“喔,亲爱的,你们的收获相当丰富啊。”那位雍容的贵妇人走到为首的那位老者跟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