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雨坐在daniel旁边是对的,她今天做的那些菜,大部分都是他没吃过的,所以有点不知道哪些是能吃的部分,哪些只是调味料而已。
叶知雨不仅告诉他哪些部分可以吃,好吃,还告诉他这道菜最主要突出的是个什么滋味,这就像是参观博物馆有了解说员一样,本来就很美味的菜肴,加上她的说明以后,他更能品出其中滋味了。
daniel非常不会啃骨头,其实也能理解,看看肯德基麦和当劳这种美式快餐厅的菜就知道了,除了鸡腿和吮指原味鸡有那么一丢丢骨头以外,其他的几乎都是纯肉的。
就连鱼也是,他们几乎只吃海鱼,河鱼的刺太多了,他们嫌麻烦,不如不吃。
所以daniel觉得口水鸡的味道真的好吃爆了,但是骨头又是真的太多了,妨碍他大口大口地吃肉,他花了很多时间,手口并用地跟剔鸡骨头这件事较劲儿,相对来说,红烧肉可就太适合他吃了!
可以大口吃,美味到流油,还入口即化,不塞牙,他单方面把今天的最佳菜肴奖颁给:鹌鹑蛋红烧肉!
虽然叶知雨全程都很忙,客人来之前要忙着筹备,客人上桌了她还要忙着招待,但是大家真的很捧场,你一言我一语地把她的手艺夸得要上天,她就觉得一切的辛苦都很值得。
她最喜欢这种付出了以后能被人认同和欣赏的感觉。
对,她确实擅长做很多事情,但她也不是天生就会的,而是靠自己的学习和努力,因为付出得比别人多,所以才能做得比别人更好。
像今天这场聚会一样,光是定菜单,她都改了好几版,确定好菜单之后,她把会做的菜又回顾了好几遍,确保正式做的时候不会因为多一点或是少一点而影响到口味,而不会做的那些菜,她都是现学的。
她不怕麻烦,挑战自己,也是为了让客人高兴。
客人领情,看到她的付出,对她赞不绝口,这就是一个很顺滑的皆大欢喜的逻辑。
所以她非常高兴,跟大家喝得可起劲了。
就跟辛苦劳作后的人通过大吃大喝来犒劳自己一样,理所应当且吃得没有罪恶感。
酒过三巡,喝酒的人不是脸色微红就是眼神有点发飘。
吃菜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但是酒还在喝着。
这时候一首老歌的旋律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李佳楠笑到拍桌子,说:“知雨,亲爱的,为什么你喜欢的歌全都比你的年龄还要大啊!你想要好听的新歌吗?我有很多可以分享给你的。”
“老歌好听啊。词简单,情真切,声动人。”叶知雨淡淡地说,“我想要听人好好唱歌的时候就会听老歌。”
“嗯,老歌不是旧的意思,也不是应该被淘汰的意思,它们是被人和时间筛选出来的经典,有一直流传下去的价值。”穆少艾很赞同叶知雨的观点,也喜欢她选的歌。
其实他在这里已经听到过好几首从没有听过的歌了,可哪怕是第一次听,也能很清楚地听出歌手唱的是什么歌词,而把李佳楠感动到哭的那首歌就不行,他不知道她哭的点是什么。
张静榕看着面前的局势,简直想要疯狂大笑:“你居然敢diss我家经理的音乐品味,都不用我出手,穆工直接教你做人,干得漂亮!”
他们在说中文,所以daniel完全状况外,而且桌上闲聊的内容他也没有很想要知道,直到他发现自己很熟悉这首歌的旋律。
喜欢穆少又在兴风作浪请大家收藏:()穆少又在兴风作浪更新速度最快。(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